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沈黎還不知道自己被這群人如此盛贊, 他一心想著快點將榮王安頓下來,然後投入他的基建大業。

基建並非一日之功,沈黎覺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為這個地方的發展打基礎。

這個地方基礎壞了, 那就得將原來的一切打破, 接著添上新的東西。就像傷口, 如果發炎發臭了,那就要割掉, 再抹上藥粉,包紮好,靜靜等待這個傷口的愈合,直到長出新肉。過程漫長且痛苦, 但是新生是值得等待的。

榮王千等萬等, 終於等到沈黎將城門打開, 他忽視了沈黎只用了兩柱香的時間就來見他了, 這樣的速度, 隨行的人都覺得沈黎確實是與榮王感情深厚。

“殿下,別來無恙?”沈黎笑著下馬, 朝著榮王作揖。

榮王大大咧咧地抱住沈黎的手, 不讓他行禮。身邊的禮官雖然知道這個不合規矩,可也不敢說什麽,畢竟沈黎得到了當今聖上和最受聖上寵愛的皇子的青睞, 誰也不會不長腦子去得罪他。

“早知道你要來了!我已經備好了紅酒, 小孩子喝一點也沒關系。”

沈黎笑眯眯的, 喝吧喝吧,吃好喝好,就可以幫我幹活了。

榮王高興極了, 他雖然是皇室子弟,可是因為父皇禁止宮裏的宮人給他喝酒,所以只有在家宴的時候,才可以嘗一點點花雕酒。這紅酒,他雖然沒有嘗過,但是沈先生在信裏描述過,據說滋味甚是甘醇,有酒味濃一些的,也有果味濃一些的。

隨行的人腹中的饞蟲也都被勾起來了,沈黎這個奇人,做的吃食據說可以讓十裏外的人家都聞到香味。

沈黎看到一臉期待的眾人,包括那幾個世家的少年人,他滿意地點點頭。

等水果罐頭,肉食罐頭取得了這些人的歡心,那京城那邊的銷路,自然是打通了。雖然讀書人不事生產,可是有錢不賺,也不是他們的行事風格。再風雅的人,他也要吃飯不是嗎?

沈來秋和余慧娘早早就在宅門處等候,小包子和小芽兒如今還不會走路,說話也只慢慢地一個字一個字往外面蹦。他們被養的很好,小手都肉乎乎的,穿著喜慶的紅色衣衫,被家中的仆婦抱在懷裏,看著就叫人歡喜。

忽然,這兩個孩子激動地吐字了“嘎!嘎!”

余氏笑著道:“小鴨子似的,早就盼著黎兒回來了。不會叫‘哥’,只會一個勁的‘嘎嘎’叫!”

一眾人正談笑著,便見沈黎牽著榮王的手過來了。沈來秋平時見不著的京官,如今在榮王殿下身後跟著一串。

不過他算是歷練出來了,一點不露怯。只偷偷問余氏,“咱家的菜夠吃吧?”

余氏白了他一眼,“等你想起來問起我來,那倒是遲了——放心吧,早就備好了,準是夠的,不夠大不了這邊吃,那邊繼續做。還有伴手禮,也都是做好了的,已經打包成禮盒。”

沈來秋被白了一眼,卻也樂呵呵的,“我娘子真是越發能幹了,若不是你,今日我是連門都不敢開的。”

余氏知道沈來秋打趣她,只吩咐多拿些紙巾備用,前些日子,作坊裏的一個老匠人,居然將草紙做得比原先更柔軟,顏色也更純凈。

這些紙巾不是現代的衛生紙,這種紙巾雖然比先前胡亂造出來的草紙要細膩很多,卻和現代的那種“清風”之類的紙巾完全不能比。

紙巾成本低,價格不會很高,等可以大量生產了,全國的百姓都會愛上幽州生產的紙巾的。

上層的貴族,當然不會在意這種小玩意兒,沈黎做出可以如廁的草紙,估計他們又會大驚小怪地責備沈黎有辱斯文,不過沈黎倒是不在乎。

小小的紙巾,價格低廉,但是大量生產,也會有不菲的盈利。

一群人互相見禮入座,沈黎大方地將自己莊園中釀造的紅酒拿出來。

“嘿,這和我先前喝過的葡萄酒,倒是差不多。只是,你這個,似乎比那葡萄酒,口感更加醇厚。”

這明顯是有見識的,沈黎想著,有見識好啊,說明識貨。

“怎麽樣,我這酒,別處不一定可以買到。若你再等一段時間,我精心釀造的白酒,也可以挖出來喝了。”

那人是中書省韋尚書的外甥,姓錢,他也是錢氏一族比較有出息的後生。這酒他嘗了,覺得好,便不由得提出要給自家同樣愛酒的舅舅帶一些。這果味濃的紅酒,家裏的女眷也可以喝,於是當即就跟沈黎下一筆訂單。

沈黎慷慨地打了五折,還額外送了其他種類的果酒。這個錢氏子弟,很快就覺得,沈黎果真是個實在人,當下便誠心將沈黎算作朋友。

沈黎卻在想:“這個小夥子,這麽會喝酒,相必九九六他絕對沒問題,年輕人,前途無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