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體面(第3/4頁)

而且……

他也沒和對方有過多接觸!

即使是警察叔叔來問他,也問不出什麽東西。

於是,他說道:“有嗎?”

“我有點忘記了……”

作為一個守法市民,靈平安雖然知道,配合警察叔叔工作是很重要的。

但問題是,這事情他啥都不知道啊。

最多最多,不過是對方意圖以‘兩百萬’這樣的高價來忽悠他。

然後耍了個花槍。

靈平安明白,這樣的事情,是夠不上定罪的證據的。

也不可能作為指控的證據。

所以,他這裏打了個馬虎眼。

對方似乎愣了愣,然後才道:“打擾公子了……祝您生活愉快……”

靈平安掛斷電話。

他拿著手裏的飲料,又喝了一口,聳了聳肩膀,他說道:“我應該沒有做錯吧?”

“嗯……”

“若是有問題……警察叔叔肯定還會再聯系我的……”

“到時候再說,也來得及!”

於是,他走下樓去。

……

審訊室中。

審訊依然在繼續。

一個個口供,都在記錄中。

同時,從其他審訊的地方,拿到的有關保鏢、隨從的口供,也都在被送來。

事實開始清楚了。

首先,就是敖賢,看上了那書店主人的寵物。

然後就是馬保保,為了拍馬屁,擅自行動。

甚至,在接到了電話後,為了表現,而愚蠢的出手!

這就是一起一個不開眼的妖二代,和他身邊的蠢貨臨時起意,見利而行的鬧劇!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司徒賀,審視著一切。

他開始思考。

按照法律,這種事情,其實沒什麽了不起的。

正常判決的話,一般是教育、警告,了不起緩刑或者社會服務。

然而問題是——這個事情牽扯到了那位。

所以,小事情變成了大問題。

怎麽處理不重要。

重要的是態度!

重要的是法律和制度!

所以……

司徒賀提起筆,開始向黑衣衛的巡回法庭寫指控報告。

首先,調子要高。

調子不高,怎麽證明態度?

於是,他提筆寫下第一個指控的罪名:以危險方式危害社會公眾利益。

這是一個很巧妙的話術。

因為,這個罪名若是坐實,頂格是可以直接處死的。

但下限卻只是廢禁靈能,流放北海,勞動改造三年。

所以,運用之妙在於一心!

正當司徒賀要寫第二個罪名時,他的電話響了。

他拿起來,接通。

對面傳來了報告。

他聽著,臉色慢慢變了。

然後他回頭,看向身後的旁聽者。

“忘記了?”司徒賀知道,這是一種表態。

我忘記了,潛台詞就是——你們看著辦!

那我們看著辦,可以真的看著辦嗎?

只有小孩子才會真的認為大人的話,都是真的。

而成年人知道,很多話都要反著聽。

尤其是那位是如此傲嬌的一個存在。

祂傲嬌,就意味著祂的話,必須認真去分析。

這就像司徒賀在家裏的時候,和自己的妻子相處。

妻子說:我其實也不是真的巴拉巴拉……

你信嗎?

司徒賀反正不信!因為他已經吃過很多次虧了。

特別是吵架的時候,妻子立刻就會開始數落他。

司徒賀你長本事了啊!這麽多年,我為你做了這麽多……結果你居然……

所以,司徒賀知道,他若真的看著辦。

那對方現在或許不會計較。

但將來祂會想起來。

哦……

當年我給你們臉,你們居然巴拉巴拉……

於是,司徒賀老老實實的擦掉了自己的建議。

他知道,必須給出一個實際的,但同時也能照顧雙方顏面的罪名。

那麽……

有什麽罪名,既可以讓對方知道,自己這邊確實很重視。

也可以讓黑衣衛的驕傲與尊嚴,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存呢?

司徒賀想了想,在指控書上寫下了一個罪名:組織邪惡組織罪。

這個罪名,一旦坐實,那是相當嚴厲的。

頂格是死罪,而且是對超凡者和異類最殘忍的奪靈之死!

即使下限,也是編管北海終生。

但是……

巡回法庭不可能認可這個指控。

因為所有的證據看上去,雖然都可能與這個罪沾邊,但實際上壓根牛頭不對馬嘴。

所以,法官會命令打回。

然後,黑衣衛有三天時間,重新組織語言和指控。

這樣,就可以改一改,將這個極為重要的罪名,改成相對容易接受的‘以危險方式危害公眾安全’。

這樣一來,作為主犯的敖賢與馬保保,極有可能獲得的判罰是,廢禁靈能,北海勞改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