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一節:John Wick(一)(第2/2頁)
“咦,為什麽?”年輕人有了好奇心——畢竟馬林作為大作家是圈子裏公認的,他都不能寫,為什麽自己能寫呢:“你們誰能解答我嗎?”
“女士,您不解答一下嗎。”馬林扭頭看向秘書。
後者點了點頭,然後重新復述了一遍為什麽他可以的話。
“我就是餓死!從這兒走出去被馬車碾死!我也不會寫的!老頭你不是人!”說完,這位年輕人哭著跑走了。
“你真不是人。”馬林看向社長陰陽怪氣道。
“別以為你幹掉了四萬獸人就了不起,說吧,這次要寫什麽。”把馬林和他帶來的兩個姑娘帶進辦公室,這個老頭換了一副眼鏡,打量了一眼瑪蒂爾達與瑞沃:“你小子怎麽每次都帶不同的姑娘過來。”
“你不問我寫什麽了嗎。”馬林接過紅茶笑著說完喝了一口——嗯,這一次加了威士忌。
“我這不是在聽你的解釋嗎,說吧,這次你是不是準備寫一個年輕的女孩,怎麽面對各種各樣的欺詐並保護好自己啊。”
“不,我是想寫愛情故事的。”馬林這麽說道。
“不行,你這種有著豐富愛情經驗的家夥沒事別寫這東西,當心某個家夥給你上賜福。”社長二話不說就選擇了拒絕。
“你先看一看故事的大綱怎麽樣。”馬林微笑著說完,將他的大綱拿了出來,菲奧托著大綱來到了社長面前。
這個老人搖了搖頭:“我是不會同意的,但是出於對一位英雄的敬意,我可以看完這個大綱。”
那邊秘書拿著一堆飲料問大耳朵狐狸和瑞沃:“你們要喝點什麽。”
“水。”瑪蒂爾達這麽說道。
“你呢,瑞沃夫人。”秘書這麽問道。
“蘭姆酒。”瑞沃微笑著說道。
“別讓她喝酒,她還是孩子。”馬林搖了搖頭:“給她牛奶。”
瑞沃不開心。
“多加糖。”馬林補充道。
瑞沃聽到加糖,開心地眯起了眼睛——這姑娘最喜歡的就是蘭姆酒和加糖的所有東西,馬林思考了很久,最終發現應該是大量的糖分會讓這個姑娘感覺好受很多。
不愧是家養妖精。
這邊喝了兩口紅茶,那邊社長看完了大綱,放下來的第一句話就是:“愛之主是不是跟你有仇。”
“是有一點,這個家夥賜福了一個可憐的孩子,而那個可憐的孩子是我追獵的對象,為了這個世界,我不得不殺死了他,所以,在我了解到了這一切是愛之主將所謂的福賜於那個孩子之後,我就覺得我應該寫上這個故事了。”
“我得詢問一下知識之主的守密者們,這個大綱放在我這兒怎麽樣。”老社長這麽一說,馬林笑了起來:“你看,我還是可以寫好愛情故事的。”
“你這那是愛情故事,我看了都想打死你。”這老頭說完嘆了一氣。
似乎是回憶起了什麽,他脫下了眼鏡,然後抹了抹眼角。
“行了,拿上飲料,你們可以走了,一周之後我會讓出版社的信使來找你的。”這位老人要趕人,馬林一仰脖喝完紅茶,從秘書手裏接過裝進可外帶杯子裏的水與加糖牛奶,將它們交給了瑪蒂爾達和瑞沃。
“老頭,我先走了。”
“快滾!不然我真要動手了!”
聽到這話,馬林笑著在門口轉身:“您能打得過我嗎。”
“那你打死我得了!”這老頭也不說二話,直接開始裝死。
馬林笑著帶著自家姑娘離開了辦公室。
秘書跟了出來:“老社長似乎不大開心,您的愛情故事裏到底有著什麽啊。”
“有的是年少最真摯的感情啊。”馬林一本正經地說道。
“那,您能告訴我,書名叫什麽嗎?”這位女士看起來充滿了求知欲。
“嗯……秒速五厘米。”馬林如此回答道。
“能夠讓社長破例,想必您寫的一定非常好吧,我會期待的。”說完,秘書微笑著回了出版社的小樓。
留下來的瑪蒂爾達看了一眼馬林:“馬林,你看的這個不像是愛情故事吧。”
“怎麽不是愛情故事呢,你看,男主羅根與女主米米安從小在教會相識,我們教會門口的確有一顆來自泰南的櫻花樹,那花瓣落下來的速度的確是每秒五厘米啊。”馬林拍著胸口回答道。
“不,我是說,他們最後分離了,這樣的結局,怎麽會是愛情故事呢。”瑪蒂爾達看起來非常擔憂馬林所說的故事。
“這麽寫,真的不會被憤怒的讀者罵嗎。”
“讓他們罵好了,我寫這個就是為了惡心那個邪神,他要愛?我給他!”馬林說到這兒哼了一聲:“至於說想要打我的,不是我說,只怕打得過我的,還沒有生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