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林玉嬋不明白, 在上海時還人模狗樣,一副新派作風,好像挺尊重女性的一個後生, 怎麽回了京就原形畢露, 躺進他祖宗堆出的三座大山裏不出來了!

如果他真是“因愛生恨”, 用權勢給她點顏色看看,她也認了;可聽他口氣, 是準備讓她吃點苦, 他過來安慰幫忙,送點被子衣裳, 再使錢通關節, 把她撈出來,就能“患難見真情”似的!

只是被他爹坑了, 玩過火了, 讓他意識到林姑娘真的犯了大事, 輕易撈不出,他才懊悔說漏嘴, 讓林玉嬋逼問出這坑原來是他給她挖的。

否則, 他“不畏強權”、“沖破家庭阻礙”前來探監, 她可能還真會有點感動。

在現代其實也有不少腦子缺根弦的男生, 為了追姑娘,安排自己好哥們扮流氓, 自己在關鍵時刻“英雄救美”, 以期獲取姑娘芳心。

在從古到今的戲文小說裏,也喜歡描繪高高在上的“女神”不知珍惜, 只有當跌落凡塵、一無所有之際,才會幡然悔悟, 投入備胎的懷抱。

也有不少現代寫手寫YY小說,男主看上女主,處心積慮給她使絆兒,制造兩人在困境中相處的機會,文筆好的還能寫出甜味兒來。

可是在現代碰上這種男生,頂多是給姑娘找不痛快;讀到這種小說,點叉也就完事。

碰上個自以為拿了男主劇本的古代霸總,那是要命啊!

劇情套到自己身上才發現,真碰上了,只能是分分鐘想罵人。

寶良還在嘮叨什麽,林玉嬋一概沒聽進去。幾個婆子見她不瘋了,總算放開她。

她忽然擡頭,正色道:

“好了,既然你已經坦白,是想讓我吃點苦頭才配合你爹做局——那麽就請到刑部去給我做個證,讓他們結案,我就不怪你。”

說得客氣。林玉嬋恨不得手裏有杆槍,直接頂著他腦殼去刑部。

寶良兩只手護著臉,免再挨打,義正言辭地反駁:“你錯了!我沒有想讓你吃這麽大苦!是太後天威不可測,不能賴在我身上!把你關在這兒我也很心疼的呀!”

“好,你不是故意的,那你去刑部說明情況啊!”

寶良猶豫:“那樣豈不是又把我阿瑪給賣了!我要是背上不孝之名,這輩子就毀了!林姑娘行行好,你也考慮考慮別人……”

他似乎才想起來自己的身份,微微揚頭,四周環顧。

幾個官媒人婆子立刻會意,就當自己聾,徐徐散開去院子裏曬太陽。

“林姑娘,我倒有一計可以助你脫身。不是我趁人之危。但眼下你孑然一身,是最容易被替罪的靶子。如果我們……嗯,如果我們成了一家人,那個……”

林玉嬋揉揉紅腫的指節。撒氣撒夠了,現在她想笑。

“哦,這兒等著我呐。”

寶良壓下委屈,心平氣和地跟她說:“事已至此,你怎麽鬧、怎麽後悔也沒用。咱們得一起使勁,先把眼前的難題解決了再說。你們海派商人做生意,不都講究‘向前看’嗎?”

其實寶良的建議很理智。林玉嬋作為一個沒有家族的女性,就像一份無主的“私產”,雖然能相對自由地蹦跶,不至於被人沉塘關禁閉,但同時也沒有受庇護的資格。

而已婚婦女的人身權利都屬於夫家,如果她犯錯,任何人——哪怕是太後皇上——要處置的時候,也得顧忌夫家的面子,不能越俎代庖地替別人決定“私產”如何處置。

而寶良作為一品大員、三朝老臣家裏的公子哥兒,面子很大。

只要不是謀逆造反這種動搖國體的重罪,一般責令“家法懲罰”一下完事。

寶良滿懷希望地看著她:“你嫁給我,我絕不會虧待你……”

林玉嬋指指門外,盡可能禮貌地說:“滾。”

在降落大清之初,林玉嬋對生活的標準十分低,只要能苟活就行。就算走投無路只能去齊府做通房,捏捏鼻子也得忍;

可是她已經奮鬥了這麽久,眼看鋪子開得紅火,商會人氣漸旺,朋友越交越多,更要緊的是,蘇敏官還在等她回去呢!

好像一棵沙漠裏蓬勃掙紮的樹,好容易生出了枝丫嫩葉,有人卻非要砍掉,嫁接上芍藥牡丹……

她寧可回亂墳堆。

寶良著急:“你怎麽就不相信我是為你好呢!我是有錯,但我對你的心是真的呀!事已至此,你再生氣再打我也沒用,眼下只有這條路可以走,我知道你心氣兒高,可是感情可以以後再培養,先把這一關過了再說……”

“……好行夾唔送,滾。”

寶良終於傲氣上來,委屈道:“你那麽清高,那你別用我給你的這些被子衣服啊!”

“為什麽不用。”林玉嬋坦然坐上新換的床褥,“這是你給我的賠禮,而且尚未賠夠你欠我的百分之一。你慢慢賠吧!什麽時候良心痛了,直接去找刑部,一筆賠完!省得惦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