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 滅了荷蘭人

這個西夷總督就是荷蘭駐大員總督法蘭索斯卡隆,原本是荷蘭在倭國的甲必丹,也就是那邊的頭目,一年多前經過運作,升到了如今這個位置上。

然而,他當了荷蘭駐大員總督之後,一直沒有什麽政績,原本是要在來年就要被解除這總督一職了。事實上,這時候,他其實也已經感受到了這種可能性,因此他心中就很急。

不過之前的時候,卡隆就算急,那也沒有辦法。

從倭國到大明東南沿海的全部東亞制海權,都被鄭芝龍所掌控,而鄭芝龍本人也被稱為“閩海王”。整個大明東南海疆,全都唯鄭芝龍是從。

當時凡航行在東亞地區的船只,都必須花錢購買明鄭的令旗,若無此旗,在東亞海面被攔截的概率超過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則百分之百被攔截。最後就連大員的荷蘭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義購買令旗,以求一個平安。

也因此,歷史上就有記載:“每一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

這麽大的利潤,荷蘭人當然眼紅。向鄭芝龍交保護費,當然也不甘心。

他們一直想搶奪這個利潤,甚至是要獨占這個利潤,為此從崇禎六年初就進犯大明沿海。從一開始,大明這邊忍讓,結果他們卻步步緊逼,甚至這些荷蘭人還許諾大明海盜劉香以及李國助,提供大員、巴達維亞及其它要塞之處給這兩個大海盜做自由停泊買賣為條件,聯合他們一起和大明水師鬥,試圖逼迫大明被他們魚肉。

這情況報上去之後,最終崇禎皇帝下令:打!

於是,這一年就爆發了有名的料羅灣海戰。

朝廷發了懸賞:燒掉荷蘭船得200兩賞銀,取得一個荷蘭人頭顱得50兩賞銀。

隨後,鄭芝龍自己出錢又加了懸賞,也就是發出了江湖令:參戰者每人給銀二兩,若戰事延長,額外增給五兩。每只火船16人,若燒了荷蘭船,給銀二百兩(16人分),一個荷蘭人頭給銀五十兩。

於是,在崇禎六年十月份的時候,就得到了線報,荷蘭和海盜的聯合艦隊停在料羅灣。禦賜,朝廷水師大軍突襲了料羅灣,重創荷蘭和海盜的聯合艦隊。

隨後,鄭芝龍一直乘勝追擊,窮追猛打,最後把和荷蘭勾結的海盜劉香等人趕盡殺絕。

而荷蘭人這邊,並沒有因為料羅灣戰敗就認輸,一直和鄭芝龍交戰,一直到崇禎十二年,荷蘭人再度派朗必即裏哥率大型戰艦9艘騷擾大明沿海,數次擊敗明朝水師的小型船隊,但最終又被鄭芝龍遣人攜帶盛滿火藥的竹筒泅水攻擊,一連焚毀5艘,朗必即裏哥大敗而回。

至此之後,荷蘭人才不得不認輸,在這東南沿海,以鄭芝龍為尊,他們也不得不交了保護費。

如果按照原本的歷史發展,荷蘭人會一直比較乖巧,這個卡隆也是擔任了兩年多的大員總督沒什麽政績之後被別人取代。

可在這個位面上,情況卻有了不同的變化。

先是鄭芝龍的船隊,被調了一半去了北方,據說是和北方反叛的蠻夷打仗。

如果光是這,卡隆也不會有別的心思,畢竟鄭芝龍的威名,那是打出來的。

可沒想到,到了後來之後,鄭芝龍竟然也被明國朝廷給調走了。據說是調去了明國都城,還不是執掌水師的。

這個消息,外人的解讀是明國皇帝擔心鄭芝龍,因此用了明升暗降的方式給解除了兵權。

到這個時候,這個卡隆就有點心動了。

想想看,稱霸這片海域的鄭家船隊先是少了一半,然後連鄭芝龍都走了!

還有,在這兩年來,在這東南沿海的商船,明顯比起往年還要多。想想鄭家收的那些保護費,說真的,卡隆不知道有多少次夢到他搶到了這個利潤,那口水都流出來了。

不過,鄭家的威名還是有的,雖然是毛都沒長齊的鄭一官兒子鄭福松統領大明水師。可是,卡隆還是有點忌憚的。

讓他沒想到的是,後來又傳來消息說,在這邊幫著那個鄭福松的鄭芝豹,竟然又領著五艘大船出去了就再沒回來。

這一下,卡隆就徹底動了貪婪之心。這不,趁著大明一年中最為重大的傳統節日,大年三十之際,他便領兵前來偷襲明國水師了。

卡隆並不是一個沒腦子的人,他都打算好了。只要能偷襲掉明國的主力水師戰船,那至少在接下來的一年半載之內,這東南沿海就都是荷蘭說了算了。

如此一來,原本鄭家收到的那麽多的保護費,就歸他這邊所有。以他這個賺錢程度,東印度公司絕對會非常重視。

或者派來更多的戰艦維持這個利益,如果可能性不大的話,他也打定主意,就趕緊打報告調走。

其他人不了解明國,看到這邊有這麽大的利潤,肯定會搶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