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第2/2頁)
這比判她無罪釋放,還讓趙家的人難以接受!
因為沈念要是被判無罪釋放的話,他們大不了賠上一條命,找個機會去對沈念施展報復,一命抵一命就是了!
而這種方式的復仇,趙家父母是舉雙手雙腳贊同的!
他們甚至願意就讓他們老兩口去!
只要能讓沈念償命,賠上他們的老命都是值得的!
但這還不是他們最氣的地方,最最生氣的是,他們家唯一的男丁,用來傳宗接代的趙修來,都被沈念害成這個樣子了,第三條腿沒了,四肢也盡斷再也無法復原,後半輩子只能躺在床上等死了的時候,他還被判刑了!
買賣兒童和意圖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等數罪並罰,哪怕他現在癱瘓在床,也會由執行機關進行身體檢查,確定他符合執行條件後暫予監外執行!
不僅如此,因為買沈念的那三萬塊錢,是趙修來的五個姐姐合力出的,甚至在其中牽線的還是趙帶弟的丈夫楊正攀。
所以作為這起買賣幼女案件裏的從犯們,他們也被判刑了。
雖然作為從犯,他們的最終刑罰並沒有多嚴重。至少在這種人口買賣案件中,如果對於原主那個被害死的受害者來講,他們被判處的這點刑罰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但至少他們現在也被法律懲治了,不管怎麽說,都算是能給予原主的亡靈一點安慰了……同時,也能給附近的人敲響一個警鐘。
他們以為的父母之命,就可以強迫未成年女兒以收取嫁妝錢的方式出嫁,是會被判刑的。
當然,不僅是趙家的這一大家子被判了,沈念的親生父親沈長偉一樣也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而報警後,趙家能得到什麽?
他們只能在趙修來和趙家父母的傷上面,以及被沈念放火燒了的房子,去找現在沈念的監護人趙西英要到一定的賠償。
對於這些賠償,趙家肯定是想要一個天價的。
可是趙西英沒錢。
本來她跟沈長安之所以從雲南回來,就是因為沈長偉把家底輸沒了,趙西英拿著自己私藏下來為數不多的錢跑回的娘家,想要跟沈長偉把這個婚離了的。
所以別說所謂的賠償了,單就是趙修來和趙家父母的治療費,趙西英都是拿不出來的。至於趙家那被燒了的房子……抱歉,她也沒錢。
即便有政府出面幹預,趙西英沒錢,那也是沒辦法的。
甚至連當初他們花錢買沈念的三萬塊,他們都要不回來。
沈長偉說自己只給了沈念五百塊,其他的錢他都沒來得及花出去。但是錢確實是不見了,把整個屋子都翻遍了,也沒找到那剩下的兩萬九千五。
這筆錢就這麽的不翼而飛了。
於是兩家開始了長時期的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