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夫妻論法……夜梟進宅(第2/4頁)

“這樣吧,從刑部和三法司調來一些人手,一起來編撰。你抓總就行了。”

崔秀寧搖頭,“律法非常重要,每一個法條,都要體現領先的因素,還要符合時代。他們還不具備那種思維,必須你和我自己幹。這事也不急,我慢慢做就好了,工作量沒你想的那麽大。”

“其他法條我都有分寸。就是這刑罰,還需要你拿主意。唐宋刑罰,像什麽刺配充軍,流放,杖打肯定是要廢除的。我準備保留的就是死刑,徒刑,降籍,鞭笞四種。你的意見呢?”

所謂降籍,其實就是貶為奴隸。

李洛思索了一會兒,來回踱步,再坐下來先拿起崔秀寧的茶杯喝了一口清清嗓子,就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覺得,這四種刑罰不夠,還要加一種宮刑。”這男人一語驚人。

什麽?

崔秀寧皺眉,“這就是肉刑了?早就廢除的酷刑,為何還要恢復呢?”

李洛道:“我覺得吧,刑罰首先考慮的不是人道不人道,而是威懾和懲罰,讓人不敢幹。比如強煎幼女,或者相關情節嚴重的罪犯,肯定是不夠死刑的,可坐牢顯然不足以懲罰。那就宮刑,這樣就有足夠的威懾性。”

崔秀寧想了想,只好答應。“那死刑呢?”

李洛開始顯擺歷史知識:“漢朝死刑方式最多的是自殺,犯了死罪的人往往自刎。隋唐就是絞殺和斬首。宋朝是重刑主義,死刑罪名有五百多個。宋仁宗還引入遼國的淩遲。”

“很多人嚷嚷這說是退步了。扯淡!我殺一個人判斬首,他殺十個人也判處斬首,那公平何在?為何殺人犯往往會連續殺人?因為死刑方法都一樣。反正都是斬首,那我既然殺了人,還不如多殺幾個。”

“所以,死刑方式必須分等級。對殺人犯人道,就是對死者不人道。既然犯了死罪,就應該嚴酷懲處。”

李洛這個看法,崔秀寧也是認同的。

她當年在大學時,了解過很多殺人案例。有一個現象就是,殺人犯連續殺人的比例很高,比如滅門案,流竄作案,連環殺人案,群殺案等等。

而這些殺人犯的心理往往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殺人要槍斃,不如多殺幾個墊背。

殺一個人,和去學校殺一群小學生,都是一樣的結果哦。

行,那我一不做二不休,既然殺了人,幹脆多殺幾個。

因為這個犯罪心理,每年全球多死很多人。

李洛繼續說道:“咱就這樣幹。死刑等級分為五等。第一等淩遲,第二等車裂,第三等腰斬,第四等斬首,第五等絞死。”

崔秀寧很無語,“五種?太多了吧?”

李洛很認真的說:“不多。殺一個人斬首或絞死,殺兩人以上就腰斬,三人以上車裂,四人以上淩遲。”

崔秀寧冷笑:“那五人以上呢?十人以上呢?”

李洛咬著牙:“那就淩遲也分等!剮千刀和割百刀能一樣?哼,有本事就多殺,殺的人越多,死刑就越痛苦。我就要看看,是壞人的賊心狠,還是大唐的國法狠!”

崔秀寧噗嗤一笑,“真是個憤青!好吧,就依你。那就淩遲也分等級。怎麽分?”

李洛沉吟半天,“就以刀數定。最高三千刀,最低一百刀,分為三十等!每多殺一人,加一百刀!”

崔秀寧很無語,光淩遲就分為三十等啊。

真是瘋了。

可是,法理上完全說的通。

李洛的做法,其實就是將罪行細化處理。殺九人和殺十人,死法都不同。這種方式,能最大化的限制殺人犯繼續殺人。

李洛繼續道:“所有的謀逆造反,主犯也用淩遲處死。比如,誰要敢刺殺我們,那就直接享受最高等級的淩遲!誰要是刺殺朝廷大臣,那就最低腰斬起步,斬首都別想。”

“要是殺人情有可原,那就最多判處絞刑,甚至徒刑或者降籍,要是自衛殺人,無罪。”

李洛又說了一大堆。這男人一旦掌握大權,就盡情的在制度設計上放回自我。然而,他都能說到點子上。

言出法隨,一念之間決定萬千人生死。

這就是王者之權!

正在兩人規劃法制大政之際,忽然聽到顏嬋兒的聲音在外面響起:“大王,娘娘,李織求見。”

李洛神色一整,“宣進。”

一身紅色女官服飾的李織進來,還沒下拜就被崔秀寧止住:“別拜了,直接說正事。”

“諾。”李織打開手裏的文書,“稟大王,娘娘,五日前梁國,宋國和大理在昆明暗中結盟,秘密對付大唐。三國共有兵馬六十萬,他們約定,一旦任何一國被唐國攻打,另兩國立刻發兵攻唐。”

呵呵,三國結盟?

李洛冷笑不已。你們終於正式睡一個被窩了?好,好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