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當街賣虎者

洛城集市,黑壓壓的人群之中,白衣的商九歌正站在人群之中,身邊是鋪著稻草的架子車,車上仰臥著一只斑斕猛虎。

猛虎頭上插著草標,掛著牌子。

白紙黑字。

五十兩一只。

所謂英雄氣短,虎落平陽被犬欺,秦瓊賣馬,楊志賣刀,都是窮困潦倒,被逼無奈。

但是從來沒有人當街賣過老虎。

商九歌除外。

因為商九歌如今正在賣老虎。

五十兩一只,限量銷售,全球僅此一只,先到先得。

這只老虎商九歌追了快一晚上才追上,虎醬從來都是追別人的份,從來沒有被別人追的這麽狼狽,最終氣喘籲籲還要被迫和商九歌肉搏,被那花拳繡腿不知道重創了多少記才沉沉倒下,畢竟商九歌不是武松那種選手,可以按住老虎一頓猛揍。

她更像是輕巧地刺客型,我能打到你,但是你休想打到我,纏鬥攻擊,一擊斃命,最後再把這只老虎背出山林,打算背到洛城去。

只能說商九歌真的已經很努力了。

如今這只老虎,剛死不到半天,身體尚未僵硬,更因為是被拳頭所殺,渾身上下皮毛沒有半點破損,一個爪子差不多都有人頭那麽大,就這樣被放在稻草之上,頭上還插著草標。

可以說虎落平陽到這個地步,真的是不能再衰了。

但是商九歌卻很不滿意。

此時她這個賣老虎的攤位已經擠了裏三層外三層,所有人都對著老虎評頭論足,嘖嘖稱奇,但是明明五十兩一只的牌子就這樣白紙黑字寫著。

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出來問價。

這讓商九歌很是氣悶。

“你們就沒有人想買嗎?”商九歌不由開口問道。

周圍人默然無語。

五十兩一只老虎,想想真的超便宜了好吧。

光虎皮剝下來就不止五十兩吧。

但是問題是,如今圍觀的這些人能夠拿出來五十兩的有多少呢?

五十兩可真的不是小錢,十石糧食就足夠買一畝良田了,一兩銀子差不多能夠買兩石糧食,也就是說,五十兩銀子就能夠買十畝良田。

誰能隨隨便便把五十兩現銀拿出來?

就算你能夠隨便拿出來,就像盛君千一樣,他身上當然有不止五十兩。

但是你買這麽大一頭老虎又做什麽呢?

推著架子車推走嗎?

所以說當街賣虎的事情百年一遇,賣老虎的小姑娘也生得白凈秀氣,非常討人喜歡。

所以說幾個裏三層外三層一點都不出奇。

但是。

誰買啊。

“這位姑娘,我們只是看看熱鬧,我們是真的買不起。”有前排的百姓看著商九歌誠懇說道。“畢竟五十兩一只老虎,好像不貴,但是能拿出五十兩現銀的人,真的不多。”

“就算拿的出,也得願意買啊。”又有人附和道。

商九歌感到有些無奈。

她最喜歡的交易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既然這只老虎值五十兩銀子,那麽就來個人掏出來五十兩把老虎推走,她拿了錢去還了何萍,帶緋夜劍走人。

多麽簡單明了的事情啊。

但是操作的時候,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樣了好不好。

現在看來——打老虎反而是整個環節中最簡單的一步。

商九歌看向盛君千,這位青年一直都立在旁邊,其實也沒有怎麽幫忙,但是也完全沒有遠離。

“你有什麽好辦法沒有?”商九歌問道。

商九歌是這個世界上最直最快的劍,但是再直再快,她也不能逼著讓別人買她的老虎吧。

“你知道屠夫這個職業嗎?”盛君千反問道。

“知道啊,專門切十斤瘦肉剁成餡,十斤肥肉剁成餡,十斤寸金軟骨剁成餡的人?”商九歌問道。

盛君千捂臉:“水滸傳不要看的那麽多小姐姐。”

“屠夫,簡單來說就是殺豬賣肉的。”盛君千糾正說道:“與此同時,殺狗殺羊的,也叫屠夫。”

“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那麽多茹毛飲血的人了,給你一整頭豬,這個世界上是沒幾個人會吃的。”盛君千說到這裏,商九歌打斷道:“我會。”

商九歌自己烤魚烤兔子吃,就算是野豬,放倒了一樣可以烤豬腿吃。

都很好吃。

商九歌用自己的舌頭和胃驗證過。

“你什麽時候有自己是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的錯覺了?”盛君千看著商九歌反問道。

“總之,豬肉人人都吃,但是又有誰是自己殺豬割肉的?”

“喜歡吃豬腸子自己拽豬腸子,喜歡吃豬蹄自己割下來豬蹄?喜歡吃紅燒肉喜歡吃肋骨,都自己嘎巴嘎巴砍下來一塊嗎?”

盛君千拍拍身邊這只大老虎,看著商九歌笑道:“做這件事情的人是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