第131章 第一百三十一聲汪(第2/3頁)

緣一:……

“總之,少爺不必擔憂犬山,夫人能擺平。”冥加道,“前些天西國的信使去了一趟犬山,該走的人都走了。信使帶話說,少爺要在西國住到成年。”

一問犬妖成年是幾歲?

兩百歲。

哦,那沒事了。

他們還爭個鬼啊!兩百年,他們中的人類要在犬山紮根到曾孫都入土,才有可能等到王虛回來。且對方回來即成年,他們中的非人類以前鬥不過他,以後又能把他怎樣?

至於去西國找事?怕不是嫌命太長,想求個被狗咬死的結局。

冥加繼續道:“少爺的獄門疆已經讓阿吽帶回來了,另外——”他往一旁的鷹醬身上掏了掏,取出一方做工漂亮的信箋,“這是五條蓮那臭小子送來的‘求婚’信,不得經夫人之手,可夫人也沒有父兄,我只能送來給少爺。”

緣一愣了許久,方才接過信。

“這是要做什麽?”緣一問,“母親的婚嫁為何要經過我的同意?”

“啊,聽說這是習俗。”冥加娓娓道來,“從平安時延續的公家婚禮習俗,畢竟藤原和五條都是人類的大姓。”

“據說男子相中女子後,請婚書送入女子家中,不能讓女子親自回復。而是要由她的父兄考教過對方的才學、家世和品性,才代女子回復成與不成。”

“似乎還有什麽三日之夜餅的儀式,還得請個仲立?”冥加撓頭。

仲立即為媒人。之後,還得安排擇吉和結納的事。

而十六夜唯一的親屬只剩下緣一,他雖是她的孩子,可從實際年齡上講,他確實是在“嫁女”。

緣一欣慰,卻也不舍。

他握著信不知作何反應,直到冥加說了句:“人類的婚俗真麻煩啊!我也只在西國見過這麽麻煩的程序。說起來,老爺當初帶走夫人,也只是簡單地辦了個婚禮……”

其實,那根本算不上是婚禮,充其量是認識的幾個妖怪吃了酒。現場除了夫人,沒有一個是人類。

他們不被祝福也不被接納,這是從他們做出選擇起就注定的事。

緣一垂眸,堅定地落筆:“我同意這樁婚事。”

人心長在左邊,本就是偏的。他將婚書與回信全封在一起,讓冥加帶回犬山交給十六夜。

“少爺,按習俗是把信交給五條……”

“給母親,她同意的話會轉交給五條。”緣一道,“母親會自己拿主意,不需要我僭越。”

冥加立刻把物件收起,搭上鷹醬的脊背起飛,許久掠出了西國的邊境。而緣一坐在屬於他的殿內,嗅著犬妖偏好的熏香,放空思緒。

他想,父母輩的糾葛大抵是要結束了。

等十六夜走過一生,他又成年,待見過巖勝和詩之後,他會離開西國去遠行,走他前世未曾走過的路,看遍他不曾見過的風景。

兄長仍會走他的霸道,若是有空,他會在朔日拜訪他,問詢近況。

他的未來很長很長,而人類的一生很短很短。

莫名地,緣一想起了七百年後的世界。思及那林立的高樓、關著人的盒子、會跑的四個輪子,再想到密密麻麻的人群……

“還是多攢點金判吧。”他如是想。

頭頂長了耳朵,出門討生活不方便啊。

……

緣一收到了十六夜的婚訊,在冬日。

殺生丸允許幼崽前往犬山,但要求在滿月之前回來,緣一應了。

之後,在初詣日前,緣一回犬山參加了一場排面十足的婚禮。他擁抱了穿上白無垢的母親,鄭重地送上祝福,再送她進入道中,望著五條蓮從中門下車,將開道松明的火移上脂燭。

他走入門內,笑著將一只鞋送進緣一懷裏:“是習俗,你得抱著這鞋睡一晚,據說是一種祝福合婚者長久的巫術呢!”

這本是父母做的事,可十六夜沒有父母,只能由緣一代勞了。

緣一面無表情:“你穿過嗎?”

“沒沒沒!”

緣一抱著鞋,從五條蓮手裏接過脂燭,將廳室、幔帳和燈籠中的燭火點燃。應著婚俗,婚禮並無後世婚慶的喧囂,反倒多了絲嚴謹和肅穆。

得男迎女,妻合寢住。待他們受了神道方的賜福,進展一切順利後,緣一與五條流便退了出去。接著,是賓客們的祝福。

是的,該是如此。

讓她回歸人類,受到祝福。

緣一看向被眾人圍著的十六夜,露出了溫柔的笑。

“兄長不打算做家主了。”五條流道,“他會留在犬山。”他摸摸眼睛,“無所謂,我已經具備了成為家主的資格,他想怎樣就怎樣吧。”

緣一頷首:“你會很辛苦。”

“你不也一樣。”

兩人沿著紫藤花道漫步,與往來的人錯肩而過。明明一個是少年,一個是小孩,偏偏聊著最正經嚴肅的事。

“五條家本想拜訪西國,奈何沒機會。”流道,“宿儺的手指一根沒少,我們希望殺生丸能開一次冥道,好把手指扔進去。或許這麽做,宿儺不會再有復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