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急事電話匯報(第2/2頁)

我們商務部也是正在計算這個招標施工圖的工程量,用來清標。但是實際的施工圖工程量都還沒有來得及計算。

如果生產這邊在提材料計劃時,對工程量這塊有疑問的地方可以直接來找我和黎惜萱溝通。”

於丹珍略微停頓了一會兒,打開水杯喝了一下後繼續講道:“這個工程量既然是暫定的,則對下進行成本確認時不能直接使用這個工程量,需要對下重新收方,確認他的每項清單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按照公司的規定,當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合同工程量的10%時,需要解釋原因。

當某個合同的成本值達到超過合同金額的10%時,必須要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否則超過三十天還不向公司匯報的,公司會視為是沒有發生的,在結算時將不予認可。”

項目生產經理徐坤聽於丹珍如此講述道:“現在搶工期間,如此嚴格的要求,項目部不一定能夠及時算清楚吧。”

於丹珍則耐心地講解道:“只要把我們清標的這個月時間熬過去了,後面我們商務部的人員就有時間抽出來,共同配合計算這些實際發生的成本工程量了。

到那時能夠及時知曉是否超合同工程量10%的。

這一條是在對下合同中明確表達清楚了的,下包供應商他們也是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匯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