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掌膳,商稅司(上)(第2/2頁)

陸寧所說沒錯,現今齊國中樞有商稅院,州府有商稅司,縣有商稅務。

歷史上商稅院、商稅務等衙司名稱,出現在北宋,現今陸寧借用名稱,但商稅院及下面司、務,自然不僅僅是宋時收稅那麽簡單,也負責管理市場,衡定物價等等職責。

就如陸寧租住的木樓,新政下對東主的租賃收入也收取十分之一賦稅,但為了防止東主將租賃費用加到租戶身上,商稅司便有定價之權,從某種角度,倒好似後世計劃經濟年代工商稅務局加物價局的權責,甚至權力更大。

對市民及商貿經濟來說,商稅司現在權力卻是偏重,早晚自然分拆,但新政剛剛開始,弄個雛形趟路,倒也不急,而且,市民經濟發達主要便是大名府、真定府和山東府,在這三府中,商稅司都專門設有監察禦史,稱為監察郎。

商稅司和其余州府各司一樣,有主事、押司、普通吏員稱為文員三層胥吏,但大名、真定、山東三府商稅司,不但都是主事一名,副主事一名,押司四名,甚至還有一名八品監察郎,也算是一個奇觀了,以官員直接監察胥吏之衙司,可見新政下,三府商稅司之重要。

當然,各州府商稅司,並不在六曹參軍治下,而是縱橫雙重管理法,既屬於本州府長官管轄,又受中樞商務院管轄,而且,人事等等變動的最終批復,權柄都在中樞之商務院。

權柄重,直屬中樞,偏偏主管又是吏員,就更要戰戰兢兢,這也是一種平衡之法了。

當然,陸寧的新政下,胥吏前景非同一般的光明,此點倒是和王安石變法裏一些思路類似,在文官教育的改革方面,王安石主張,即將出任公職的人都應當先擔任胥吏的職務,讓他們預先學習將來自己所要指導和監督的工作。

只是陸寧做的更徹底,這也是來自後世的經驗,從後世來說,華夏官員可以說從步入官場都是胥吏出身,一步步往上熬,是以華夏一方大員,如果真是一心為公的話,比西方很多民選官員執政能力更強是毫無疑問的。

所欠缺的,只是監督體系的完善,這一點,陸寧也在做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