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仇人歸來(第3/3頁)

李尋和艾瑪知道琳達後,與袁忘、葉夜想的一模一樣:琳達幫助天王越獄。理由當然是敵人的敵人是朋友的緣故。

同時,李尋和袁忘都認為,當憑三天前到紐唐的琳達,是不可能獨自將天王救出安全屋。

袁忘忠實記錄,拍照,其敬業精神讓李尋一度起了拉攏之心。好在李尋知道此人根已腐爛,無可救藥。忙碌了一天後,李尋請小組人吃飯,袁忘順便蹭飯。

聯調局的行為耐人尋味,天王這麽大咖的貨越獄了,他們沒有指派人員負責案件。目前也就李尋小組消極收集信息,對已經掌握的信息,比如琳達的口供進行深入的了解。最重要的追逃工作他們一直沒有提到工作議程上來。

另外一方面,安全屋由法警負責,法警也有強大的追逃力量,他們似乎沒有多大動作,一直在等待聯調局的調查結果。

總而言之,司法機構似乎有意放縱天王的逃亡。從客觀角度說,天王對美國人已經沒有太大價值,該知道,不該知道的都已經知道。接下去就是繩之以法,以儆效尤。這時候天王越獄,相當於廁紙二次利用。

再看另外一股追逃力量:賞金獵人。天王是大咖,但現在一文不值。沒有保釋金,沒有懸賞金,大家都在江湖混,不是為了利益,何必為難別人呢?

吃飯中途,李尋接到電話,先買單離開。有人聯系李尋,願意提供懸紅來抓捕天王。懸紅是一百五十萬美元。李尋不置可否,只是說自己沒有決定權,於是雙方約定在聯調局見面,商討民間懸紅的情況。

袁忘飯後回到偵獵社,加了個班,整理好和琳達有關的報告,通過郵件發給了偵探聯盟。偵探聯盟負責副會長打來電話詢問細節。

袁忘就其關心的幾個問題進行回答:“我個人認為就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無法判定琳達有罪。琳達不具備反審訊能力,很慌張,但是她牢牢把握了核心證據點,沒有被聯調局占到便宜。我個人認為琳達與天王越獄案無關,理由是就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告不了琳達。法律上判定琳達無罪,琳達就是無罪的。”

副會長:“我是問你個人看法。”

袁忘:“我個人看法你很啰嗦。”

副會長無語:“好吧,這件事的後續發展麻煩你留意一下。如果琳達恢復由自,請她和聯盟進行一次電話溝通,最好是直接到聯盟總部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