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8章 天罡分身術

三萬名礦工,分成了七十二隊。

這七十二支采礦隊,被平均的分配到了七十二座煉獄小鎮之內。

每一隊礦工,都要負責一座煉獄小鎮周圍的金屬礦藏勘探和開采工作。

平均到每個煉獄小鎮的,卻只有一支三百人的采礦隊而已。

剩余的穿山族礦工,則被留在了煉獄古城之內。

負責操控煉獄火神爐,熔煉開采出來的礦石。

當然……

穿山族礦工,其實並不適合冶煉工作。

不過暫時來說,朱橫宇手下,也沒有其他的人了。

暫時來說,還是要穿山族礦工,暫時湊合一段時間。

三年之後……

朱橫宇終於初步理順了煉獄古城的工作。

與此同時……

青丘城那邊。

金雕妖聖,也終於順利的完成了交接,徹底掌控了青丘城的建設和管理。

朱橫宇組建的,由三千多精英組成的執政團隊,則徹底閑置了下來。

不過很顯然……

這些精英,是閑不下來的。

當初,朱橫宇招募這三千精英的時候,就不是只打算用一時的。

這三千精英,年歲都很小。

而且,都沒有什麽家室,或者是親屬方面的負擔。

要麽就是孤兒出身,要麽就是家人已經故去了。

總而言之,這三千精英,隨時隨地,都可以去任何地方執政。

徹底將青丘城交付給金雕妖聖之後。

朱橫宇將三千執政團隊,調進了煉獄古城之內。

正式接手煉獄古城的建設和管理。

該制定的規章制度,朱橫宇已經定下來了。

這方面,誰也幫不了他。

畢竟,這座城市,是完完全全,歸屬於朱橫宇一人的城市。

這煉獄古城,乃至整個地下世界。

就是朱橫宇的家……

自己家裏的規矩和規則,豈能由其他人去制定?

朱橫宇,並不能完全照搬青丘城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青丘城,是大家的青丘城。

三十大勢力的存在,讓朱橫宇必須權衡多方面的事物。

不可能獨斷專行……

而地下世界則不同……

這裏的一切,都是朱橫宇的。

如果按照青丘城的規章制度去執行的話。

那豈不是把自己的錢財,硬是算在別人的名下了?

當然……

那些穿山族礦工也好。

那三千執政精英也罷。

他們並不是朱橫宇的奴隸。

他們的每一分勞動,都會換來優渥的回報。

從某種角度說……

地下世界,其實就是一個規模超大的工廠。

這裏的一切,都是屬於朱橫宇的。

至於這裏工作的人員,都是為朱橫宇打工的。

朱橫宇會根據他們的勞動,給予他們相應的薪水和獎金。

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

簡單說……

青丘城,是屬於其他人的,朱橫宇只是負責管理而已。

地下城,是屬於朱橫宇的,沒有一絲一毫,屬於任何其他人。

因此……朱橫宇不需要考慮其他人的利益。

一個是大家,一個是小家。

一個是公,一個是私。

管理方式自然完全不同。

在地下世界之內……

朱橫宇無論做什麽,都不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利益。

也不會導致成千上萬的百姓,因為他而損失一絲一毫的利益。

因此……

各項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只能由朱橫宇去定立。

在玄天法身的努力下。

借鑒了朱橫宇所知道的,各大種族,各大勢力,以及各大城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耗費三年的時間……

玄天法身,終於確立了地下城的規章制度。

至於其具體的細則,自然不多說。

整個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足有三千多萬字。

如果針對每一條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釋的話。

那恐怕三億字的說明,都說不清楚。

不過好在……

玄天法身,不會離開這裏。

一旦有什麽疑惑,隨時可以向玄天法身請示。

玄天法身,擁有著最終解釋權。

隨著三千精英管理團隊到來,朱橫宇終於徹底解放了出來……

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的制定,是離不開朱橫宇的。

僅僅依靠玄天法身的話。

智商倒是足夠了。

可是情商,卻大成問題。

很多時候,法理是大不過人情的。

而且,這地下世界,畢竟是朱橫宇的私產。

太過嚴苛殘酷的刑法,畢竟是不大妥帖的。

朱橫宇必須和玄天法身配合。

將過於嚴苛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進行人性化的修改。

舉例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