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投票建城(第2/4頁)

更何況沈依手上的上供清單又不止一張,雙管齊下看看誰能出奇跡。

沈依從一大疊上供清單裏選擇了一個編號靠前的玩家,在上供清單上寫下一段契約文字。

“玩家需在三天內尋找到編號501號陳晨詢問建城令使用的條件和辦法,並將陳晨所述方法寫在上供清單上。此事不得對其他人泄露。如玩家違約,則一年內不允許參加任何副本。”

沈依並沒有直接讓玩家告知建城令的條件,畢竟該玩家的實力未知,如果對方無法接觸到情報站的相關情報,無法達成條件白白被懲罰一場就是無妄之災了。

讓對方去尋找陳晨,無論陳晨給出的方法是否正確,只要玩家將陳晨的話原樣帶回,就算通過契約條件。

至於陳晨是否會欺騙沈依,或者陳晨也無法獲取相關情報,但只要是陳晨所述,契約都依舊有效。

相當於該玩家只是一個傳話筒,沈依也不想牽連無辜,只要對方乖乖傳話便什麽事情也不會發生。

當被選中的玩家突然接到系統公告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的。畢竟保衛蘿蔔都已經結束多久了,這份上供清單竟然還有效用的?

可上供清單的契約力他還是清楚的,既然系統發出公告,說明上供清大已然生效。他能怎麽辦呢?除了給人當跑腿,他連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不過他記得,當初自己的上供清單是落在一個叫沈依的人手上吧?

沈依!那不是傳聞裏擁有建城令的大佬嗎?

難道說大佬要使用建城令了?

玩家當即坐不住了,趕忙去找陳晨。

而陳晨那邊被傳話筒玩家找上門的時候,更是異常震驚。當初沈依說過,她自有辦法聯系自己,沈依竟然真的做到了!而且這次找上他,竟然是索要建城令的使用辦法,也就是說沈依要有動作了!

陳晨的腦子迅速運轉,瞬間做出了權衡判斷。

沈依使用建城令,自己如果能出一份力,沈依必然會承自己這份人情。更何況建城令在沈依手上這麽久,她都沒想過使用。現在使用,必然是有了把握。恐怕這段時間沈依的實力又有了提升。

這樣的大佬,當然是要交好。別說陳晨還真就知道一些建城令的情報,就算沒有他挖空心思也要給沈依把情報給弄出來。

陳晨打定主意對傳話筒玩家道:“三天後到我這裏來。”

既然已經決定幫助沈依,陳晨便要將最齊全的情報送到她手裏。哪怕付出巨大的代價,陳晨相信沈依建城後一定會回報給自己。

這種穩賺不賠的事情,陳晨自然要盡心盡力。

三天後沈依的上供清單上收到了密密麻麻的回復,明朗看了一眼嘖嘖道:“看來你對陳晨的投資還是有回報的。”

陳晨確實自私自利、野心勃勃,可他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識時務。有些事情君子好人做不來,他卻可以做到。只要利益足夠,陳晨會是一把好用的雙刃劍,而沈依正是那個可以駕馭他的人。

沈依掃了一眼建城令的使用條件,更加確定了自己的猜想。

建城令使用限制第一條,就是使用者必須雙屬性破百萬。如果不是沈依,恐怕還真的沒有人類玩家可以在前期達成。

沈依在X世界副本狂攬了一波積分,將雙屬性砸到破百萬並不是難事。

可是這第二條就有些苛刻了,竟然限制玩家使用建城令後,只可以使用1件道具。這也就意味著紅藍補給也被限制。如果有戰鬥的話,只能靠玩家的雙屬性硬抗。這也就難怪對使用者的要求是雙屬性破百萬了。

第三條是玩家使用建城令,必須取得所有玩家至少60%的贊成票。在玩家確定使用建城令後,將開啟為期1天的投票公頻。玩家可以實時看到投票進度,甚至可以在公頻留言。如投票失敗,則建城令會被收回。

前兩條也就罷了,可這第三條變數太大。要達成60%的贊成票,也就意味著需要至少60000600票。

投票公頻一旦開啟,各大區域玩家便可以進行交流,如果新手村玩家要耍什麽手段,只怕防不勝防。畢竟從沈依手上奪取建城令難度太大,可如果建城令被收回,其他玩家就重新擁有獲取的機會。如果系統再搞點小動作,難保新手村的玩家不會蓄意破壞投票。

“這哪裏是在投票,簡直是在打輿論戰嘛!”明朗有氣無力的吐槽。

上官鐸一針見血地道:“倒也未必,玩家對於玩家城其實沒有概念,他們在乎的只是切實利益。”

沈依挑了挑眉,“你的意思是,買票?”

用錢能解決的事,都不算是大事。說到底,玩家們對新手村和沈依都很陌生,輿論戰也不過是吃瓜看戲。或許還有一部分玩家都不會在意玩家城是否被建立,那麽投票與否對他們來說也就不重要了。畢竟對於實力在中下的玩家而言,他們生活在類似初始小鎮的區域吃喝不愁。玩家城建立反而可能改變他們的生活習慣,還不如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