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潛逃準備(第3/3頁)

冉月看袁忘,袁忘忙道:“別看我,值一千萬呢!再說不是錢的問題,我愛這個國家,我愛這座城市,我愛法律。”

冉月切了一聲,問:“想問你有什麽看法?哪敢勞煩你們偵獵社。”

袁忘:“這不行。我今天給你提意見,明天我哪好意思抓人?”

冉月質問:“你還想抓我爸?”

袁忘:“不是我願意不願意。工作問題,偵獵社不是我開的。”

佘旭洲道:“袁忘,既然私下坐下來聊,聊的事就是私事。就算偵獵社到時候進行搜捕,也和今天聊的事無關。”

袁忘道:“好吧。我很同意佘前輩的提議,我覺得可以搞一個假貨朝北去加拿大,而後轉道西海岸。真貨就留在紐唐吃吃喝喝。一旦發現叔叔潛逃到加拿大,基本沒紐唐什麽事。如果假貨能在風口中順利的逃脫到俄國,說明這條路線可行。到時候請叔叔再走一遍不就行了嗎?”

這是要人格分裂,一個人格出主意幫助冉平逃亡,一個人格幫偵獵社抓冉平。自己明知道冉平還在紐唐,還得當作不知道。

冉月點頭,佘旭洲也沒有意見,只是覺得袁忘語氣頗為兒戲。

冉月:“最重要一件事,是想問兩位一個問題,希望給個意見:本傑明可信嗎?”

佘旭洲和袁忘同聲道:“不要招惹他。”

臥槽!雖然冉平是富豪,但在大海中也就是石斑魚的地位。石斑魚沒事幹去惹鯊魚,還是本傑明這種虎鯊。

冉月被兩人態度嚇著,好一會才說明:“我哥哥說本傑明能幫助我父親離開美國,甚至拿到合法的身份。”

佘旭洲和袁忘互相看了一眼,佘旭洲道:“冉小姐,事情簡單也很簡單,一個價錢,一個買賣。說復雜也復雜,布蕾也是拿錢辦事,但是他被捕後,為了自己成為汙點證人,他就把所有的客戶給賣了。你如果和小團夥合作,他們送你到目的地,你去哪,幹什麽,他們都不管。和本傑明這類人合作,後患無窮。”

冉月道:“我哥的意思是,就是錢,一億兩億都行,只要我爸不坐牢,再多的錢他也願意花。”

袁忘道:“慎重考慮。”找本傑明幫忙是一條路,這家夥現在很有能量。

“我會的。”冉月拿電話撥打一個號碼,很快一名保鏢提了兩個盒子進入竹林。冉月道:“今天麻煩兩位了,這是一點伴手禮,請兩位不要推辭。”

為什麽和袁忘與佘旭洲見面?自然是咨詢專業意見。為什麽選在這裏?因為如果這兩人在戶內和冉月會面,檢方會質疑他們出庭作證的資格。這個地方是公園,公共場所,公開會面。

袁忘和佘旭洲都拒絕了伴手禮,袁忘道:“熟人朋友,舉手之勞,收東西不好。”

佘旭洲附和:“很不好。”

冉月沒勉強,站起來道:“我現在也是是非人,不能久留,先告辭。”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