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本侯聽說,屍體養的鱔魚美味(第2/4頁)

甄五二瑟瑟發抖的回答:“小人,小人以為她的宅子和錢糧,本就是甄家的,她是外人……就下令處了私刑,也是為了本族啊,望大官人……饒恕。”

他倒是不敢翻供,這事也無法抵賴。

其他四個人,商銑也都問了一遍。

果然是為了吃絕戶濫用私刑殺人。

吃絕戶、禁止改嫁、私刑、族法,這些都是和大唐新政,天道教化格格不入的東西,非但為王法所不容,也為人道所不容。

必須要嚴懲,以儆效尤!

“來人,押下去。”商銑厭惡的揮揮手,讓警士將甄家犯人帶走。

末了,商銑看著李交,“以李廣州之意,這五人該當如何呢?”

李交拱手道:“下官以為,應該明正典刑,斬首示眾,傳首各鄉,以儆效尤。再廣貼告示,整肅民風!”

“好!”商銑點頭,環顧堂下眾官,“各位還有建言否?”

眾人紛紛表示,一定要借此嚴辦,殺一儆百。

州丞陸康站起來說道:“欽帥,牧台,下官以為,僅僅斬首還不夠。這私設刑堂,裁決人命,越官府之權而代之,難道不是謀逆麽?甄家五人,雖無謀逆之心,卻有謀逆之舉。”

“按照《大唐簡律》,謀逆大罪要淩遲處死,家人皆斬。看在他們並無謀逆之心的份上,而且私刑古已有之,就不真正定為謀逆。不過,除了五人皆斬,家人也要降籍為奴。如此重辦是過了些,卻能震懾民風,讓人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陸康的法理依據是,私設公堂裁決人命,是在行使朝廷官府之權。百姓行使官府公權裁決人命,就是謀逆。

當然,也不是真的按照謀逆來定罪。而是要最大限度在這件事上做文章,加重私刑之罪的量刑,用嚴刑峻法來消滅私刑。

“可!”商銑深深看了陸康一眼,目光很是賞識。

李交也覺得可行。

商銑當即喝道:“司刑錄事!”

“在!”司刑錄事應道。

“擬令!甄五二等五人,蓄意殺人,謀財害命,私刑抗法,三罪並罰,判處斬首示眾,即刻明正典刑!本族三代以內血親,全部降籍為奴,剝奪田地!分與鄰裏耕種,家宅全部分給鄰居!”

“尊憲令!”司刑錄事很快寫好判決文書。

判的重不重?太重了。

冤不冤?真的冤。

五個人私刑將一個無辜的寡婦沉塘浸豬籠,最多也就是五人皆斬罷了。可是連帶他們的家人,都要降籍為奴!

這麽幹,其實就是“講政治”了。從大局上講,沒錯。

商銑是想判出一個全國性的典型案例,為以後類似的案例做出審判依據。你敢濫用私刑,那好得很,就是要這麽重判。

而且,你的鄰居也會盯著你,告發你,好名正言順的分到你的田地和家宅。

如此一來,誰還敢私刑自用?

判決一下,五個犯人被押出牢獄,再押到原籍鄉村當眾明正典刑。根本不等到秋後,也不用再上報大理寺復核,皇帝勾決。

民間常見的簡簡單單一個私刑殺人,竟然被上升到這種高度!

誰不害怕?誰敢不引以為戒?

很快,南海郡城的百姓就都知道了判決。

“欽差大官人行憲令處斬人犯了……”

都想不到,欽差大臣一來,第一個要辦的不是械鬥的人,而是辦了為吃絕戶私刑殺人的甄家五口。

吃絕戶也好,私刑殺人也好,這都沒什麽大不了吧?這些事,以前也不時發生過啊,想不到判的這麽重。

可怕啊!

第一次,他們覺得吃絕戶和私刑殺人竟然如此嚴重。

第二天,甄家五口人,在原籍所在的村子被處斬,家人三十多口,全部降籍為奴!

之後,被砍下來的五顆腦袋,被傳首十裏八鄉。

欽差大臣如此重的判決,立刻嚇壞了得知消息的鄉民。

接著,就是嚴厲無比,殺氣騰騰的欽差告令,張貼所有鄉村。

欽差告示說:

“我大唐以道治天下,聖天子以仁施黎民,以而教化萬方,日月普照。然有暴民,擅設私刑於庭,草菅人命於家,以謀絕戶之財,違國法而犯天道,其欲反耶?……”

“……是民是賊,是善是惡,存乎一念之間。爾若為賊為惡,則神目如電,官法如爐,試之可也。爾若罔顧國法,則不願為唐民也。既不願為唐民,則唐民之尊榮福祉,必不為爾等所設……”

“本部堂欽命督查大臣,整肅民風,行轅所到,必要滌蕩陋習,禁絕惡俗。本部堂不懼酷吏之名,但行霹靂之事,敢有違命,不論官民,一體查辦之,勿謂言之不預也……”

“憲令所到,凡私刑族法、吃絕戶、鬼婚、纏足、溺嬰、瓦罐葬、高價彩禮嫁妝、寡婦禁嫁、童養媳、典妻……俱為犯法之舉,嚴厲禁絕之。若有違背,重則死罪不免,輕則活罪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