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示好(第2/3頁)

彭向明回答:“得讓嗓子歇幾個小時,緩緩,不然怕唱破嘍!”

李康華點頭,“嗯。是的。是的。”

片刻後,他道:“那我也不多打擾你,你得好好歇著,今天晚上就正式錄了。”說罷就站起身來,彭向明趕緊也跟著站起來,卻還沒等說話,就聽他又說:“你最近肯定忙,也不敢亂吃亂喝的,這樣,等來年吧,過完年我給你打電話,我組局,咱們聊聊,合作弄點事情,怎麽樣?”

彭向明略遲疑了一下,說:“好啊!沒問題!您隨時叫我!”

從剛才他的話裏,彭向明能隱約猜到他想跟自己聊什麽,按說只要彭向明不拍電視劇,其實完全不必非得跟他們湊得太近乎。

更是完全不必討好什麽。

電視台方面的綜藝節目、晚會,等等,對於歌手來說,固然是撈錢的機會,而且還能借電視這個媒體,擴大自己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但因為網絡的存在,電視台在傳媒上的影響力,已經被極大地削弱了。

而且,彭向明本就是在網上紅起來的,也完全可以在網上繼續紅下去。

只要他的歌還能在天天音樂上賣,他的立身之本就在。

但是呢,話分兩頭說。

像華通這樣的大家夥,如果能取得一定的合作,也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關鍵點就在於,事情是不是合自己的心意。

但既然真大佬開口了,那總要給個機會聊一聊再說。

如果他們還是要讓自己過來給他們拍電視劇,到時候再婉拒也不晚。

如果他們是要買自己的MV首播,那就完全可以聊啊!

反正現在叮咚短視頻和天天音樂都正在跟孔泉頻繁地接觸,都想要彭向明下首歌、或幹脆打包第一張個人專輯的MV,也就是再拉一個他們的競爭者進來嘛!

價高者得就是了。

如果他們要是找自己買電視劇,那就更是一門好生意了——注意,是買,而不是找彭向明過去給他們拍!這很關鍵!

給人家拍,就是掙個力氣錢,但要是自己拍,那就是自己的產業。

電視劇貌似在逼格上不如電影,但真正紅起來的電視劇掙起錢來,可也是很嚇人的。

紅到某個程度的好劇,一部劇掙個幾億十幾億,並不是什麽稀罕事情!

來的比很多電影都要多得多!

而自己的影視公司既然搞起來了,每年光房租一千多萬,總不能就伺候自己一年頂天了的一部電影吧?別的時候呢?招那麽多人,租那麽大地方,都閑著?

就跟當初,自己找周宇傑的經紀人劉傳英,問開個人工作室的事情那時候,劉傳英的回答一樣:既然攤子支開了,各種成本都加上了,那麽哪怕暫時賠錢,也得簽幾個歌手,給他們做專輯!

只有在持續不斷的運營中,各種成本才會被分攤出去。

……

李康華來得快走得也快,前後加一起,也就坐了不到五分鐘而已。

但他出門之後就直接離開了休息室的這一片,顯然,他就是直接奔著彭向明來的,並沒打算哪怕揀重點的慰問一下。

他都走了一陣子,一直開著門縫偷偷往外看的劉虹才回身關上門,小聲說:“直接走了,沒進別的屋。”

周舜卿沒什麽反應,因為他不懂,但孔泉、付中慧和蔣纖纖的眼睛,卻都亮了起來,紛紛地扭頭看向彭向明。

眾所周知,給錢的是爺爺。

別管做什麽生意的,大客戶總是有著各種特權、需要當爺爺一樣供著的。

而對於娛樂圈來說,電視台就是最大的客戶。

電影要上映,你得來電視台參加節目做宣傳,電視劇拍好了,你得賣給電視台,歌手發專輯了,你要過來參加節目做宣傳打榜。

更別提各種晚會,根本就是歌手們的固定提款機了。

所以,別管你在娛樂圈裏有多高的地位,見了幾大電視網的高層,那都是會立馬變孫子的——很多公司都養了交際花,養了小鮮肉,用來幹嘛的?說白了不就是為了陪這幫大客戶的嘛!

一般二般的歌手,哪怕你紅到龐星那個程度的國內最頂級,怕也很難談得上跟李康華這個級別的人物平起平坐。

因為你歌星再牛,電視台求你的時候也幾乎沒有。

沒了你隨時有別人。

但剛才李康華臨走前說的,卻分明是要跟彭向明“合作弄點事情”,而且態度也貌似是相當的平和,沒有任何高高在上的感覺。

這個態度,甚至讓幾個經紀人和蔣纖纖,都頗有一種受寵若驚的感覺。

於是,當彭向明主動往外趕人,說自己要休息一下的時候,大家都乖乖地退出去,但剛出了門,劉虹就忍不住拉了拉孔泉,等蔣纖纖和周舜卿各自回了自己的休息室,她拉著孔泉走到一邊的走廊角落裏,問他:“孔總,您說……那李總找咱們老板,是想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