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報官

大周朝的衙門任何一個衙門外都有著鳴冤鼓的存在,雖然說鳴冤鼓自古有之,但是當朝太祖又強化了該鼓的存在,在大周律中規定,擊鼓鳴冤而不接者,以欺君枉法論罪。

所以雖然說太祖皇帝已經故去百余年,但是該條法令已經深入人心。

此時,在衙門前手握鼓槌之人,正是方別。

一聲聲鼓響,錯落有節,不多時,就看到衙門內一個皂衣公人步履匆匆走出來,上下打量著擊鼓者方別:“你有冤屈?”

“報告大人,我沒有冤屈。”方別靜靜說道。

公人氣極反笑,畢竟這兩天按察使衙門被郭盛折騰的不輕,每個人都窩著一肚子的火,畢竟天天給你唱關公辭曹,沒幾個人受得了的:“沒有冤屈你敲什麽鼓?”

“快去快去,再不去小心我們把你抓起來打板子。”

方別笑了笑:“雖然我沒有冤屈,但是我有案要報。”

“報案你去找知縣啊,再不成你去找知府衙門。”公人就很不樂意了:“這裏是按察使衙門,按察使衙門你懂嗎?”

一般人其實是不懂的。

按察使衙門大概相當於省高院和省檢察院的結合體,雖然理論上這裏也接案子,但是接的都是大案要案,哪裏會處理平頭百姓雞毛蒜皮的事情。

“我說出來你可以不要怕。”方別看著公人靜靜說道:“我在洛城來汴梁的路上,被打劫了。”

公人一臉看神經病的眼神:“被打劫你還能來這裏報案?”

“然後有人把賊人全殺了,一地的血,一地的屍體。”

“我看不行,就趕緊來報案。”

“畢竟人命關天啊,幾十條人命啊。”

方別繪聲繪色地給公人描述著。

公人這才嚇了一大跳。

“你快點跟我進來!”

作為多年在按察使衙門當差的熟吏,他清楚知道,如果方別所說是真的,那麽這究竟代表著什麽。

……

……

於是堂很快就升起來了。

在一片威武聲中,方別走到了大堂中央。

依然站著。

這裏是按察使衙門的大堂,不像普通縣衙那樣正對著大街,外面可以有圍觀看熱鬧的不明真相的群眾。

這裏真的只有他一個人罷了,因為正常來說,擊鼓鳴冤不是來這裏鳴冤的。

或者說如果不是知道郭盛來到了這裏,方別也肯定不會到這裏來湊熱鬧。

趙亨極看著堂下的方別,不動聲色地皺了皺眉頭:“堂下所站何人?是否有功名在身?為何不向本官下跪?”

是的,為何不向本官下跪?

這也是為什麽大多數江湖人都不願意參與朝廷紛爭,更瞧不起那些甘為朝廷鷹犬的習武之人。

原本闖蕩江湖,追求的就是自由自在,哪裏有動不動給人下跪的道理?那些為朝廷效力的武人,就算武功再高,碰到比自己品級高的官員,都要畢恭畢敬地行禮叩拜,畢竟,只要在朝廷的體制中,就要服從朝廷的規矩。

只有極少數的情況下可以免除下跪的待遇,不過這些情況目前的方別都不具有。

最常見的是有功名在身,不需要太高,只要考一個秀才,那麽就可以不需要下跪。

以方別的,雖然說可能進士稍微有點難度,但是秀才絕對是手到擒來。

為什麽沒有,說白了就是沒時間。

畢竟上輩子已經學了一生才戰勝高考這個強敵,這輩子如果不能輕松一些,那又要重生何用。

見識過武功的玄妙之後,更跟在萍姐身邊,一心只讀聖賢書的難度,委實有點大。

“並沒有。”方別向著趙亨極躬身行了一禮:“根據大周律,如果百姓並沒有犯罪,那麽見官員不需要下跪,只需要鞠躬行禮即可。”

大周律上確實有這麽一條,同樣是當朝太祖爺制定的,不過實際實行中,其實照辦的並不多,畢竟普通老百姓哪裏記得住那樣厚厚的一本大周律,況且見到縣太爺,都是撲通一聲跪了下去,別人跪的,你就跪不得?

其實很多官員並沒有看過大周律,就算有人看過,此時也不會站出來主動講解說根據大周律百姓無罪不用跪官員,畢竟所謂父母官,父母官,既然已經是父母了,那麽天地君親師,跪天跪地跪君跪父母,理所應當不是嗎?

無論如何?

看著跪在地上肯定還是要比鞠個躬要爽的。

你跺你也麻,是真的會上癮的。

不過眼下方別主動提及,趙亨極就是愣了一下,然後才看著堂下這個看起來清秀幹凈的淡薄少年:“那你又有何冤屈?”

“我沒有冤屈。”方別靜靜說道。

趙亨極就有點怒了:“沒有冤屈你擊鼓鳴冤做什麽?你要是消遣本官,那麽本官這就賞你十個板子扔出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