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戶籍革新

時間很快便到了崇禎二十一年年底,張明偉會同內部七部以及司禮監,還包括下轄很多衙門一直在忙碌,終於趕在了過年前幾天搞定了事情,報崇禎皇帝禦批,頒布天下。

之所以這個事情要如此之久,是因為這個事情並不只是修訂禮制而已,而是禮制關系到戶籍,又要和當下蓬勃發展的社會背景關聯,總之,這一系列的事情都理順之後才能開始做事。

最終,原本只是修訂禮制,最終卻和戶籍革新一起頒行天下了。

大明的戶籍,主要體現是戶帖,上面登記戶種(民戶、匠戶等)、原籍貫、現籍貫、居住地、各口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系等,相當完備。

後來又在戶帖的基礎上建立黃冊,除記錄戶帖項目外,並列徭役稅糧科則。黃冊十年更新一次,十年內的變動也需要記錄在案,用以調整賦役。地籍則另有魚鱗冊,與黃冊並行。

就大明朝來說,戶籍最為有名的是士農工商,這四個是屬於良戶,其中還有一些細分的,包括軍戶,同樣也是屬於良戶的。但是,還有其他戶籍,便是賤籍了。

有因為親屬犯罪逃跑而被發配的人叫驛戶,還有被迫遷徙從事營造的人叫營戶,犯罪的親屬被發配為專門從事藝術和色情服務的人員叫樂戶。

除此之外,在民間從事某些職業的人也被視為賤民,被叫做墮戶,包括從事優伶、娼妓、乞丐、剃頭、擡轎、鼓吹等職業的人。

另外還有疍戶、丐戶等,疍戶是不允許登陸的,常年住在船上,以捕魚為生。丐戶很好理解,只能乞討為生的那種,比如“武狀元蘇乞兒”。

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大戶人家的佃仆、縣衙門的衙役皂隸,也都屬於賤民。

以上賤民中數量最大的,地位最低的就是奴婢。

這些,基本上是每個朝代都有,明朝也不例外。

在大明建國之初,明太祖就把原先元朝的貴族,以及投降元朝的漢人官員,再有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手下的部將,全部貶為墮民。

還有明成祖朱棣起兵推翻建文帝後,把仍然擁護建文帝的官員妻女,貶為樂戶,充當官妓等。

賤籍世代相傳,並且男性賤民不能讀書參加科舉,女性不能穿顏色艷麗的衣服,不能走路的中間,不能與“良民”通婚等。可以說,在衣食住行上面全都有嚴格的特殊要求。

因此,在修改禮制的時候,自然有涉及賤籍禮制這一塊。參與其中的張明偉,便對賤籍提出了異議,強力推動了這次的戶籍革新。

雖然後世的大部分人肯定不認可這種戶籍,至少在華夏大地上是,鄰邦有種姓制度,那是他們的事情,管不著。

不過在這個時代,他們對於這種賤籍也都是習以為常的。

張明偉要說服他們,必須要拿出足夠的理由,說什麽人人平等,那不可能,用強權去強制執行,民間官府都會有異議。

要知道,普通民眾對上賤籍,那也是有優越感的。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賤籍的人見到平頭老百姓,那都是要禮讓,還不能作揖等等。

因此,在張明偉提出對賤籍的異議之後,這個事情最終上升到了禦前會議上。

就聽張明偉對崇禎皇帝正色說道:“陛下,此等賤籍,我認為已經不合時宜,須得革除,但是,賤人卻是還有必要有的。”

“此話怎講?”崇禎皇帝聽到新奇觀點,總是非常感興趣,當即問道。

堵胤錫、左懋第等人之前沒聽到興國公說這個,便也看著張明偉,認真地聽。

“一旦入了賤籍,要再想脫離賤籍,便是千難萬難,很可能子子孫孫皆為賤民。”張明偉侃侃而談道,“我認為,此等世襲,和功勛世襲一樣,都是有害於江山社稷之穩定。功勛世襲,自不必說,陛下已經明白。這賤籍世襲之下,那賤籍之人,會對大明朝感恩戴德麽?”

張明偉自己就是堅決辭去世襲爵位,以身作則,也是如此,讓崇禎皇帝明白了世襲制的危害。為此,他可以封爵,卻再也沒有封出世襲爵位。

此時,張明偉問出問題之後,不等別人回答,他就自己回答道:“顯而易見,他們巴不得把他們定為賤籍的王朝滅亡。那麽問題就來了,為什麽朝廷一定要把這些百姓推到朝廷的對立面去呢?世襲之下,屬於賤籍的百姓,隨著時間的流逝,是不是會越來越多,這數目之大,是不是終於有一天會動搖王朝的穩定?”

“……”聽到這話,崇禎皇帝頓時愣住了。

其實吧,這種事情,開國皇帝或者前面朝代的皇帝都不會去想的。

因為第一個,開國時候,武力最為強大,不可能怕賤民造反。

第二個,開國時候,或者說王朝前期的時候,賤民數量也不可能太多,就如同那些勛貴和皇室宗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