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3章 毀屍滅跡

沒錯!

就是阿基裏斯腱!

為了能夠提供新的線索,景夜也顧不得什麽模擬實戰訓練了,他直接走到床頭櫃,給白起打電話。

“白隊,是我。”

“原來是景醫生啊,我不是不允許你們私自用電話聯絡嗎?”白起質問道。

景夜並沒有解釋什麽,而是直接說道:“你再讓法醫部調查一下那個戴南冠的屍體,我懷疑那具屍體,並不是戴南冠。”

“哦?何出此言?”

“如果沒錯的話,當時的案發現場,除了戴天和戴南冠,還有第三者在場。”

頓了頓,景夜接著說道,“第三者的體重我們並不明確,但經過之前的法醫判斷,這具屍體的焚燒時間持續了大概一個小時的時間,因為屍體運往法醫部的時候,還是灼燙的,雖然這個焚燒的時間,恰恰符合戴天綁架戴南冠並殺害的時間,但我們忽略了一點。”

“那就是,受害人從死亡,又從死亡變成幹屍,總共用了多長時間?”

“按照戴南冠被劫走,從防空洞逃走的時間開始計算,充其量屍體焚燒的時間也就是最多一個小時。”

“那麽問題來了,兇手是如何在短短一個小時之內將屍體變成一具幹屍的?”

“雖然男人們都知道,女人是水做的,但男人們肯定不知道,森村誠一曾在《魔鬼的樂園》中記載過解刨大體的事件,他稱人體內含有水分的重量,占該人體重的78%。”

“也就是說,每個人的身體水分含量都在70%左右,再加上血液含量約為本身體重的7%~8%,如此龐大的數量,兇手是如何抽幹水分和血量的呢?”

“所以我想到的原因是,阿基裏斯腱。”

“阿基裏斯腱就是腳筋,位於後腳踝的位置,是人體中最大的肌腱,如果兇手從腳跟處砍斷阿基裏斯腱,那麽就會自動造成持續性的大失血。”

“但受害人的身高和體重已經將水分和血量提高到了一個中等以上的高度,所以僅僅依靠阿基裏斯腱造成流血成幹屍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兇手應該砍斷了受害人的兩個腳跟的腳筋,至於之前法醫檢查到的幹屍被砍斷了十指和腳趾,但這並不是為了防止指紋泄露,而是也是為了迅速造成人體大量的持續性失血。”

“因為案發現場並沒有血跡,所以死者是在其他地方死亡的,當死者體內的水分大量減輕之後,你可以想象,原本126斤的重量,卻變得如同空蕩蕩的書包那麽輕盈。”

“而這時,兇手將輕盈的屍體運往案發現場,將電擊重復了一遍,最後才焚燒。”

“那為什麽焚燒之後,幹屍卻依舊是幹屍,而不是所謂的灰燼和骨灰呢?”

“因為屍體用正常的火,是燒不滅的。”

“比如用打火機燃燒起來的火,最高也就400度左右,用酒精點燃的話,約為783度左右,汽油燃燒的話,能高達一千度。”

“但私自焚燒是犯法的,這個兇手殺了人不說,還私自焚燒,簡直是罪加一等,死有余辜。”

“不過話說回來,像打火機,酒精,汽油這些普通的工具,即便能達到屍體燃燒的溫度,但沒有助燃力,最終屍體會形成屍塊,而不會形成骨灰。”

“而火葬場裏有獨特的大儀器,那就是焚燒爐以及專業的工具,不僅擁有著高達一千度的溫度,同時還具備化成骨灰的條件。”

“從案發現場來看,我們並沒有聞到關於汽油等高燃燒物的味道。”

“又從幹屍的焚燒程度來看,幹屍只是比之前的要幹裂很多,但整體的軀身還算是比較完整的,所以兇手焚燒的時候,溫度並不會高於600度,只是充其量將重要的面容,外表,器官,血液,水分給毀掉而已。”

“一來毀滅人的表面特征,不利於警方察覺這具屍體是其他人,二來屍體輕後,有利於搬運。”

“但白隊你要知道,600度的燃燒溫度想要徹底的將屍體變成幹屍,至少需要幾個小時,所以根本不可能在短短一個小時之內將屍體燃燒啊!”

“戴南冠從防空洞逃走到死後被我們發現的時間只有一個小時,但這一個小時的時間,根本不可能讓他成為幹屍!”

“所以早在戴南冠被劫走之前,這具屍體就已經開始燃燒了,中途兇手又將屍體運往戴南冠被殺害的假現場,又是一個小時的燃燒,這才成為一具真正的幹屍。”

“白隊,我的大致思路就是這樣,你趕緊去查查,一旦真的查出來死者不是戴南冠,而是其他的屍體,那麽後果不堪設想啊!”

“那戴南冠連殺了七條人命,因為被警方追殺,這才沉寂三年之久,倘若要真的逃出此劫,還讓警方誤以為他死了,那麽我敢肯定,七天之內,他必定會再次殺人,引起一場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