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6章 遺產稅

緊接著,賈老板又給朱秋水科普了一下米國的遺產稅問題。

都說米國是富豪們的天堂,但其實也有讓富豪們非常不滿的地方,這就是遺產稅了。

米國的遺產稅,是出了名的龐大的。

起征點為一萬美元,凡是超過1萬美元的遺產就需要交稅,而且稅率高達18%。

之後,隨著遺產數目的增高不斷增高,最後超過了250萬美元的遺產,就需要按照50%的稅率來進行繳納。

換句話說如果比爾蓋茨真的將自己2,000億美元的股票留給自己的兒子,那麽比爾·蓋茨的兒子就需要繳納高達1,000億美元的稅金!

有人可能覺得這還好,畢竟還有1000億美元的遺產在。

但問題是,米國的遺產繼承還有一個規則,那就是必須在繼承遺產之前就先交納稅金……這稅金還必須是現金,而不能是固定資產或者金融資產之類的東西。

還是拿我們的比爾·蓋茨來舉例,他的兒子想要繼承這2,000億美元,那他在繼承前就必須向米國的稅務機關繳納1,000億美元的現金,只有繳納了這筆現金,才能夠正常繼承。

但問題是,在交錢之前,這2000億美元的股票是不能移交給比爾·蓋茨的兒子的,換句話說,比爾·蓋茨的兒子不能夠依靠賣了這2,000億美元的股票後再來交稅,而是得憑借自己的本事弄來1,000億美元。

這簡直太尼瑪了。

不過這裏就必須稱贊米國人的商業天賦了,後來很多商業機構都推出了遺產金融服務,如果你沒錢交納遺產稅的話,那麽商業機構可以先代替你繳納這筆巨額的費用。

等到遺產到手之後,商業機構在從中收取10%—20%的金額作為回報,你看看,這是不是就非常的完美了!

比爾·蓋茨的2000億美元兜兜轉轉之後,既然到了自己親生兒子手裏面,就只剩下900億美元了,這誰都遭不住呀!

反正米國的富豪們都被這個遺產繼承法給惡心壞了,不過這個法律又得到了全體米國國民的支持,畢竟大部分的米國國民是不需要交遺產稅的,因為他們根本沒有一萬美元的遺產留給自己的後代。

講道理,大部分的米國人留給自己的孩子的債務要遠遠多於遺產。

他們巴不得富豪的資產被收稅來著,所以富豪們根本無法改變這個法律,誰敢改,誰就別想要選票了。

當然了,米國是一個充滿了智慧的國家,既然直走是不行的,那麽曲線救國呢?

別說,這還真行。

於是慈善基金就成了這些富豪們的目標了。

對於慈善基金的法律管理,一開始其實是善意的,為了吸引更多的富豪捐款,也為了能夠讓慈善基金錢生錢,擁有更多的錢來資助貧民,所以米國給予了慈善基金相當大的自由度和管理權限,以及稅務方面的優惠。

在各種正規基金或者資金代管都被稅務局盯上,設定了法規之後,慈善基金卻逃過了一劫,慈善基金的股份繼承是不需要任何的稅率的,繼承人可以直接不付出任何代價的就繼承整個慈善資金,連一毛錢的稅收都不用交。

於是,這就理所當然的成為了富豪們最好的白手套,而且當第一批富豪體驗這個套路之後,發現慈善基金繼承的方式,甚至比傳統的繼承方式還要完美的多。

首先,可以完全避開遺產稅。

其次,慈善資金的操作和管理,能夠獲得更多經營和金融方面的稅率優惠。

最後,慈善基金會因為慈善的頭銜,所以特別受到普通民眾的喜愛,不但不會遭到任何輿論上的詰難。而一旦富豪大大方方的宣布將自己的全部資金都捐獻給慈善基金會的時候,還能夠成為全世界老百姓交口稱贊的對象,簡直是美妙到了極點,幾乎連缺點都找不到。

到時候,頂多假惺惺的拿出一些錢來做活動,然後找一堆記者來拍照和報道,自然就名利雙收了!

後來米國的稅務部門也發現了這裏面的貓膩,想要對慈善基金制定規則的時候,卻發現此時的米國富豪,已經不是1920年的米國富豪了。

1920年的米國富豪還有些懼怕米國這個國家的力量,但是在1950年之後,隨著羅斯福的種種政策,雖說拯救了米國,但也讓米國被幾個大型的財團給控制了,這些人利用米國的兩黨制度,在政治方面擁有了非常恐怖的力量。

任何膽敢再改變遺產政策的政客,都會受到各種威脅和反抗,甚至就連米國大統領也不例外。

比如那位著名的肯x迪大統領,在剛剛準備對遺產繼承法進行修改的時候,就直接GG了,之後的米國大統領,再也沒有任何人膽敢觸碰這個禁忌。

所以比爾·蓋茨看似將自己的全部資產捐了出去,成為了一個聖人,但其實自己觀察的就會發現,米國的媒體對此並沒有多麽的震驚,很多媒體的吹捧也只是敷衍的,例行公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