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有人讓我們幹的

入室損物盜竊的惡劣事件令全校震動, 人大校風優良,極少發生這樣的事情,若傳出去是本校學生幹的, 校方顏面無光。

不報案的話,誰來賠償鐘瑩的“五百元”?更別說還有潛在的人身威脅存在,關乎到全體學生安全問題,這事兒非經公不可了。

五百元在九十年代初已經遠超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所在轄區派出所接到學校報警後立即派了兩名公安幹警趕到現場,勘查, 取證, 做筆錄。

鐘瑩之所以說錢在枕頭裏,是因為她發現枕頭上留有深淺不勻的條狀墨跡, 很像手指沾了墨汁,隨手抹過的感覺。

指紋提取了, 比對查驗需要時間。

其他人的財物都沒有損壞丟失,只有她的東西被掀了個底朝天, 甩墨汁毀壞化妝品的行為有明顯泄憤嫌疑, 加上舍友們紛紛說了前些日子鐘瑩遭遇的那些事, 幹警分析這不是簡單的入室盜竊,更像針對她個人的報復行為。便把查驗的第一波範圍鎖定在近期與之有矛盾的人身上。

都有誰呢?鐘瑩想不出來, 她一向挺與人為善的是吧?猶豫許久才說出了同學李家印在圖書館的見聞。

李家印不知那倆人姓甚名誰,幹警可以讓他認人啊。第二天下午就給兩個財會專業的大二女生做了筆錄並采集指紋, 一個叫張露,一個叫馬秀鳳。

鐘瑩沒和她倆見面,得知了姓名之後就在輔導員的介紹下,去法學院找到一位叫駱中原的老師, 請他幫忙出具兩份律師函。

駱中原既是老師也是律師, 在律所掛牌, 經常代理案件。他聽了鐘瑩的要求很訝異:“你有打官司的意向嗎?律師函只起到法律評價和風險評估作用,不具備強制約束力。”

鐘瑩表示她明白,遞給他一張紙:“我就要兩份律師函,內容我已經擬好了,不過需要專業律師的簽章,老師您可以按市場價收費。如果下一步需要打官司,我一定會請您代理的。”

駱中原接過來一看,又詫異地看了鐘瑩一眼:“這是你寫的?”

“嗯。”

“你是學金融的?”

“嗯。”

“......把事情詳細說一說吧。”

律師必須為自己所發函件的內容負責,捏造事實嚇唬人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鐘瑩本想自己造個假,可是聽到警察說那倆女生承認人雲亦雲說了幾句閑話,但指紋不匹配,被排除嫌疑後,她改變了主意。

要唬就唬得像樣點,殺雞儆猴。

因為有幹警的筆錄,駱老師在調查取證這方面沒費多大功夫,一天後將律師函通過系裏交給了那兩位女生。看在本校學生的份上,向鐘瑩收費一百元,還免費給她復印了幾份。

張露和馬秀鳳找到鐘瑩宿舍來的時候,她正在水房洗衣服。所有被“賊”扒拉出來的衣服她都重洗了一遍,人累得半死不說,嬌嫩的肌膚也備受傷害,手指泡得又腫又白。

兩人怒氣沖沖,把函件甩在鐘瑩腳下,問她什麽意思。

她趁機休息,甩甩手上的水笑著說:“函告內容就是我本人意思,學姐識字,就不用我再給二位讀一遍了吧?”

“你有病啊,竟然把這件事捅到系裏!”

前兩天被公安請去,她們就已經嚇得不輕。問了才知道是一個學弟指認她倆和鐘瑩有矛盾,存在入室盜竊嫌疑。兩人趕緊喊冤,積極配合采集指紋,如實交代自己只是背後說了些閑話而已。公安問什麽閑話,她們避重就輕,沒想到那學弟又跳出來作證,一字不漏把原話重復了一遍,還說當時的人證很多,有需要他可以一個一個找來。

又是一個鐘瑩的裙下之臣!沒辦法,只好羞恥地實話實說了,好在指紋不匹配,公安也並未為難,教育幾句就讓她們回去了。今天正在幸災樂禍鐘瑩倒黴的事呢,輔導員送來了行文正規,措辭嚴謹,律師簽章和律所公章一應俱全的律師函,兩人看後極為震驚。

輔導員的震驚和惱怒不亞於她們,極度失望的把二人批評一頓。然後表示如果學妹執意要走法律程序,學校是無法阻止的,畢竟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校園裏哪天沒有人在隨口八卦扯淡?鐘瑩竟然大動幹戈來這一套,至於麽!

馬秀鳳氣得想上手推搡,鐘瑩立馬後退,指著她道:“哎,我勸你不要沖動,否則我要告你們的可就不止誹謗一條罪了!”

“我們什麽時候誹謗你了?”

“我的律師已經從派出所那邊取得了證據,您二位親口承認了什麽,不會不記得了吧?”

鐘瑩態度溫和,語氣也不鋒利,她本人沒有遇到過官非,但親眼目睹過無數次爺爺,爸爸,老公和律師交流,準備搞人時的樣子。誰主張誰舉證,上了公堂法律自會給雙方一個交代,沒必要和對方私下裏發生沖突,以免橫生枝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