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出價的計算方式

前期的所有準備,都是為了最後的報價,誰的報價符合洞庭派及龍泉道院的心意,誰就能中標。這裏面,最難把握的就是一個度的問題。

如果懷仙館和百花門聯合競標方出個高價,比如給付洞庭派十萬貫、每年上繳龍泉道院五萬靈石,自然很容易中標,但這麽幹的前提是,南吳山靈石礦脈確定為超大型礦脈。

就算是顧佐,因為以前從來沒接觸過靈石礦脈,他也不敢百分之百確定,他以搜靈真氣感知到的那片燦爛的白光,就是超大型礦脈。

什麽是大?什麽是小?什麽是超大?什麽是一般大?沒有過實踐,這個問題是他無法回答的。他唯一能夠確定的是,洞庭派尚執事用尋龍探穴法指認的那片山坡下的確有礦,而且不小,比各家宗門關注的洞中礦脈要更加龐大。

因此,報價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押注的過程,賭一賭這條靈石礦脈的大小。可以說,通過了龍泉道院第二次審核的競購方,都認為南吳山礦脈是條真礦,而且具備一定規模,但凡認為有可能是假礦或者就算是真礦也是小礦的,全都出局了。

出價基本上會以中型礦、大型礦和超大型礦三個档次為基礎,也就是賭這條靈礦年產靈石量。

是兩萬塊?六萬塊?還是十萬塊?在此基礎上,根據自家宗門的承受能力進行報價。

比如顧佐,他自己就以懷仙館的承受力進行過估算。假如南吳山靈石礦脈是條中型礦,年產靈石在兩萬塊,他的采掘成本如下:

人工費:三十二名修士(兩班倒)每年薪俸和食宿開支為兩千貫,平均每人五貫多一點;通過高薪聘請和向崇玄署租用罪囚兩種方式,招來的下坑人手如果是四十八人,這筆開支同樣在兩千貫左右。上述合計每年四千貫。

采掘法陣的成本攤銷:一座采掘法陣的使用年限通常為二十年,如果采用簡單的直線折舊法,每年的折舊費是一千貫;除了折舊外,還需要計算維持法陣的靈石耗用費,按照法陣的使用方式,全力啟用的時候,十六個法陣節點,每年消耗五百七十余塊靈石,折算七百四十貫左右。上述合計每年一千七百四十貫。

南吳州的稅賦成本:每年一萬貫繳納朝廷、五千塊靈石繳納崇玄署,折算一萬六千四百貫。

上述三項合計,每年的負擔為兩萬兩千余貫。

如果靈石產量為每年兩萬塊,折算兩萬五千多貫,靈礦只能做到略有盈余,也就是每年三千多貫的盈余,必須以此為基礎報價。

此時可以選擇的報價方案為:每年上繳龍泉道院一千靈石,向洞庭派出價兩萬貫(同樣以二十年收回成本計價,相當於每年支付一千貫),懷仙館和百花門每年自留盈余一千貫。

如果靈石年產量為三萬塊,可以選擇的報價方案為:每年上繳龍泉道院五千靈石、向洞庭派一次性出價十萬貫,每年自留盈余五千貫。考慮到龍泉道院和洞庭派對競賣的需求,這麽報價肯定會被龍泉道院否決,可以在二者之間進行調劑,上繳靈石和一次性出價分別為八千靈石和四萬貫。

以此類推,預判靈石產量每多增加一萬塊,報價就能提高七千靈石和兩萬貫。

當靈石年產量達到六萬塊的時候,報價可為兩萬七千塊靈石和十萬貫,而自留盈余每年可達近兩萬貫。如果真的能夠確定有那麽多盈余,甚至可以繼續增加報價,給龍泉道院每年上繳三萬塊靈石!

至於靈石年產量達到十萬,基本不用考慮這個問題,只要預判有此產量,南吳山礦脈就鐵定屬於你了。目前來說,沒有哪家敢這麽預判,包括顧佐。

反過來說,如果靈石礦脈年產量低於兩萬,競購這座礦脈就是賠本生意。

百花門中,專司負責南吳山靈石礦脈競購的是南壇龍壇主,這回二次審核資質,龍壇主並沒有到場,所以顧佐暫時只能詢問張富貴。

先不提兩人之間極其深厚的交情,單論現在合作的緊密程度,本來就是要通過懷仙館報價的,於是張富貴道:“龍壇主本來打算親自過來和顧師弟你談的,但門中有要事,一時走不脫,正好讓我跟你商量個大概的方案。”

兩人一邊說話,一邊走,往上山坪而去,見左右無人了,張富貴開口道:“從今年正月,我們百花門就開始起意南吳山了,你我之間沒什麽可隱瞞的,我也跟你透個實話,在南吳州和南吳山礦脈之間,青山掌門和龍壇主更矚目的是南吳州。”

這倒是十分出乎顧佐的意料,別家都視南吳州為累贅負擔,沒想到百花門竟然以此為重。不過略一沉吟之間,顧佐就想明白了,點頭道:“這不失為一條堂堂之道。”

什麽是堂堂之道?光明正大、登堂入室,這就是堂堂之道。百花門的身份其實是非常尷尬的,他們的生意雖說不在朝廷和崇玄署禁止之列——朝廷甚至還專設教坊司,但畢竟方不上台面。說白了,這是大家都需要的,但需要完畢之後卻不好四處宣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