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見證歷史(第3/4頁)

“Yes,Sir!”周華標連忙抓起對講器,神情一凜,彰顯威勢。

“根據《港島法例》第245章,遊行集結不得超過一個小時,否則警方有權驅散。”

“現在命令前線防爆部隊向遊行集結人員發出最後警告!若集結人員不予疏散,以《公共安全條例》第IV部‘非法集結、暴動及相類罪行’予以疏散!”

“請警方嚴格執法!保護市民公共安全!”

“Yes,Sir!!!”

周華標大聲吼道。

莊世楷放下對講器,揚起眉毛,神色英武的盯著樓下。

港島法例上確實有制定“遊行時間”得限制,這裏的限制不是指整個遊行過程,而是指遊行會合以後的集結時間。

畢竟,集結時間過長可能影響市政、更可能醞釀危機。

因此,遊行過程怎麽樣!路線怎麽劃!時間用多少!

隨你定!

遊行集結以後?

只有一個小時!

這是不在申請表中,默默寫在法例的條款……

很少人用!但卻很實用!

更在於執法者敢不敢,想不想用!

而《公共安全條例》則更加普遍,經常會派上用場,當集結活動超過時間限制,便可自動定性為違法集結,適用“非法集結、暴動及相類罪行”,可處監禁5年,2級罰款及監禁3年。

對執法過程中襲擊傷害警員者,可以《侵害人身罪條例》36b,“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處監禁2年。依《警隊條例》第63條處5,000美金罰款及6個月監禁。

這時鬼佬職員們不知從哪拿出一箱箱臭雞蛋,一框框臭白菜,開始向警隊方陣丟白菜,砸雞蛋,語言武器升級為極度“輕微”的物理武器……

這好似是在為接下來的事情做鋪墊……先給點好玩的東西搞搞氣氛?練練手?

電視機的市民,望見這幕,嘴裏已經開始破口大罵。

一方面是罵鬼佬無恥,另一面是罵警方怎麽還不動手?

三個警隊方陣則巍然不動,任由雞飛蛋打,依舊保持陣容,嚴肅待命。

“別扔!別扔!”布蘭奇身在漩渦當中,張開雙臂,大聲呼喝。

他已經敏銳意識到情況有些不對,情緒已經失控,更有一只幕後黑手引動漩渦,把事件引向另一個方向。

“啪嗒!”一個雞蛋砸在布蘭奇頭上,破碎的淡黃沿著劉海落下,迷住他的眼睛,令他非常狼狽。

要知道,他出門可是打滿幹膠,做好保持,以此在鏡頭前保持風度。

現在一朝破功!搞得他異常狼狽。

“哢嚓!哢嚓!”媒體鏡頭立即抓拍,偏偏要拍下他最狼狽的時刻……

“啪嗒!”一個雞蛋命中周華標的頭頂,砸中白色警帽,把警帽前端染黃。

周華標卻挺胸擡頭,毫不畏縮,擺出一幅英勇之態。

“哢嚓,哢嚓……”這時媒體警隊瘋狂拍他。

同樣雙方都是給雞蛋砸中,可隨著雙方氣勢陣營不同,展現出完全就是兩幅畫面。

一個英勇守護!一個猥瑣下流!

“砸的好!”周華標拿著警棍,心中暗暗叫好。

“誰!誰!是誰砸的雞蛋!”布蘭奇清理著頭發,在人群中罵罵咧咧。

“最後警告!”此刻,警長舉起深紅色橫幅,向前方發出最後警告。

隨後各種雞蛋、白菜砸向他,他卻屹立不動,依舊高舉旗幟。

“長官!最後警告結束!”李鷹霍然回頭,標叔擡起手:“三分鐘準備!”

“三分鐘準備!”李鷹昂起脖子大聲吼道,防爆組警員們立即神情驟變,捏緊警棍,呼吸開始沉重……

周華標的三分鐘準備不止是給警員準備,也是給“鬧事者”準備時間!

“鏘!鏘!鏘!”短短兩分鐘過去,丟菜砸蛋的鬧事者們手中失去“彈藥”,隨後一個接一個的亮出砍刀。

他們也不知道砍刀哪裏來的,反正雞蛋和白菜丟完,剩下有人遞來什麽就用什麽!

混亂從來都始於混亂!

“歸還股權!重組公司!”這時人群中猛然間有人響起口號。

同樣的口號在不同時間喊出來,明顯具有不同的效果。

口號瞬間引爆當下遊行者的情緒,一下把遊行推向最高潮!

身懷利器,殺心自起!有武器者與無武器者,形同野獸與人類!

“歸還股權!重組公司!”

“歸還股權!重組公司!”一大群手持利器沖向前方!

布蘭奇給人沖倒在地,周華標狠狠斬下手臂:“行動!”

“喝!喝!喝!”三個方陣軍裝警以棍擊盾,踏著步伐,整齊有素地向前推進。

“行動!”周華標再度揮下手臂。

“抓人!”一群穿著便衣的O記成員推開車門,掏出手銬,迅速紮進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