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電子商務新模式(第2/2頁)

“好了,你們別吵了,李楠,先說說你們的方案。”

“是。”

“陳總……”

一翻向陳宇匯報,陳宇不時點頭。

雖然李學林之前說要進入即時通訊市場,但從李楠的介紹當中,陳宇卻是認為,李楠應該更勝一籌。

至於原因。

那完全是李楠對於即時通訊的理解超過了在座其他人。

不過,陳宇也並不會阻攔李學林他們。

全球市場實在是太大太大了,遠遠不是一款產品可以壟斷全球的。

即時通訊同樣也是如此。

未來全球將會有數個,甚至是數十個即時通訊。

李學林哪怕無法PK贏李楠,從搶占市場份額來說,還是可以的。

隨即,陳宇又聽了黃爭的匯報。

黃爭的方案,最為重點是放在全球電子商務市場,以及移動支付當中。

從業務上來說,黃爭的業務還是原來的老業務。

包括他的移動支付,他也是電子商務中的一個子類。

至於黃爭所說的進入即時通訊市場,那只是說的氣話。

黃爭清楚的知道,他們並不適合做即時通訊。

況且,為什麽就要一定做即時通訊呢?

全球電子商務市場這麽大,別說是全部拿下,哪怕就是拿下一部分市場,也是十分的恐怖。

對於黃爭專精於電子商務這一塊,陳宇表達了支持。

並且還特別與黃爭探討了一翻電子商務的模式。

最早電子商務的模式是b2b,也就是企業對企業。

隨後出現b2c,企業對消費者。

後面則出現了c2c,消費者對消費者。

那麽,問題來了。

難道除了上面這一些,電子商務就沒有其他的模式了嗎?

不。

在這裏面,他還有一種模式。

這個模式,那就是c2b,也就是消費者對企業。

至於這個模式有什麽優勢,那就得黃爭慢慢去體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