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更換監護(3)(第4/5頁)

法庭自然偏向無父無母的可憐孩子,判定劉小明歸還尹羲七萬五千塊錢,之前的五千塊就當是在他們家房租了。

因為尹羲長大後並不豁免部分贍養外婆的義務,所以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現在並不需要“償還”她的撫養費用。

由於外婆年事已高和劉小明的特殊關系以及她之前的監護失職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尹羲本人的懇求,法庭判定由居委會和所在學校共同擔任尹羲的監護人。

外婆在法庭上哭也沒有用,她說來說去就是尹羲沒有良心,可是法庭講的是事實,事實就是他們劉家確實完全侵占了尹羲父母用命留給她的財產。

之後居委會出面讓劉小明還錢,他們家死活不肯,此事鬧得整個社區都知道了,大家都稱他們劉家之黑心腸,同情天才孤女尹羲。

法院直接凍結劉小明的信用社賬戶中的六萬塊錢,然後將錢轉給居委會為尹羲辦的賬戶下。

剩下一萬五千元就勒令劉小明一家三年內還清。

劉小明家知道這事之後,猶如被剜了心一樣的要死要活,就一家子(包括外婆)到居委會去鬧,星期一到星期五時,舅媽還會帶著外婆去學校鬧。

全社區的老老少少在那一個月天天吃瓜看戲。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個個都說劉家沒臉沒皮的就是老賴,死了親戚要迫害孤女吃絕戶財。

群眾也看清了外婆的真面目,她就是明晃晃的要讓兒子吃下那塊肥肉,大家也在議論蓋了新房也不給老娘住的兒子有什麽好的。

舅媽還讓外婆去給尹羲下跪,尹羲要是不幸被逮到的話,在場有外人看戲的話,她就表演花式哭法,失魂傷心絕望、肝腸寸斷地叫著“爸爸媽媽”。

外人一看那場景,紛紛都站在尹羲的一邊,好心人還勸外婆,可是外婆現在已經做了選擇,一心要站隊兒子一家。

如果沒有外人在場被逮到,她愛跪就跪去,反正人人都知道外婆是個拎不清的老太婆就行了。

尹羲暫時解決了劉家和外婆的麻煩,她也把大部分的錢拿回了手中,就先給自己賺取未成年前的“護身盾牌”。

弱小的人誰都會很容易踩一腳,所以尹羲需要表現出她是前途不可限量的人,還能給學校和老師們帶來一些名利好處,結成隱形的共同利益體,學校才會護著她免受劉家和外婆的道德綁架。

初一時,她參加了市級、省級兩場作文大賽、省中學生奧數大賽,獲得省級特等獎(有獎金)。

她的幾篇作文均被出版在作文集中,所以她獲得了近萬元的稿費,奧數比賽也有獎牌和獎金。

她念初二時就更忙了。

前一個學期被推薦參加國家級的中學生命題作文大賽、奧數大賽、科學競賽,均都獲第一名的特等獎。

後一個學期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一路從市晉級到省,然後到了全國中學生的電視直播演講比賽。

雖然才1998年,但是到了全國級別的電視演講比賽,評委們都是專家或者外教,她純正的英語口語和台風,以及她與評委的臨場問答都讓全國觀眾驚艷了。

她不負學校和居委會的眾望,獲得了中學生級的特等獎。

剛剛參加完了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她再參加全省校園歌手電視大賽,尹羲以一曲《我和我的祖國》獲得亞軍。

(注1)

……

到尹羲念初三時,學校的會議室已經掛滿了她為自己和學校獲得的榮譽。

並且一念初三,教師節前,本省分管中小學教育的副省長下來巡查慰問,本市市長、副市長、教育局長陪同都來本校學校參觀、表彰,領導們還親自拉著當了全省驕傲的尹羲誇獎。

副省長聽說了她的童年故事,她對從前被劉家苛待的事只用淡淡的一句“都過去了,現在日子很幸福”來概括。

她提起居委會、學校老師們和民政局領導們救了她、幫助她,給她提供了安寧的學習環境,自己才能獲得那些成績。

尹羲一通官樣文章說出花來,在場陪同的人員和站在後面的居委會的人聽了都覺得尹羲這孩子真是聰明得不得了,而且她是很講良心的。

尹羲早就是本地電視台和報紙的常客了,要知道那些全國比賽冠軍就算只有一個,對他們這種四線小城都是珍惜熊貓,何況是除了全國校園歌手大賽之外,她都是第一名。

尹羲的出名也帶動了劉家的出名,只不過是以醜角的方式出名的。到現在為止,劉家還拖著孤女父母的一萬五千塊命錢不還。劉家四周鄰裏全都不屑和那樣的人家親密往來。

尹羲獲得一次又一次的榮譽的時候,劉夢瑤也不是沒有心動的,她也想參加,可是四十年的普通怨婦記憶和五世代代人傑的知識儲備思維區別可想而知。(尹羲修煉到神仙也是神仙中的戰鬥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