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3/4頁)

珠子散發著淡淡的紅光,看起來像是一塊大紅寶石,但是這珠子裏頭蘊藏著寶石中沒有的能量。萊芙伸手一摸,珠子的外沿先是冰涼冰涼的,接著在手掌接觸到珠子的部分,像是燃起了一叢小火苗一樣發燙,這種珠子只要摸過一次就不會忘記。

“這是,獸核……”萊芙是第二次見到這種東西。第一次見到這玩意兒的時候,還是在第一次任務中。

那個娶了假扮成索菲公主的莉斯汀格、接著成為艾塞亞王國國王的諾倫,便是在使用了魔獸的晶核之後狂化,以人類之身獲得了只有魔獸才會有的力量。接著在他的體內,便凝聚成了這種紅色的比晶核大了許多的獸核。

獸核一掐即可成粉,可以用來淬練武器。獸核給武器增加的數據不可見,但是就萊芙的親身體驗而言,一枚獸核帶來的提升,明顯比在刀柄上鑲嵌一枚極品晶核帶來的提升效果要大許多。只不過獸核粉末帶來的提升,是固定在武器上的,不像晶核那般可以隨拆隨換,如果更換了武器,獸核帶來的效果會跟著舊武器一同消失。因此也算是各有利弊。

“……看來利安德爾先生果然是人類。”萊芙先前還疑惑著利安德爾先生不知是人還是魔獸。利安德爾先生擁有強悍而詭異的能力,且多年不老,這像是魔獸才有的能力;然而另一方面,他的相貌、感情、行為模式,包括在萊芙看到的記憶畫面之中,那個在十年間逐漸長大的身體,卻無疑證明他是一個人類——這些矛盾之處,此時終於得到了解釋。

“這兩顆獸核都是利安德爾先生的嗎?”萊芙想到諾倫國王在吃了晶核之後,變得人不像人獸不像獸,接著完全被獸性控制了身體,徹底地失去了理智,但是利安德爾先生的情況似乎和他不一樣。後者在大部分時候都是一個人類,他魔獸化的部分,似乎僅僅在力量上。

“還不止這些。”娜提雅維達說著,又從不知哪裏掏出了更多紅色珠子來,兩只手中各捏著三個,“一共有十四個呢。利安德爾先生可真能吃呀……”

“吃下晶核之後,為了獲得魔獸的能力,便要承受著常人無法忍受的痛苦。”萊芙將一枚紅色珠子握在手中的,感受著接觸皮膚的地方傳來的逐漸加深的灼痛感,這與觸碰晶核之時帶來的感受相同。

萊芙在見到諾倫國王體內的獸核之後,便查閱了許多相關的資料。她知道,人在吃了晶核之後,晶核並不在體內溶解消失。反而會在給予人力量的時候,吞噬血肉,越變越大,殘留在內臟之中,不斷給人以灼痛感,到了最後,就像是腹中生著一把火一般,痛苦難當。

是以魔獸晶核雖然廣為流通,但是並沒有多少人會為了獲取力量而吃下晶核——大多數人並不知道晶核食用的效果,而吃下晶核的人,無論是誤食還是刻意為之,雖然會獲得力量,但是也往往在使用這種力量造成足夠夠大的暴-亂之前,就因為忍受不住晶核入肚的痛苦而自殺死了。

利安德爾先生居然能吃下十四顆晶核,並且帶著這些晶核過了百年。

周圍人來人往,歡快的歌舞之聲尚未停歇,到處都是火光和麥香,即便有人看到了娜提雅維達懷中的紅色珠子,也只當作是某種形狀顏色有些特色的糖果而已。

“別浪費,在回去之前就用了……”娜提雅維達伸手,在萊芙手中那粒珠子上輕輕一敲,那珠子便產生裂紋,滲出紅色的液體,這些液體就像是食用晶核者的血,接著整粒珠子就成了一堆血紅色的粉末。

萊芙此時總算是知道,剛才娜提雅維達為何要讓那個騎士先回去了。哪裏是為了再同她一起逛逛,分明就是要把這些獸核都留給她淬煉武器,而不想分給其他人。

書中記載:魔龍是一種極其吝嗇的生物,雖然坐擁財寶無數,然而依舊貪求更多財寶,絲毫不知滿足,從來不會將自己獲得的好處分享,錙珠必較,對於血脈親人亦然。萊芙還記得娜提雅維達在給她打欠條的時候,是半個鐵戈沙幣都不會算錯的。

這樣吝嗇的魔龍,此時不是為了自己,卻是在為她藏私,為她留著好東西,不肯多舍一毫給別人。似乎在遇到她之後不久,魔龍就開始這樣對她了。那種深藏在本能中的貪婪,似乎唯獨對她一個人是無效的——又或許是另一種方式起效。

萊芙之前對魔龍給她的好處,只當是自己用計策用招式弄來的戰利品,並沒有多想,然而此時將念頭落到此處,竟不由得有些動容。

娜提雅維達,確實對她極好。

許多血紅色的粉末掉到了地上,萊芙連忙拔出刀來,褪下刀鞘,卻發現自己的刀在套了龍革鞘多日之後,似乎刀體本身有了變化,像是鍍上了一層黑色的薄膜一般。她拿著刀尖去觸那些血紅色的粉末,本來這些粉末應該被刀吸收的,但是這回,卻絲毫也吸收不了了,不由道:“這是怎麽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