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大事件(第2/2頁)

陳一元笑了笑。

“哈哈。”

興國、振國等兄弟們也齊齊大笑。

而興國、振國、強軍、強業四個人,則是與陳一元同村的“陳氏”兄弟,全部都是一個陳姓的表兄弟。

只不過,興國、振國四人曾經當過“兵”,唯獨的“一元”沒有當過兵,反而從小偷竊、打架、是個無法管教的天生混子。

可正式這樣的天生混子,腦子更加靈活,做事更加狠辣,才能想得出帶著兄弟們當港省旗兵,偷渡到搶劫。

要是光靠四個人耿直、呆楞的“大頭兵”。恐怕四個人窮到死都不想出搶劫發家的辦法,而且是從粵省偷渡來港島搶劫,更制定不出完整的搶劫計劃,包括逃跑、銷贓等一系列策劃。

因此,陳一元才能成為五個人中的首領。

四個人窮旮旯出身的大頭兵,則對他馬首是瞻,服服帖帖,完全聽命行事。

軍人本性純良、正直。

想不到那麽多歪腦筋。

然而鄉村貧困,港島富裕。

他們為蓋樓取媳婦,為賺錢給老媽治病,只能選擇出來搏一搏……可他們什麽都不會,只會開槍,那就只有拿命搏了。

陳一元反倒是沒那麽多原因,只是不甘忍受貧苦,想過人上人的生活,想當讓人羨慕的大老板。

他走“省港旗兵”的路沒其它想法,只想賺一大筆再回家做生意,以此當作起家的本錢!他相信只有前,回老家一定能錢滾錢,錢生錢,做一個成功人士,穿著西裝揚眉吐氣。

“好了。”

“大家好好看!”

“下周行動!我已經盯好目標!看完下樓我請大家吃漢堡包!”陳一元笑著說話,舉手投足間幹脆利落,眉宇間竟然還有股斯文氣。

“多謝一元哥!”四個兄弟齊齊應命,臉上都露出笑意。

對於四個兄弟來說,能吃一頓洋快餐“漢堡包”,可是一種難得的奢侈。

陳一元拿一頓“漢堡包”就能當作獎勵,獎勵即將拼命的兄弟們……

可見他們對美好生活之向往。

而陳一元連五個漢堡都舍不得買,只買四個,剩下一個?他剛剛已經吃過泡面了。

而且陳一元是個很聰明人,並沒有畏懼演習中展現出的實力,或者是貧窮與追求,令他們沒有害怕或止步的資本。

光是偷渡來港島的錢,就已經耗費他們全部身家,他們又怎麽可能臨陣退縮?就因為一場演習?

不管演習多強多威,看看就好了。根本不能影響他們。

何況,陳一元的想法根本沒錯,正常情況一場搶劫只會由轄區重案組處理,頂多對上一個有名氣的重案督察,並不會引來警方的精銳力量,更不可能有莊爺親自出馬,或者被警隊抽調力量圍剿。

除非這場搶劫行動一開始就被賦予政治色彩,背後有一只黑手對它推波助瀾,想要借他們達成其他目的。

這樣一來案件性質就會上升,抓捕罪犯的民意也會起來,屆時事關警隊形象……

那麽港島警務處就一定會抽調精銳力量!

陳一元還想著賺錢回家做生意,當老板。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已經落入棋盤,正在被一只可怕而邪惡、邪惡而帥氣的幕後黑手肆意揉捏,成為一顆任人操控的棋子。

八十年代。

二代省港旗兵。

首發陣容出動!

……

“噠噠噠!”

“大哥!”

“警察到了!”

時間回到一周後。

金鋪門口。

總署的沖鋒隊警笛響起,沖鋒隊督察“張志恒”拉開車門,穿戴著頭盔,背心,率隊沖向金鋪門口。

沖鋒隊為總署設立的巡邏隊,每輛車一組,每組配備五人,專門在固定區域巡邏。

另外,三輛車為一支小隊,每支小隊采取三班倒制度,二十小時執勤。也就是說每隊只會有“一輛車”在街上開,而每輛車裏,則有一名組長、一名車長、一名便衣、一名巡邏警員、以及一名通訊警員。

張志恒作為督察警官,既是一支小隊的小隊長,也是“白班車”,編號“NST71”的車輛組長。

“NST71”車便負責九龍區域的巡邏。

張志恒在收到總台傳來旺角發生的金鋪劫案後,恰好巡邏至附近,旋即開著警車,鳴警笛,三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

“上!上!上!”只見張志恒戴著鋼盔,手持沖鋒槍,穿戴著整齊的防彈背心,表情悍勇,快步沖向金鋪。

沖鋒車的車長既“司機”,則是按照條例留在車上待命,其余的便衣、軍裝、通訊警員全部戴著鋼盔、背心、手持槍械跟隨長官沖鋒。

“噠噠噠!”兩名靠近金鋪門口的劫匪,當即察覺到動靜,迅速回頭舉起AK步槍,噠噠噠,抖動著槍口,朝著門口射出一梭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