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偵與獵(下)(第3/3頁)

鄭燕道:“丁威大女兒在大學期間報名骨髓捐贈。我在想,會不會有巧合,恰巧上官鐵後人因此找到了丁威大女兒呢?”

秦嵐道:“對於偵探來說,這麽偶然的機率通常不在考慮在列。我認為就是兒媳婦。丁威的兒媳婦就是上官鐵的後人。”

鄭燕:“叔叔,我們團隊比較偏向丁威的大女兒,因為趙龍接送信息大約是十二次,完美避開了大女兒出國20天的時間。”

“呵呵。”秦嵐話鋒一轉:“袁忘,明天去臥底。”

突然被點名,袁忘連聲:“我不要臥底。”

秦嵐:“矯什麽情,又不是第一次。話說鄭燕,趙龍現在在哪?為什麽他會背叛趙家?”

鄭燕:“還不是因為錢?”

趙龍是趙氏集團連鎖超市的副總裁,當就這已經是一個問題。趙奔的五個兒子,要麽是集團總部的高管,董事。要麽是子公司的總裁。每個人或多或少擁有集團或者子公司的股權,都是身家過億的人。連部分孫子都已經是公司老總,基金負責人,投資精英。

唯獨是趙龍,這個最小的兒子每年只有八十萬美元的薪水,沒有股權,沒有行政管理權。

按照道理來說,最小孩子最受寵,實際上對於將近十個孩子的趙奔和張婷婷來說,生孩子如同一次旅行。孩子多了當豬養,越是後面出生的孩子,受到的待遇就越差。趙奔夫妻根本沒有多少時間放在趙龍身上,由管家安排保姆照顧。

趙龍自己也不爭氣,在學校經常被叫父母。高中畢業後連專科學校也沒考上,只能是安排到企業上班。能力不足就算了,道德也不行,趙龍被發現和比他大十二歲的園丁老婆好上,趙奔得知後氣抖冷。

趙龍自覺丟人,在一腔傲氣作祟下離開趙家。但因為缺乏專業謀生技能,只能在加油站打短工。而後出現了小說級劇本,談戀愛,沒錢,在酒吧找到喝醉的女人,將其首飾拿走。警察抓人,女友分手,管家接人,打臉女友……不,管家沒接人,趙奔大發脾氣,如果不是張婷婷幫忙雇了律師,趙龍沒有幾年出不來。

律師是好律師,最終趙龍只在監獄蹲了兩年。管家按照張婷婷指示,把趙龍接回家,安置在偏院中居住。此時,趙家三代小號已經蓬勃發展,趙奔對二代廢號興趣不足,將其安排到超市當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