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是我們吃得太飽?(第2/2頁)
有的人會極度厭世,特別是這種大案,哪怕是如實供述罪行,判死刑的幾率差不多也是接近十成的。反正都是一死,憑什麽要配合你?
而有的人,則會在心理防線崩潰之後,有問必答!
反正警察掌握了足夠定罪的證據,咬死不承認也不行啊?反正最終都要招供的,何必自己找罪受呢?剩下的時間不多了,還不如讓自己舒坦點。
在這個國家,從來沒有人會懷疑警察破命案的決心!
彭凱屬於後者,之前的反抗情緒被一連串的證據打擊得千瘡百孔,然後便將自己作案的整個過程都給招認了。
結合之前警方掌握的信息,他們終於將整個案子的脈絡完全理清楚了。
彭凱從小家庭條件都不錯,父母對其也甚是嬌慣,養成了他極度自我的一種性格。
這種性格使得彭凱出身社會後很少有真心朋友,倒是仗著自己長得還算帥氣的臉談了不少女朋友。
可現在的女子又不傻,相處一段時間後就看出情況不對了,無法忍受彭凱這種自私性格,自然就選擇了分手。
這一次兩次倒是沒什麽,次數多了後,就徹底讓彭凱變得偏執起來。
彭凱最後交的一位女朋友便是張曦月,雙方相處了近二十天,關系一直不冷不熱。
突然有一天,張曦月告訴彭凱她要分手,她說她受不了彭凱的性格。
彭凱自然不甘心就這樣放棄,所以一直糾纏著,同時內心也很是憤懣,但這時候他還沒生出什麽殺人之心。
真正成為壓死駱駝最後一根稻草的,還是後面的事情。
在張曦月告訴彭凱分手後不到十天,又談了一位男朋友,並且雙方認識後不到十天,張曦月的媽媽也到了樂雅市,並且還見了張曦月新任男友。
這消息傳到彭凱耳中後,他頓時就炸毛了。
然後就開始謀劃殺人報復……
結果他提刀潛入張曦月家中時,張曦月卻出去了,家裏只有張曦月的媽媽,然後一刀,了結了一條人命。
後來張曦月返回,彭凱再次伸出了罪惡之手!
犯了這麽大的事,彭凱也知道很難瞞住,他便想著一不做二不休,想要再去將以前背叛他的女人全給殺了!
於是他在樂雅市藏匿了一天後,就開著這輛原本已經歸屬於張曦月的黑色小轎車,拉著屍體,來到了西華市,準備找曹夢。
以前彭凱在與曹夢交往的時候,曹夢和金芳就住在東楠街店鋪內,他當時心存歪念,趁著機會偷偷配了一把門市的鑰匙。
這次便用上了。
可當他把門打開後,卻發現裏面早已人去樓空。
不過裏面的那些貨架他還記得,正是之前曹夢二人開店用的。
思想偏執的人總是容易做出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事情,他知道就算將這兩具屍體扔在店裏也不一定就能讓警察把曹夢抓起來。
但就為了讓曹夢感到惡心,他將屍體扔在了店內,還故意進行了一番布置,然後才駕車駛離開西華市。
或許是因為將屍體扔掉了,彭凱繼續殺人的心也就淡了,他想逃走。
可這輛車是張曦月的,他不能將其留著。
這時他想起了之前去過的一處地方,也就是他拋車的河邊。
以前他曾在那裏釣過魚,知道那地方水很深,將車開進水裏,絕對是神不知鬼不覺。
辦完這件事情後,彭凱就開始謀劃逃竄的路線。
他不敢坐火車,更不敢坐飛機,所以他選擇了坐黑車。
也不坐長途,一段路一段路地趕。
花了幾天時間,他趕到了羊城。
之所以到這裏來,就是因為這裏有他的發小李德成,這也是他僅有的幾個朋友之一,而且是混得最好的一個。
由於羊城流動人口管理比較嚴格,彭凱為了不讓李德成帶他去派出所進行登記,就說了他剛剛在西華市犯了點事情,要先避避風頭。
李德成倒是問過他什麽事情,他只說了是小事,警察也不一定能查到他頭上,等風頭過了就沒事了。
於是李德成也就沒再問,並且將彭凱留在了自己的遊戲工作室裏上班。
警方在理清了這一切後,回頭再想想這個案子,確實不復雜。
可如果只看到了其中小小的一環,比如東楠街的那兩具屍體,想要抽絲剝繭地將這個案子破掉,難度還是蠻大的。倒不是說破不了,只是說沒有慕遠的參與,破案速度絕對不會有這麽快。
現在擺在慕遠等人面前的卻不再是彭凱的問題,而是如何證實李德成的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