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2/2頁)

直把老太太教育的一頭霧水的,要是沒記錯的話,沈念雖然是她閨女李艷紅生的女兒。但是在七年前,她就跟沈建明離婚了啊!

就是這孩子,當年李艷紅因為沒搶贏,被法院直接判給了沈建明。

沈念這時幹巴巴的笑了下,然後對著那些送她回來的警察同志開始解釋和道歉,“警察叔叔,對不起,是我騙了你們。”

這下子,換警察同志們發懵了。

“我不是跟我媽媽走丟的,我是被我繼母虐待,在家裏過不下去了,就自己跑出來的。”沈念紅著眼睛說,“我不想再回我爸爸和繼母那裏了,我想找我媽媽。但是我爸爸媽媽在我才剛一歲多的時候就離婚了,我是從別人的嘴裏知道我媽媽的娘家在哪……”

現場一片寂靜。

直到沈念的哭聲響起,“對不起,我錯了。但是我沒有辦法了,我如果不報警說我走丟了,只是說我繼母虐待我,你們就不會帶我來找我媽媽,而是會去找我繼母……我真的不想再回到那邊去了。”

如果沈念去報警,報的是黃桂香虐待她,那麽不出意外,警方第一時間聯系的肯定是沈念名義上的監護人沈建明。

沈念現在又只是一個八歲的小孩,哪怕有警察同志的幫忙,黃桂香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可然後呢?

沈念極大可能還是會被沈建明帶回去。

在這種情況下,她被帶走,沈建明能放過她?

而且這具身體還虛的狠,不是短時間能夠調養回來的。所以沈念不能先報警被虐待,而是報警她跟母親“走丟了。”

這樣的話,警方會聽從她的描述,直接幫助她找到生母李艷紅。運氣好就是現在這樣,還開車送她過來,省了她自己去折騰找尋了。

若李艷紅這邊是個負責任的好母親,那麽沈念就會多了一個幫助。

當然什麽都有萬一……若李艷紅不是個好母親,那也不過是對她不管不顧,再把她推回到沈建明那邊去而已。

此刻,沈念一邊哭著,一邊撩開了身上的衣裳,把原主被黃桂香虐待後留下的傷疤,展露給大家看。

那傷口一展現出來,在場的人全都看的觸目驚心。

他們都能看得出來沈念是個很瘦的小孩,但是卻沒想過,在衣服的下面,她已經瘦到身上只剩一層皮包著,皮的下面全是一條條清晰可見的骨頭支架。

而在這樣的身體上,還遍布著大大小小,新舊不一的傷痕。

看著這樣的身體,警察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震驚在了當場。

而原主的外婆,這個老太太的眼淚一下子就流了出來,然後伸出手,一把將沈念拉了過去抱在懷裏,痛聲大罵,“沈建明你個不做人的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