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狂妄天才(第2/5頁)

但實際上在上世紀,格倫的名號完全不輸大衛。

在進聯盟之前,羅賓遜在NCAA就已經名聲大噪,而且是滅霸級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東尼是NCAA大殺器,大一就場均22.2分10籃板。

但2米01,體型相同的羅賓遜,大二賽季場均24.1分9.4籃板,大三賽季場均30.3分11.2籃板!

實際上,羅賓遜就是歷史中安東尼的選秀模版之一。

憑借著這種殘暴的表現,他毫無意外地當選了1994年的選秀狀元。

狀元年年有,但是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蘭特·希爾!

這是選秀大年的當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賽季場均21.9分6.4籃板2.5助攻,率隊把上一賽季東部墊底的雄鹿隊打到東部第九,而且距離第八只差了一個勝場。

這種表現放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是現象級的,標準的天之驕子。

但是這家夥,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評選中輸給了希爾!

乍一看希爾“喬丹接班人”,輸給他很正常。

但實際上,新秀賽季不論是個人數據還是球隊戰績,都是羅賓遜更占優。

而這,也是值得埃斯利講這個故事的原因。

因為羅賓遜他真的很特別。

1994年的時候,NBA當時連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沒有規定,給多少全看球隊和球員談判。

格倫·羅賓遜,當時要求雄鹿隊給的合同是13年1億!

那個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00萬,喬丹也才500萬,這種行為在當時直接就炸了。

不過迫不得已,雄鹿隊最後還是和他簽下了10年6800萬美元的合同,這讓他載入史冊,甚至逼得聯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規則。

然而這還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羅賓遜天賦爆棚,雄鹿隊能被他逼迫簽這個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證。

如果他像科比那樣自律,努力訓練的話,他很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喬丹。

但可惜他不是,而且他還是另外一個極端。

性格狂傲,經常酗酒,還時不時酒後駕車,辱罵球迷,打架鬥毆。

而且他真的不訓練。

他就是翻版的奧尼爾,不同的是奧尼爾剛進聯盟練的還挺多,他是進聯盟就很少練,完全靠天賦打球。

有關他這方面還有一個小故事。

當時和他同期進聯盟的埃裏克·莫布裏一直在努力訓練。

結果這反倒引來羅賓遜的不滿,他直接對莫布裏說了那句經典語錄。

“老子靠著大學的老本都能場均20+,你這麽努力訓練有個雞兒用。”

所以哪怕他天賦爆棚,聯盟甚至都不願去宣傳他,最佳新秀自然也沒給他。

“上帝給了他神的天賦,所以他盡情地揮霍著。”

埃斯利用了一句話做總結。

如果孫昊上輩子有了解的話,會知道格倫·羅賓遜生涯場均得分超過20分,而且退役前一年的場均得分還有16.6分。

但最後,他只在聯盟打了十年,履行完“新秀合同”就從聯盟消失了。

上帝最後收回了給他的天賦。

當然這些,孫昊沒去了解,所以他不知道。

在聽完埃斯利說的故事之後,他反倒對這個不算熟悉的“大狗”有了興趣。

到底是什麽樣的天賦,能夠讓他把自己和奧尼爾歸為一類。

要知道即便是四大分衛裏天賦最高的麥迪,也沒聽說過有類似的故事。

當然,雷·阿倫和卡塞爾,埃斯利也說了一些他們的事情和現在的技術特點。

而且雄鹿隊目前戰績4勝1負和76人並列東部榜首,這場比賽會很艱難。

和埃斯利聊完,孫昊進入到系統,拉開自己的屬性面板看了看。

身高:185cm;體重:78kg;臂展:192cm

力量:80;速度:81;敏捷:77;彈跳:75;體能:83;球商:92

控球:80;傳球:58;扣籃:52;上籃:80;中距離:58;三分:86

防守:62;蓋帽:58;搶斷:74;籃板:58

距離之前在歐洲體測已經過去了半年時間。

距離他拿到系統也已經到了5年時間。

和當初系統介紹的一樣,他的身高在5年內達到了185cm。

穿上鞋的話,他也有1米88,和埃斯利差不多高。

這或許也是老尼爾森敢把他放進首發的另一個原因。

看似瘋狂的背後,老尼爾森其實也考慮了不少。

而且在貝克的要求下,孫昊也適當進行了一些減重。

身高長了2公分,但是體重比原來還下降了2公斤。

這沒讓他的對抗下降多少,但是速度和敏捷提升不少。

還有一個提升明顯的是三分球。

這和他之前的預判是一樣的,後撤步三分對能力值是有加成的。

……

第二天下午,孫昊、諾維茨基和納什三個人提前一些去了球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