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殺劫/明妮(第2/2頁)

要是“道友樂”不開槍,或者沒有打死明妮,就證明兩個人都命大。

莊世楷不會再去為難“明妮”。

因為“明妮”該扛的扛過去了。

他與“明妮”再沒有恩怨,接下來與海關過招,便是高層交鋒,輪不到高級督察來扛。

沒辦法,他作為大佬總要說到做到。

把關力那口氣出完。

可惜“明妮”真是個命大的女人,莊Sir隨手布置一個小局,真的就被一槍爆頭幹掉了。

嘖嘖,最小幾率的手槍上演了。

死掉也沒話講。

至於那個“道友樂”本來便是廢材毒瘤,讓他當替死鬼算是廢物利用,根本不值得可惜,肯定會被關力弄死。

“關力怎麽樣?”莊世楷最關心的還是下屬。

標叔則在電話裏答道:“沒事。”

“掃毒組警司把他撈出來了。”

“不過……海關好像意見很大,把死人的帽子叩我們頭上了。”

這點莊世楷並不覺得意外,畢竟事情做的沒有證據,但卻有痕跡。海關雖然拿警隊沒有辦法,但是卻能搞清楚裏面的東西。

他們根本不需要證據,推演出答案便能記仇。

莊世楷卻是笑道:“怕什麽。”

“關系本來就不好。”

旋即,莊世楷掛掉電話繼續辦公。

正如他所言的那樣,本來警隊與海關就在爭鬥,多一筆賬少一筆賬有差別嗎?總之都要分個勝負,勝負一分賬目也就清了。

莊世楷坐穩內定贏家的位子,自然是不怕多記幾筆賬。

……

隨後一個月的港督府會議上,警務處長與海關署長多次爭辯。

據真實消息傳遞。

兩者爭辯的點主要就是關於掃毒、緝私的權限。

海關署長甚至要求“水警區”轉交海關管轄。

這當然被警務處長強硬拒絕。

警務處長隨後又提出警隊應具有“最高優先權”的意見。

這馬上讓雙方矛盾加劇!

加上“明妮”的死、警關沖突更加強烈!

而“最高優先權”並不是指警隊要沾染其他部門的權利,只是申明警隊要在八大紀律部隊當中,具有最優先的執法權。

警隊不可能插手其他部門的職責,因為這是政體問題,港督不可能答應。

但最優先的執法權又不一樣。

這只是說明警隊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有需要其余紀律部隊配合時,海關、廉署、消防署、懲戒署等紀律部隊都該優先配合警隊而已。

僅這一條就是降緯打擊。

不僅打擊海關的野心。

也能對其他紀律部隊產生影響。

你想想看警隊都有優先執法權了,到時海關還怎麽和警隊搶案子?警隊說要辦誰!你就要辦誰!

你想自己單幹?不好意思,警隊不允許!你只能當小弟!

當然,警隊忙不過來漏點小案子給你,那也不是不行,不過你就得感恩戴德,多謝大佬了。

而這條法例對其他紀律部隊的影響較小。

因為警隊本就無法廉署的案子。

懲戒署、消防署、入境署等本身便要配合警隊。

因此,其他部隊反應都不是很強烈。

懲戒署、消防署等還和警隊站在一邊。

搞的港督都頭痛。

海關則是強烈抨擊!

廉署也有些猶豫。

畢竟,按照莊世楷的想法“最高優先權”成立後,影響最大的是海關,其次廉署也有些小影響。

比如警隊遭遇廉署調查的高級警官,假如正在辦理案子,廉署不得進行傳喚。

這條又給警隊爭取到一點生存空間……

也不會有過份的政治影響。

……

一個月後的某天。

周一,早上。

總署。

警隊安全例會結束。

莊世楷一身白色制服,拿著一個文件夾走出會議室。

葛白站在旁邊,扭頭朝莊世楷講道:“莊Sir,到我辦公室聊聊。”

“是,長官。”莊世楷笑著應道。

五分鐘後,警隊高層散去,兩人坐在處長辦公室的沙發上。

一名年輕的洋妞端來兩杯咖啡,輕輕放在兩人面前,隨後合攏玻璃門退出辦公室。

葛白處長拾起咖啡杯,輕輕抿下一口咖啡,笑著說道:“總督府討論的結果出來了。”

“出來了?”莊世楷眼前一亮。

全港最高層的一次長期激辯,終於在一個月後得出答案。

而且看葛白的表情,好像警隊占到便宜了。

也對,警隊作為最大紀律部隊,有懲戒署、消防署等部門支持,面對海關署肯定會占到便宜。

畢竟,海關論武力只能算紀律部隊第三。

警隊好兄弟懲戒署排第二。

“對!海關那裏有線報……”葛白處長緩緩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