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調虎離山(第3/3頁)

反獵第二個辦法是遊動,保持動態,散假誘餌,讓獵人疲於奔命。同時暴露和被合圍的風險性也會大大增強。

第四醫院外,坐在駕駛室的鄭燕拿起電話:“有警察,不對勁,可能暴露了。警車似乎在圍外布置等待。”

“媽蛋,你這一百萬別把我搭進去。”袁忘道:“撲雷B。”

袁忘輕輕拍醒拜絲麥:“我們得走了。”

說罷,拿下點滴,將拜絲麥連被子抱起離開病房。夜間過道和電梯幾乎沒人,袁忘搭乘電梯到地下一層,鄭燕停車在兩人面前。

……

“發現偵獵社車輛。”技術人員匯報:“從第四醫院地下室開出,速度有些快。”

李尋吩咐:“跟上,不要追擊,不要撞擊。袁忘,我看你往哪跑。”在遍布監控的城市道路,在布滿警察的城市,還是深夜街上沒有幾個行人的情況下,李尋認為袁忘已經插翅難飛。

二十分鐘後,前有兩輛警車開路,後有兩輛警車鳴笛跟隨,幾輛便衣車輛在後,將袁忘汽車完全包夾在其中。

李尋汽車跟上:“袁忘,靠邊停車,否則我們要使用一些強制手段了。”

汽車不理會,於是前面的巡邏車開始減速,兩輛車占據了車道,逼迫袁忘車輛減速。在袁忘車輛慢慢停下來,後面警車倒八自形攔住袁忘汽車退路。

李尋下車,示意收起武器,走到駕駛位敲車玻璃:“下車吧。”

車窗玻璃慢慢放下,李尋看見了一名散發惡臭體味的陌生男子:“你是誰?”

男子:“我是……”

男子是流浪漢,居住在醫院地下車庫進口台階的一名流浪漢。有人給他車鑰匙和一百美元,讓他把車送回偵獵社。也就是代駕。

李尋雙手叉腰環顧四周,心中罵娘:中計了。

此時的袁忘還在醫院地下一層停車庫,他接過醫生給的藥和兌好的點滴。鄭燕在後座將點滴給拜絲麥換上。袁忘開車離開。

這輛車是血十字的車,鄭燕和袁忘見面就是開這輛車。袁忘先到東城郊接鄭燕上車,而後制定AB計劃,送鄭燕去拿車。袁忘開車送拜絲麥就醫,鄭燕作為暗哨在醫院外觀察。發現有巡邏警車停在附近之後,於是就布置了流浪漢誘餌。

經過驚險搏殺和槍戰,逃離警察包圍網那是電影。在現實,只要在城市裏被聯調局咬上,基本上跑不掉。

袁忘在車上聯系了一名可靠的律師,律師盤點後道:“可以拘捕你們,但告不了你們。最重要不要留下自己的痕跡,越少越好。”

袁忘問:“是不是考慮曝光,把事情鬧大呢?”

律師道:“不不,這是護身符。只要媒體不知道這件事,府政即使掌握了你們參與案件的證據,也可以達成交易。你無罪,但你需要閉嘴。還是那句話,不被抓到就無罪,被抓到就認罪,認罪之後我再和他們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