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黎兒,快看,你猜爹今天買了什麽?”

沈黎大冬天的最愛賴床,卷著被子在床上滾了幾滾,才揉揉眼睛看他爹到底買了啥。只見他爹用葫蘆舀子舀了些黑乎乎的......

“黑米?不對,不太像。”

“這叫青精米!哎呀,這東西很難買,一斤這玩意兒得二十文!尋常稻米一斤不過六七文錢,這個不一樣,口感上好,據說還能延年益壽。”

沈黎其實聽說過這種米,前世,他一個好友去野外探險,發現一株野生南燭樹,二十五公分粗的那種,據說有人想用五千元買下來,被朋友拒絕了。青精米就是用這種樹葉的汁水制作而成的,味道還不錯,有股子清香。

當時他隨便了解一下這種樹,因為這棵樹的名字和當時他正在看的一本耽美文男主一個名字,咳咳。據說可以做成染料甚至防腐劑。

可惜棉花種子不夠,不然多種點棉花出來,然後紡織出棉布,再用植物染料染出顏色,一定賣得好。

“爹,你怎麽想起來要買這個米。”

“今天臘月二十三啊,祭灶的東西都得準備好。今年年景好,咱家又賺了錢,該給灶王爺上些好米飯了。”

為了祭灶,李福特地把養在莊子裏的雞鴨殺好了,用開水一燙,幹凈利落地處理掉外面的雞毛鴨毛,甚至還有時間給沈黎做一個雞毛毽子,公雞的尾巴上最好看的毛做成幾個好看的毽子。

沈黎:我一個男孩子,要什麽毽子?給我個籃球足球多好。

但是沒啥娛樂活動可做的沈黎還是踢了毽子,並且帶著村裏的小孩踢。村裏的孩子現在都崇拜沈黎,因為沈黎最聰明(會吃會玩)。沈黎會花樣踢毽子,毽子在太陽底下看著像是會發光一樣,好看的羽毛在沈黎靈巧的動作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飄乎著,毽子時不時在空中翻兩個滾又穩穩地被沈黎用腳或者肩膀接住。其他小孩子一臉羨慕地看著沈黎玩這麽多花樣,又不好意思求沈黎教他們玩,沈黎大方的把多余的毽子拋給他們。看著這些小孩安全地玩耍,沈黎真的挺高興的。

問:男孩子真的喜歡玩女孩子常玩的玩具嗎?

沈黎:謝邀。男孩子一般不太喜歡玩女孩子的玩具,但是毽子真的挺好玩的,我很喜歡,真香。

這時候祭灶不分男女,家庭內部活動,全家都得參與。有些人家喜歡中午祭灶,更多是在晚上進行。如今家裏的吃食種類很多,他爹想怎麽祭灶就怎麽祭灶,求個心安沒什麽不好。

羊肉依然白蒸,沈黎他爹蒸的是羊頭,沈黎沒有吃過羊頭,不知道這玩意兒能不能吃。兔頭能吃,羊頭應該也能......吧。豬肉一盤,石榴一盤,棗子一盤,雲片糕一盤,青精米飯一碗,雞鴨各一盤。這個算是族長家裏都沒有的祭灶規格,沈來秋卻眼睛都不眨擺上去了。

沈黎踢完毽子,提溜著毽子回家,被余氏逮著洗頭發,洗澡。其實他好想剪頭發,長頭發真的好麻煩,即使他發質好,不打結不分叉,還是短發舒服些。這要是在現代,現在這時候估計理發店生意都忙不過來吧,過年前許多人都習慣去理發店洗頭,剪頭發,燙頭發,現在沒了這項活動,沈黎心裏特別想念。

這個時代沒有‘正月剪頭死舅舅’的說法,因為除非頭發自然脫落,否則不允許剪頭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剪頭發是一等一不孝的行為。不過話說他真的有舅舅嗎?估計是有的,但是他來古代這麽長時間了,從沒有見過一次。

這話他不自覺說出來了。

余氏愣了一下,“怎麽問起這個了?”說實話,當初她哥哥對她說不上好,可也說不上壞。她還是個小孩的時候,她哥哥也背過她,成親的時候,也是她哥背著她出門的。可是如今,對大哥的印象居然不是特別清晰了。

沈來秋當初為了娶余氏,給了不少彩禮,都是沈來秋靠著把力氣,加上多年攢錢的習慣才攢到那麽多的——五兩銀子,他都沒敢讓他娘知道。

五兩彩禮錢,是余氏他爹的意思,那個男人,身體不好,沒本事賺錢。為了叫兒子娶上媳婦,才非得要這麽多彩禮錢。這個地方的人,許多人家雖然不會對女兒很好,可是也是講良心的。他們不會將女兒嫁給特別窮的人家,因為害怕女兒會被那戶人家賣掉,而且嫁妝一般也會盡量給。余老頭這樣的做法,只有一半符合當地習俗,那就是把女兒往好地方嫁,往比自己家富裕的人家嫁。嫁妝是不給的,彩禮更是不會給余氏帶走。

為了這個,沈來秋真的非常生氣,余氏對自己娘家的感情也淡了許多。沈來秋賺的血汗錢,他既然給了,自然不會去打它的主意,就是送給余氏的。但是余氏最後居然一分錢沒有,衣服,被子,梳妝台,什麽都沒有。余氏像是他買來的一樣,可見余老頭也不配做父親。他年輕氣盛,也心疼余氏,只是為了成親,他家底掏光了,所以剛成家那些年,他們過的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