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為何偏偏要找刺激呢?(第2/2頁)

旁邊的年輕女子卻也是咬牙切齒,道:“你來弄啊!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敢把我家狗狗弄死。”

“停!”萬教導本是很平和的一個人,這時候也忍不住發火了,都特麽的不嫌事兒大是吧?

“全部帶回去!調查處理。”

說完,萬教導又看向這位新來的暴躁女人,擲地有聲地說道:“你先帶你女兒去打狂犬疫苗!”

“我……”

“我什麽我?難道你想看著你女兒繼續受疼?”萬教導道,“你放心,我們把事情調查清楚後,絕對會依法依規處理。”

“……”

這暴躁女人雖然沒有應聲,卻還是從金先生手中把女兒抱了過來。

在十多位警察站台的情況下,萬教導那不怒自威的表情讓當事人雙方不敢造次。而且萬教導的一番話有理有據,他們想鬧也挑不出刺來。

這時,白敏已經對當事雙方做好了登記,並且留了幾位現場人員的聯系方式,這也是為下一步的處理做好準備。

當下萬教導幹凈利落地招呼著兩方當事人上車,與派出所處警人員一道前往派出所。

慕遠與萬教導同車,這是萬教導要求的。

上車後,坐在副駕駛的萬教導便轉過頭來,笑著問道:“小慕,你小子剛才表現不錯啊!”

“還行。”慕遠靦腆一笑。

萬教導:“……”

他強行壓住吐糟的沖動,好奇地問道:“你怎麽想到找車上的行車記錄儀的?”

就行車記錄儀本身而言,並不算什麽神秘的東西,但絕大部分人在處理這件事情時,最多只會想到周圍有沒有監控,或者事情發生時有沒有人經過,這是一種慣性思維的作用。

哪怕那一輛輛的車就停在眼前,看到它們的人,意識中也只會認為這是一輛輛車,而不會想到車上的行車記錄儀。

不僅眼前這件小糾紛是如此,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也是一樣的。

不管再精明的嫌疑人,都不可避免的會在案發現場留下痕跡。

這些痕跡就擺在那裏,能不能發現這些痕跡,考驗的不僅僅是警察的眼力,還有思維。

細致入微這個詞說來簡單,可全世界又幾人能做到呢?

也正因為如此,萬教導才對慕遠剛才的表現如此贊賞。

慕遠道:“這兩天我正在研究現勘相關的知識,當時看了現場的情況,就想著如何才能重現當時的現場,然後就看到了停在路邊的車。”

“這兩天?你不是在辦那件連環搶劫案嗎?對了,還順手破了一起盜竊案,可也沒見你專門研究現勘吧。”萬教導疑惑了。

慕遠訕訕一笑,道:“嗯,就是今天上午起床後研究了那麽一會兒。”

“……”

萬教導開始懷疑人生。

慕遠看了看萬教導,眼中帶著一絲歉意和……幸災樂禍。

好好地工作生活不好嗎?為何偏偏要找刺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