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各地都在熱火朝天修橋修路, 利城也不例外。利城作為一座大城,沈黎早就派人前去修路,前期的修路的錢,還是沈黎自願捐贈的, 不過利城的豪紳知道還可以給自己立功德碑, 就立馬阻止了沈黎的慷慨, 許多路段都是當地民眾捐銀修成的。

一隊騎著騾子的突厥人正站在利城城門口,他們得卸貨, 最近城中對羊肉的需求量增加了,他們送完這批貨,又可以買充足的鹽和糖帶回去了。

“這裏果真是利城?”一個少年用一中有些新奇,又有些故作不耐的語氣問道。他身上還穿著羊羔子皮做的衣裳, 因為他們一路從草原走過來, 晚上和黎明的時候, 草原的溫度還是很低的。不過此時已經是太陽高升的時候了, 不再適合穿這身衣服, 他不耐煩地扯了扯自己的衣服,很想脫了打赤膊。

幽州偏北邊, 且漢人比較多, 又與奚族、契丹、突厥臨近的城就是利城了。利城是最復雜的城,與大部分人口都是漢人的薊城不同,這裏的民族混居在一起, 但是沖突會比較多, 人也不咋講道理, 誰的拳頭大,誰的“道理”就能被人“接納”。

利城的城門守衛最為嚴苛,可是近幾個月, 居然漸漸寬松起來。

一些突厥人,胡子拉碴的,以往進城都要被盤問許久,如今卻是不用了。

“阿努,早就跟你講了,利城,不一樣了,你當時,都不願意隨我們來。”一位個子特別高,看起來有一米九的突厥漢子笑呵呵地道,可能是因為對這邊的語言還不太熟悉,說話總是一頓一頓的。

他們這一行人,都是姓仆固一族的,算是個貴族姓,不過部族也不算出名,只能說,是個不大不小的部族。

那個叫阿努的少年在族人的隊伍中不耐煩地道:“那又怎麽樣,這個地方比咱們那裏好,可是這裏的人也不會歡迎我們的。阿圭叔(不論父親年紀排行,只要是父親的兄弟,統稱叔),他們就算不在我們進城門的時候搜我們身,我們回去的時候,也會搜我們的包袱的。像防賊一樣,防著我們。”

仆固全名叫仆固·圭,其實本來是奚族人,只是當年他還小的時候,奚族同契丹打了數仗,他娘就是那個時候被一個突厥人搶走的。那個突厥人,嚴格講,還算是他娘的救命恩人,因為當時有幾個突厥人對他娘不軌,他娘反抗得厲害,劃花了其中一個突厥貴族的臉,正要被砍死之際,被那個叫仆固·紘的突厥人救下來了。

那時候,他已經在他娘的肚子裏了。仆固·紘並不打算對他娘做什麽,對他娘還挺客氣的。他信佛,看不得殺生,那一整天,他娘看見這個叫紘的男子救了不少人。力氣大,還不殺生,簡直像一只熊只愛吃蜂蜜,不願意捕獵一樣。

他娘很快喜歡上了這個獨特的男子。

至於他的生父究竟是誰,其實他也不太清楚。他們奚族,本來就挺隨意的。看上什麽人,直接問要不要晚上一起睡。懷了就一起養,不想一起養,那就給點糧食,不給也可以,反正族裏的孩子都是一起養,哪家有吃的,就去吃,誰也不會趕走那些孩子。

奚族雖然開頭打了幾次敗仗,後來又打回來了。總之,兩族關系一直不太好。

那個時候大昭對這裏的管控比現在薄弱,因此兩族交戰,並沒有漢人援助奚族。奚族畢竟人少錢糧少,更不如突厥人悍勇,契丹喜歡過來劫掠一番,然後打道回府,如此幾次,奚族更加貧弱了,且也沒有什麽攻打的價值,突然奚族人那年練兵很有成效,變成了硬骨頭,不好打了,突厥人又不喜耕中,對搶他們的土地不感興趣,因此沒有繼續侵犯下去。

總之,他娘和仆固·紘的當時還是分居兩地的,不過他知道,他娘和紘是情人關系。生下他之後,紘就提出要帶他娘離開奚族,跟他回突厥。他娘無父無母,無兄無弟,想了想,沒怎麽猶豫,就同意了。

他出生在突厥,跟他養父姓。後來養父同他娘又生了三個孩子,這三個孩子現在也都成家了,阿努就是他大弟的孩子。

這個孩子其實很喜歡幽州這個地方,因為每次有從幽州方向來的行商,他都伸直了脖子去看。只是為人不夠坦誠,總愛言不由衷。

“雖然你學了漢話,喜歡吃漢人的食,喜歡穿漢人那裏傳來的橡膠做的膠鞋,但是你就是不喜歡漢人,更不喜歡奚族人,是嗎?”

仆固·圭如此問道。

阿努漲紅了臉,“反正、反正,我第一次來這裏,他們都不喜歡我,那我也不喜歡他們。”

仆固·圭想起他娘跟他講的細棉布在利城可以買到,也不在意阿努的抱怨,牽著別扭的阿努,朝著前方走去。

這裏比以前熱鬧多了,新來的幽州城城主管轄利城,給了他們突厥人一些方便,他們只要去官府辦理暫住證,一次性可以在城內居住半個月。不過,這半個月,如果作奸犯科,或者大量購買鐵器,都會被拉進“黑名單”,以後想來,也就難了。不是沒有人打過歪主意,鐵器在草原一直很昂貴,一把菜刀有時候可以換一頭羊,可惜,突厥人根本買不到鐵器,因為他們與漢人的長相不同,注定沒辦法低調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