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我還是個孩子!(第2/2頁)

慕遠看了看劉所,他總覺得對方眼神中帶著一股別樣的意味,再加上突然冒出這樣一個問題,他莫名的有點慌。

我大學都還沒畢業呢!還是個孩子……

猶豫了一下,慕遠還是說道:“劉哥,撫養義務肯定是要承擔的。”

“為什麽?”

“原因很簡單,自己做的事情就必須得負責任。女方執意生育並不能免除男方作為父親的任何義務。”

劉所目光一呆,貌似沒錯!

不過他還是不相信,畢竟這種案例分析類,是可能瞎貓碰到死耗子的。

“那你背誦一下民法通則第三章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三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劉所:……

“你確定以前沒有背過?”

慕遠很認真地回答道:“沒有!”

劉所:┗┃·■·┃┛。學霸果然可以為所欲為……

“算了,你這書……想怎麽看就怎麽看吧,就算你看小說,我也不管你了。”劉所有些沮喪,想想當年讀書時被“背誦全文”支配的恐懼,他忽然就覺得了無生趣了。

慕遠頓時一喜,沒想到無意識裝個逼還能有這樣的效果。

他雙目忽閃忽閃的,問道:“劉哥,那我辦案子可以嗎?有沒有什麽未破案件……”

“不行!”劉所立刻就炸毛了。

“為什麽?”

劉所無奈地說道:“我們這邊每個人手頭上的事情都沒做完,要再弄兩個案子出來,案子還不得超期啊?”

案子超期是很麻煩的事情,領導不會管你平時有多忙,一旦案子該訴未訴、該捕未捕,那都是要追責的,因為法律規定了案件辦理各個流程的期限。

正常情況下,一級公安機關的警力是與轄區人口、治安形勢等方面是相匹配的,在正常的發案率、破案率情況下,工作基本是能推走的,最多一周加上三五天辦,淩晨兩三點被電話叫起來,但總還是能完成的不是?

可現在慕遠這個攪屎棍出現後,劉所發現除非派出所的十來個案偵民警每天24小時不睡覺,否則後續流程根本走不完……

但人怎麽可能24小時不睡覺呢?

說到底,還是警力不足!

慕遠也明白這個道理,訕訕一笑,頗有些意興闌珊。

劉所摸了摸腦門,道:“小慕,到飯點了,先去吃飯!”

慕遠感受到了一下飽脹感十足的肚皮,難得地說道:“劉哥,你去吧!我再看會兒書。”

劉朝華一臉愕然,這小子出了趟差,感覺整個人都不對了,難道打鬥的時候被敲過悶棍?

“真不去?”

“真不去!”慕遠說了一句,忽然又道,“劉哥你看能不能讓食堂給我留些飯菜,一會兒我餓了再上去吃。”

“那好吧!”

……

一晃三天過去,慕遠在派出所呆了三天。

正如他之前所想的那樣,這幾天裏,他沒事兒就往值班室蹭,只要初步判斷是可能會成為案件的警情,他就變著方兒地協助處警。

效果也是很理想的,三天時間,兩起盜竊案,一起故意傷害案,全部告破,為看守所送去了四個嫌疑人,同時也給慕遠的賬戶上增加了13點俠義值。

原本慕遠也考慮過是否再花20點俠義值兌換一張寵物升級卡,但因為一件比較郁悶的事情,讓他放棄了兌換,而是準備留著搞十連抽。

這件郁悶的事情倒不是其他,而是一件扒竊案,他居然束手無策。

案件大致情況是一家商場搞戶外促銷活動,那場面,完全就是人從眾~~受害人在裏面擠了半個小時,等出來後,手機錢包都沒了……

要是他的手機放在比較顯眼的地方,慕遠使用時光回溯符,用二分法的方式也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把嫌疑人找出來,可關鍵是這家夥的手機錢包都放在褲包裏,慕遠就算使用時光回溯符,也無從知曉他褲兜裏的手機、錢包是在還是不在,這還能咋整?

難道持續使用時光回溯符,對這半個小時時間全覆蓋檢查?

呵呵……慕遠就算想這樣幹,那也辦不到,因為他根本就沒那麽多俠義值去兌換接近三十分鐘的時光回溯符。

至於氣味鑒別、指紋觀測等技術,那更是毫無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