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一個原配 12

簡單來說,就是百姓不能用明黃色和黃色。

事實上,外面的布莊中,除了淡黃色的輕紗,再找不到黃色。衣衫繡金線更是皇上獨有,銀線屬於皇子皇孫。

這人穿著這樣一身衣衫招搖過市,豈不是證明他是皇親國戚?

他跑到公堂上做甚?

眾人疑惑之余,已經有人下意識跪了下去,很快,公堂內外跪了一片。

知府大人反應很快,急忙上前拱手:“微臣見過世子。”又疑惑:“世子前來,是有公務嗎?微臣這裏還有案子要審……”

男子三十歲左右,面容俊秀,氣質溫和,擺擺手道:“你審你的,本世子旁聽便可。”

這審案子有人在邊上盯著可不好,就像是上官下來體察民情,一個弄不好,就是錯處。知府大人心裏發苦,暗暗決定回頭整治一下城門口的護軍,這皇孫都到了,竟還一無所知。

知府大人不敢拒絕,只能坐了回去,一拍驚堂木:“林氏,此事可為真?”

林琴兮滿臉是淚,不吭聲。

算是默認。

這也沒法子,李家如今站在風口浪尖,若是李澤彥名聲被毀得不到助宜,前途就沒了。而她這個害了李澤彥前程的人,還能討著好?

說到底,林琴兮身如浮萍,只能緊緊依附李家。只要還有命在,她就不敢忤逆李家夫妻的意思。

上首的大人腦子轉得飛快,今兒這事有點太小了,他純粹是看在那兩千兩修路銀子的份上才接的。本來這也沒什麽,可現在情形不同,皇孫親自旁聽,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多閑呢。

一時間,知府大人只覺得天要亡他。他自認愛民如子,嘔心瀝血想要管好治下,誰能想到世子幾十年不來一次,來的時候他正審這樣的小事?

看著林琴兮委屈不已,知府大人心裏一動,板起臉怒拍驚堂木:“你是在何處被人欺辱?那人大概年歲幾何?身長多少?身上臉上有無特殊?”

有女子被欺辱,這就不是小案子了啊!

李母先是一愣,隨即一臉崩潰,她都說讓大人不要追問了,偏偏人家還非要問。

這怎麽答?

這個問題,林琴兮也想問啊!

李家在縣城裏不算多富裕,但也衣食無憂,家中還養著下人,雖然沒讓她吃多好,也沒虧待了她吃穿。所以,她出門的次數都能數得出來,大部分都是和李母或李澤彥一起,身邊還帶著下人……她要怎麽編出被人欺辱的前因後果?

情急之下也不好亂編,萬一說得錯漏百出,那才真的觸犯了律法。答不出來,哭就對了。

林琴兮仿佛當真想起了當初被欺辱的冤屈一般,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看她哭得傷心,大人不好追問,看向李母:“把你知道的說出來!”

李母:“……”她也不敢亂編啊!

可林琴兮只顧著哭,她也想哭。但她不是被欺辱的女子,怎麽哭?

“我不太清楚,琴兮她自小懂事,被欺辱後也沒跟我說。後來我們搬到府城,她寫信過來,我們一家人才得知她竟然被人欺辱,甚至還有了幾個月大的身孕。”李母拿帕子擦眼淚,傷心得真情實感:“這種孩子怎麽能生?當時我就找了大夫想要幫她落胎,可她月份大了,大夫說大人都有危險。她娘走得早,我答應過要照顧好她……所以,一咬牙,便對外宣稱她嫁過人。”

說到這裏,她還不忘強調:“只是我沒想到小時候乖巧的小姑娘,長大了性子左成這樣,為了不嫁人竟然勾引我兒。還有今日這事,她竟然買通奶娘,讓奶娘冤枉娉婷。早知如此,當初我就不該收留她!”她著捶胸口,痛心疾首哭喊:“我對不起表妹,我沒幫她護好女兒,也沒幫她養好琴兮……我錯了,琴兮不跟著我,或許能過得更好……”

知府大人為官多年,見識頗廣,有意無意聽說了許多人的慘事。這事情和那些比起來,算不得多慘,他腦子清明,再次問:“林氏,當初的事你還想得起來嗎?”怕林琴兮不搭理他繼續哭,知府大人聲音加重,很是威嚴。

林琴兮哭聲一頓。

李澤彥站在一旁,手心都急出了汗。他也怕情急之下林琴兮編得漏洞百出,急忙道:“大人,這是表妹的傷心事,還是先審奶娘吧?”

甜娘的所做所為方才她已經招認了一遍,又有李母佐證。事情已真相大白,大人看林琴兮哭得厲害,便也不強迫,道:“林氏,你故意汙蔑張家女兒,人證物證俱在。苦主報案時已經說了,不需要你賠償,只道歉就行。”

林琴兮怕他深問那個“欺辱”她的人,沒有多遲疑,擦著眼淚就對著張娉婷一福身:“張姑娘,我錯了,那時候我怕姨母太疼愛你會忽視我們母子,一時想茬,便做了錯事,我對不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