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終見(第3/4頁)

那名供奉用雙指輕松的夾住劍身,冷笑道:“想激怒我,讓我殺你,做夢,本座現在又不想殺你了,你不想去神都,本座偏偏要帶你回神都……”

他話音落下,另外幾名供奉也跟著開口。

“她若死了,我們回去不好交差。”

“一起出手,先封了她的法力,不要給她自裁的機會!”

……

神都。

一天前,李慕向女皇請了半個月的假,一來是為了好好陪陪柳含煙,二來,也是為了調節心情。

李義之事,李慕有心但卻無力,這讓他的心裏很過意不去,以前住的十分舒心的宅子,這幾日也不那麽舒心了。

為了讓他心裏好受一些,他將此案的部分消息,傳了出去。

對於四名朝中官員遇害一事,神都百姓一開始是義憤填膺的,這是對朝廷的挑釁,是對大周律法威嚴的踐踏,但得知背後的內情之後,輿論在一夜間便逆轉了過來。

“原來他是在為李大人報仇!”

“李大人是多好的一個人啊,那些人本來就該死!”

“希望他不要被抓到,他可能是李大人唯一的後人了……”

……

也是在這個時候,李慕才意識到,原來神都百姓,從來都沒有忘記過李義。

即便已經過去了十多年,提起他時,一些年紀稍長的百姓,還是能記起他的事跡。

年歲小一些的,彼時年幼,不知李義之事,但聽了老人們的講述,也燃起了心中的正義之火。

“李大人當年是為了百姓,才遭到那些人迫害的。”

“哎,可惜李大人沒有生在當朝,他如果能和小李大人聯手,那該有多好?”

“可惜啊……”

和柳含煙攜手走在街頭,偶爾聽到百姓們對當年之事的議論,李慕心裏終於好受了一些,即便他在百姓口中,已經從李大人變成了小李大人。

柳含煙挽著李慕的手,也有些感慨地說道:“我記得,李大人出事的時候,正好是我被賣進樂坊一年後,李大人一家被冤殺,坊主氣的三天都沒有開門,也不許我們演奏,有年紀小的妹妹,因為不用練琴,只是高興的笑了幾聲,就被坊主罰站了整整一天,也是那個時候,我才從坊主口中聽說李大人的事情,想不到,我們現在住的宅子,就是他以前住的……”

李慕嘆了口氣,說道:“我們大婚前一日,就是他的忌日。”

柳含煙有些後悔地說道:“如果早知道,我們就推後一些日子了。”

李慕想了想,說道:“等到時機成熟的時候,我想為他翻案。”

柳含煙握緊他的手,說道:“不管你做什麽決定,我都陪著你。”

有她在身邊,李慕心情好了很多,又陪她逛了幾家店鋪,兩人準備回府的時候,街上忽然傳來了一陣騷動,許多百姓,匆匆的向著前方湧去。

李慕走到街上,攔住一人,問道:“這是發生什麽事情了?”

那人見是李慕,嘆息道:“是李大人啊,聽說前些日子,殺死那幾名官員的兇手被抓到了,哎,她怎麽就被抓到了呢……”

“該抓的人不抓,不該抓的亂抓!”

“他殺的都是該死之人,朝廷根本不分青紅皂白……”

……

百姓們的想法往往很簡單,他們不懂律法,大都只會依照自己心目中的道德觀去評判一件事情,他們的想法,很多時候都不合律法,但卻符合一個普通人,對事物的最樸素的認知。

柳含煙走出來,握著李慕的手,問道:“能不能想辦法救救他?”

李慕搖了搖頭,說道:“很難,我盡量想想辦法,留他性命吧……”

小玉殺死了陽縣縣令,是因為陽縣縣令害死了她,且她被天道認可,即便如此,朝廷一開始,也敢逆天而為,要不是後來女皇插手,她也難逃魂飛魄散的下場。

這次的案件,與小玉一案,有本質上的不同。

律法是不鼓勵復仇的,即便是受害人,也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脅的當時,可以反擊,事後報復,依然會受到律法的制裁。

更何況,他殺了四名官員,情節極為惡劣,幾乎不存在被諒解的可能。朝廷可以誤殺,百姓不能報復,這雖然無奈,但卻是事實。

幾名百姓從遠處走來,一臉遺憾的開口。

“哎,還是被抓住了。”

“聽說,她是李大人的女兒,難怪她要為李大人復仇……”

“難道李大人最後的血脈,也要斷絕了嗎?”

……

一輛囚車,從街道前方,緩緩駛來。

遊街示眾,是朝廷對於所犯案件極為惡劣的兇手額外的處罰,這是對他們的羞辱,也是對另一些心懷不軌之輩的震懾。

平日裏,有犯人被遊街時,百姓會一哄而上,將臭雞蛋,爛菜葉等物,丟在他們的身上,這也是朝廷所默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