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科舉(第2/2頁)

戶部尚書愣了一下,然後問道:“你的意思是說,本官所拿到的考綱,是他出的,算學一科,是他自己出題自己答?”

劉儀點了點頭,說道:“也可以這麽理解。”

戶部尚書皺眉道:“焉有此理?”

劉儀道:“尚書大人不必懷疑算科的公平,李大人在算學一道的造詣,恐怕整個大周,無人能及,如若不然,中書省也不會讓他出算科考綱,以李大人的能力,根本無需科舉證明……”

在中書省的那一個月,劉儀等人,對李慕有了深刻的了解。

別人對他的印象,可能只停留罵天罵地的愣頭青上,但六位中書舍人卻深知,李慕不僅精通算學,刑律,在策問一道上,談及朝政大事,也時常有獨到的見解。

他不需要用科舉來證明他的能力,因為這場科舉,就是以他所具備的能力為藍本,來選取人才的。

科舉的時間為三日,第一天上午考算學,下午考刑律,第二日考策問,最後一日考驗修為。

算學對於李慕來說很簡單,第二場的刑律則不同。

刑律是科舉四科之一,極為重要,拿到試卷之後,李慕就知道刑部的出題之人,有點東西。

整張考卷,沒有一道題目,是考《大周律》原文的,所有的刑律題目,全是案例分析,且並不是簡單的案例,所涉及的案情往往較為復雜,有時候還會涉及法律和道德的探討,許多題目,李慕往往要思考很久,才能下筆。

考完離場的時候,李慕碰巧遇到刑部郎中,便多問了一句。

據刑部郎中所說,刑律題目,是刑部侍郎周仲所出,這和李慕的猜測相同,也只有他,才能想出這種稀奇古怪的題目。

第二天的策問對他來說,反而簡單一些。

這一科,考的是治國理政之法,三大書院的學生,極其擅長這些,策問題目是中書省出的,那一個月裏,李慕和六位中書舍人不知道探討了多少遍。

算起來,考過的這三科,除了刑律有點難度,其余兩科,幾乎等於李慕自己出題自己答。

以後如果缺錢了,他完全可以出幾套模擬試卷,開辦一個科舉考前沖刺班什麽的,有資格接受教育,能參加科舉的,大部分都是不差錢的富家子弟,幾套卷子,就能讓他賺的盆滿缽滿,這可比開店鋪賺錢快多了,十足的無本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