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皇權下鄉的厲害之處……他們怕了!(第4/5頁)

除此之外沒有那麽多道道。做好這四個字,也就不難了。多少個大道理,就在這四個字當中。

他只不過識得千字文而已,卻能做縣令,靠的什麽?靠的就是從龍之功。要是不實心用事,就對不起大王和娘娘了。

“縣令官人,此案緣由是……”首先縣尉洪銑把案子的經過又重新陳述了一遍。

接著檢堂主官又把此案的供詞和證據證人陳述了一遍。

最後,法堂又把審理過程,以及呈堂供證,判決理由陳述了一遍。

許大功一邊聽,一遍對照記錄和證據,就是那個女嬰殘骸,也再次被呈現上來。

末了,許大功說道:“本官並未發現不妥,諸位可有發現不妥?”

三堂主官一起表示,並無不妥。

此時,縣衙主簿當庭記錄:“華夏三九八二年,唐五年六月十二。審結滸墅關鄉古柏村王十三燒殺女嬰案。縣令許大功召集縣尉洪銑……四人認為,並無不妥。”

記錄完了之後,主簿就對縣令道:“縣令官人,此案審核記錄已畢,請查閱無誤後用印吧。”

許大功看看審核記錄,的確完整無誤,也無塗改,就取印蓋上。

接著,三堂主官也各自用印。

最後,主簿摘下劍架上的漢劍,重新掛在腰間,就自顧自離開大堂,差人將記錄通過官驛送往郡守衙門。

一旦出現冤案,那麽縣令和三堂主官一個也跑不掉。

三天後,姑蘇郡接到審理完結的案卷,檢查之後呈交揚州州牧府。

又三天後,已經成為揚州牧的大特務李揚,又將此案送往臨安大理寺(最高法堂)。

大理寺在復核匯總之後,一份判決名單就送入皇宮李洛案前。

因為是命案,所以容不得絲毫馬虎。

……

“又是頂風殺嬰案!全國已經十五件案子了!”唐王李洛神色冷厲的將最新的案子遞給崔秀寧。

崔秀寧接過來看看,秀眉一皺,“真夠狠的,活活燒死!”

李洛冷笑,“又是補貼又是酷刑,竟然還有人幹。真以為我那麽好說話?不狠狠殺幾個人,就不能殺一儆百!”

他說完,在案上筆架中取下一只筆,蘸滿了朱砂,一一批示。

全部批準腰斬判決,壓根沒有寬宥半分的意思。

他批示一份,崔秀寧檢查一份。

當真是血淋淋的閻王勾魂筆。

唐王一批,那就是死定了。

十五個殺嬰大案,就這麽塵埃落定。

被殺的人,竟然有二十七個!

估計到時不光整個唐國,就是整個天下,都會被這件事驚到。

崔秀寧道:“這些事都發生在鄉村,要是我們沒有掌握基層,根本不會知道。”

李洛點頭,“就算後世,政府掌握基層權力,也就是在建國後那三十年。那三十年,也是動員力最強的時候。”

很多政策,不掌握基層根本就是空話。

唐國制度,王權下鄉。唐廷通過合並鄉村,每一百到兩百戶,設立一行政村。每一千到兩千戶,設立一行政鄉。

村有村公所。設立村正一員正十品,治安使一人從十品,司婦使一人從十品,村學教師一人從十品。

鄉有鄉公所。設立鄉正一人正九品,警所警長一人從九品,警士三員正十品,司婦使一人從九品,鄉學教師三人正十品。

可見,一鄉之內若有十村,吃皇糧的官吏有49人。每年俸祿開支一千唐元(銀元)。唐國如今的鄉有三千八百多個,這項開支不到四百萬唐元。

就算天下一統,鄉村官吏俸祿開支也就一千萬唐元。而那時,唐國的年收入應該在八千萬到一億元之間。

財政不會崩潰。

皇權下鄉,秦漢都能做到,為何宋明清就做不到?

絕對不是沒錢。別忘了,皇權下鄉的好處其他不說,起碼能多收不少逃掉漏掉的稅。多收的國稅,可能還不止支出的俸祿。光從財政看,也許不虧反賺。

宋明清的士大夫們那麽精明,不可能不知道這點。

那麽只有一個理由。

不願意幹。

皇權不下鄉,那麽鄉村之權就是他們這些士紳大族把持。皇權下鄉他們當然會堅決反對。士紳的這塊蛋糕,就是康麻子和乾隆這樣強勢的韃酋都不敢碰。

滿清諸帝唯一值得稱道的漢子雍正,也只做了攤丁入畝,火耗歸公和改土歸流。就這,他也被黑成老鴉。

他倒是想幹皇權下鄉來著,但也不敢碰。

而李洛卻硬生生幹成了。

為什麽李洛能幹成?

因為他夠狠。這個無產者出身的男人,比滿清更狠,他的武力也比滿清更強。只不過他的狠是針對士紳豪強。他不怕沒有士紳豪強的支持,他有自己的人才培養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