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直面(第3/4頁)

鏡頭裏,肖嵐臉上微微顯出些錯愕的神情來。

“為什麽?你……對於這個孩子,對於你們的感情,對於這一整件事情,給我的感覺,特別的坦誠,但是我想問,為什麽?”

“什麽為什麽?我沒搞懂你的意思。”

“你是一個明星,你有很多的粉絲,你就不怕這件事情爆出去了,會影響到你的人氣?影響你的事業?你要知道,未婚生子這種事情,在咱們國家來說,是很多人都不太認可的。尤其你是個明星,還那麽紅,你不怕你的粉絲傷心嗎?”

彭向明沉默片刻,說:“你說我是明星,我反駁不了。我的確是個明星,但是……我不承認我有粉絲。”

“啊?你認為自己沒有粉絲?”

“是!我……這麽說吧,我從剛一開始,就給自己,包括我的經紀人,包括背後的團隊,都定下過規矩,我不做偶像。我只賣我的作品。”

電視畫面中,肖嵐再次微微錯愕。

彭向明卻在繼續侃侃而談,“我寫歌,唱歌,上線,在APP上賣,覺得我的歌好聽的,他就買,覺得不好聽的,他就不買!跟我這個人是誰,關系不大。”

“我拍電影,我其實有很多選擇的,很多人,很多公司,在那時候都聯系我,勸我,我那麽帥,是吧?拍一部耍帥的電影,足夠圈錢了。粉絲經濟嘛!”

“但是我不幹那種活兒,也不屑於去掙那種錢。我要拍的是電影,是作品,不是單純說拿來掙錢的東西。所以我拍了《無間道》,又拍了《功夫》,接下來我歇一段時間,做做專輯,我還準備拍下一部,但它依然不會是一部靠著我去耍帥,去騙粉絲錢的東西,他會是我的一部作品。真誠的作品!”

“我的初衷就是,這部作品,把它放在那裏,觀眾覺得好看,他就誇這個導演,誇這幫演員,或者誇這個編劇,口碑傳出去,更多人買票,我就賺錢!觀眾覺得不好看,那就罵,口碑壞了,那大家就不買票,就不看!我就賠錢!這個事兒,同樣跟這個人是張三,還是李四,還是彭向明,還是安敏之,關系不大。”

“所以我說,我有歌迷,很多,我也有影迷,也不老少,但是我沒有粉絲!你別說這個,我甚至連綜藝節目什麽的,都不太願意參加,一直都不願意參加!我出道兩年半吧,只參加過,或者客串過,加一起,也就四五期節目,還大部分是為了宣傳我的電影,或者我的電視劇。”

“綜藝節目,尤其是那種熱播的綜藝節目,漲粉很快的,而且制作方請我,都特別舍得砸錢。但是,我全都推了,不去。我不想掙這份兒偶像的錢。不想靠著說,因為這張臉,所以粉絲們都為我花錢!”

“我到現在,不瞞你說,我有歌迷會,有影迷會,但我沒有任何的什麽粉絲後援團啦,什麽之類的,那些粉絲組織。一個都沒有,誰要搞這個,我都不同意。我不賺這個錢!我的歌迷,就好好聽歌,買正版,我的影迷,就買票看電影,就足夠了,不用額外的為我多花一分錢。”

“所以……你說我是個導演,我很高興,說明你認可我!說我是個演員,我雖然羞愧,覺得自己演得不夠好,但也會覺得是對我的一種稱贊和認可。你說我是歌手,是創作人,是個編劇,都挺好。當然,你說我是明星,那肯定也沒錯,但唯獨,如果有人說我是偶像,我不認。我不認這個賬!我不是偶像。”

肖嵐饒有興趣地問:“但你是個明星,你紅了!而且不管你是否承認,因為你是個明星,因為你很紅,所以你的作品更受大家的歡迎了!”

彭向明點頭,“是!這當然會形成品牌效應!這是很正常的。但這個品牌效應形成的原因,是我做的東西一直都很好,所以我,彭向明,才成了著名品牌。”

頓了頓,他又說:“他的專輯,放心買,一定好聽!而且一定有特別好的創新,讓你耳目一新!他的電影,一定好看!放心買票,放心看!為什麽?因為用心去做了!用心的創作,有了好的作品,大家就認,先是認作品,然後認我這個創作者,於是我就成了明星,不是嗎?”

肖嵐緩緩點頭。

過了好一陣子,她才笑著說:“所以……你覺得自己是一個音樂作品、影視作品的創作者,你因為創作,而成了明星,但你依然是個創作者,不是偶像。所以,你……”說到這裏,她停頓片刻,似乎是重新組織了一下思路,然後才繼續說:“所以大家都會比較害怕的負面新聞,未婚生子,你卻從不害怕,甚至如果不是孩子的媽媽反對,你本想當初就公布的,對嗎?”

彭向明緩緩點頭,“大概齊是這麽個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