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體面(第3/4頁)
而且……
他也沒和對方有過多接觸!
即使是警察叔叔來問他,也問不出什麽東西。
於是,他說道:“有嗎?”
“我有點忘記了……”
作為一個守法市民,靈平安雖然知道,配合警察叔叔工作是很重要的。
但問題是,這事情他啥都不知道啊。
最多最多,不過是對方意圖以‘兩百萬’這樣的高價來忽悠他。
然後耍了個花槍。
靈平安明白,這樣的事情,是夠不上定罪的證據的。
也不可能作為指控的證據。
所以,他這裏打了個馬虎眼。
對方似乎愣了愣,然後才道:“打擾公子了……祝您生活愉快……”
靈平安掛斷電話。
他拿著手裏的飲料,又喝了一口,聳了聳肩膀,他說道:“我應該沒有做錯吧?”
“嗯……”
“若是有問題……警察叔叔肯定還會再聯系我的……”
“到時候再說,也來得及!”
於是,他走下樓去。
……
審訊室中。
審訊依然在繼續。
一個個口供,都在記錄中。
同時,從其他審訊的地方,拿到的有關保鏢、隨從的口供,也都在被送來。
事實開始清楚了。
首先,就是敖賢,看上了那書店主人的寵物。
然後就是馬保保,為了拍馬屁,擅自行動。
甚至,在接到了電話後,為了表現,而愚蠢的出手!
這就是一起一個不開眼的妖二代,和他身邊的蠢貨臨時起意,見利而行的鬧劇!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司徒賀,審視著一切。
他開始思考。
按照法律,這種事情,其實沒什麽了不起的。
正常判決的話,一般是教育、警告,了不起緩刑或者社會服務。
然而問題是——這個事情牽扯到了那位。
所以,小事情變成了大問題。
怎麽處理不重要。
重要的是態度!
重要的是法律和制度!
所以……
司徒賀提起筆,開始向黑衣衛的巡回法庭寫指控報告。
首先,調子要高。
調子不高,怎麽證明態度?
於是,他提筆寫下第一個指控的罪名:以危險方式危害社會公眾利益。
這是一個很巧妙的話術。
因為,這個罪名若是坐實,頂格是可以直接處死的。
但下限卻只是廢禁靈能,流放北海,勞動改造三年。
所以,運用之妙在於一心!
正當司徒賀要寫第二個罪名時,他的電話響了。
他拿起來,接通。
對面傳來了報告。
他聽著,臉色慢慢變了。
然後他回頭,看向身後的旁聽者。
“忘記了?”司徒賀知道,這是一種表態。
我忘記了,潛台詞就是——你們看著辦!
那我們看著辦,可以真的看著辦嗎?
只有小孩子才會真的認為大人的話,都是真的。
而成年人知道,很多話都要反著聽。
尤其是那位是如此傲嬌的一個存在。
祂傲嬌,就意味著祂的話,必須認真去分析。
這就像司徒賀在家裏的時候,和自己的妻子相處。
妻子說:我其實也不是真的巴拉巴拉……
你信嗎?
司徒賀反正不信!因為他已經吃過很多次虧了。
特別是吵架的時候,妻子立刻就會開始數落他。
司徒賀你長本事了啊!這麽多年,我為你做了這麽多……結果你居然……
所以,司徒賀知道,他若真的看著辦。
那對方現在或許不會計較。
但將來祂會想起來。
哦……
當年我給你們臉,你們居然巴拉巴拉……
於是,司徒賀老老實實的擦掉了自己的建議。
他知道,必須給出一個實際的,但同時也能照顧雙方顏面的罪名。
那麽……
有什麽罪名,既可以讓對方知道,自己這邊確實很重視。
也可以讓黑衣衛的驕傲與尊嚴,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存呢?
司徒賀想了想,在指控書上寫下了一個罪名:組織邪惡組織罪。
這個罪名,一旦坐實,那是相當嚴厲的。
頂格是死罪,而且是對超凡者和異類最殘忍的奪靈之死!
即使下限,也是編管北海終生。
但是……
巡回法庭不可能認可這個指控。
因為所有的證據看上去,雖然都可能與這個罪沾邊,但實際上壓根牛頭不對馬嘴。
所以,法官會命令打回。
然後,黑衣衛有三天時間,重新組織語言和指控。
這樣,就可以改一改,將這個極為重要的罪名,改成相對容易接受的‘以危險方式危害公眾安全’。
這樣一來,作為主犯的敖賢與馬保保,極有可能獲得的判罰是,廢禁靈能,北海勞改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