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流浪者與流浪漢(第2/3頁)

柳飛煙:“聯調局近期抓了很多人,通過審問得出了一個經紀人模式。經紀人為了能刺殺目標,他們首先必須調查目標,排出偵查人員。所有的偵查人員都沒有違反法律。甚至有人創刊了商業雜志,以這本雜志記者身份,對趙家人進行全面了解。接著,經紀人會把整理出來的信息交給自己旗下的殺手,由他們來完成最後一擊。”

柳飛煙:“聯調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因此他們決定求助民間機構,也就是獵人公司。本傑明的走廊公司獵人部首先接到了邀請,他們將共享聯調局掌握的可以直接抓捕的殺手與通緝犯資料。所謂可以抓捕指的是,殺手在其他國家被定罪,或者成為通緝犯,聯調局以協助抓捕的名義將他們清除出紐唐。”

柳飛煙:“聯調局根據各公司實力,與各獵人公司進行聯絡。基本上每個公司都分到一名通緝犯。”

肖邦舉手:“為什麽我們分到一名通緝犯,走廊公司是共享全部資料?”

柳飛煙看袁忘,袁忘道:“我認為本傑明是既當運動員,也當裁判員。在妄圖襲擊趙家的殺手中,有本傑明的人,目前本傑明殺手資源不足,人手不會很多。聯調局給本傑明機會,本傑明高舉正義的旗幟清除通緝犯,同時也給本傑明排除異己,除掉競爭者的機會。聯調局知道本傑明不會對自己殺手動手,但是也不會看著肥肉被其他殺手叼走,因此本傑明必然會盡力消滅和自己不是一個隊伍的人。”

袁忘:“借此,聯調局又可以深入的了解本傑明的系統。本傑明調動自身資源,包括非法和灰色的資源來消滅競爭對手的同時,聯調局也能相應的掌握資料。至於我們不僅是分擔聯調局的工作,還有重要一點,分發給獵人公司的殺手,應該是聯調局懷疑和本傑明有直接或者間接關系的殺手。”

柳飛煙點頭:“大概是這樣,下面專注我們的目標:流浪者。”

肖邦不禁站立:“流浪者也回來了?”

流浪者如同其綽號一樣,七年時間流浪在南美和美國,懷疑最少有十一樁謀殺與其有關。在一次謀殺失手後,受害者成為證人情況下,流浪者銷聲匿跡,至今已經有3年時間。肖邦在聯調局時,曾經參與過流浪者犯罪的調查。

柳飛煙:“肖邦,你介紹一下流浪者。”

肖邦道:“流浪者真名叫納什,今年三十八歲。十五歲的他已經成為雅利安最臭名昭著的監獄殺手。二十四歲二度出獄之後,正式離開雅利安,並且在次年和一位女子結婚。納什成為一名海員,開始了正常人的生活,這種生活一直持續到二十八歲。因為兒子生病的緣故,納什得知自己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肖邦:“那一夜一共有五條人命,納什妻子和其兒子、情人、情人的兒子和女兒。根據現場勘察,納什控制了五人之後,讓他們坐在桌子上玩博弈遊戲,納什妻子的籌碼是自己和兒子的生命,情人的籌碼是他和孩子三條命。你們知道,三個孩子最大的九歲,最小就不說了。”

肖邦:“警方逮捕了頭號嫌疑犯納什,可是最後死者死亡時間是淩晨一點三十分,而納什一點左右在街上和一名醉客發生肢體沖突,被巡警查了身份。事發地點距離案發地點大約三公裏。檢方和警方認為,納什是有策略的讓最後一位死者自殺,但法律不相信認為。法院駁回指控,認為證據不完整。警方必須解釋最後一名死者,也就是情人死亡時,納什不在現場的理由。”

肖邦:“納什被釋放後,警方對其進行了三個月的監視,一無所獲。此後,納什就開始了流浪者的生涯。他以旅行的名義,經常去南美和美國其他地方遊玩。相應的,只要他去的地方,都會發生謀殺案。又有一個驚人的一致:謀殺案發生第二天,納什必然離開。”

肖邦:“納什殺人手法不拘於泥,這可能得益於坐牢時吸收的經驗,加之其出色的學習能力和毅力,讓他成為一名頗為出名的殺手。由於沒有特別技術性的殺人技巧,因此也只能說小有名氣。”

肖邦:“我可以肯定,如果你用槍對準他,他仍舊會拔出槍來對你射擊,即使是自取滅亡,他也在所不惜。這是一個行動上的智者,精神上的瘋子。”

柳飛煙道:“肖邦說出重點,作為獵人我們和警察還是有一定區別,我們不喜歡和罪犯持槍對峙,更不喜歡擊斃罪犯。抓捕納什只有一個要求,低風險最好無風險抓捕。我不希望在外勤表明身份時,納什身上還攜帶有槍械。葉夜。”

葉夜連線大屏幕:“這是紐唐著名的五區貧民棚戶區,公共監控本最密集的地方,但同時也是公共監控被破壞率最高的地方。我通過步步追擊,基本肯定納什藏身在這個紅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