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觸的工作都不太適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樣如此。

不過向坤也不是就沒辦法了,他四年大學不是白上的,這幾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幹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數時間也沒有花在休閑娛樂或風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術的學習上——本來是想著公司發展甚至上市後,他可能會有更大的擔子。

沒法去應聘、上班,但在家裏接一些外包的單子,還是沒什麽問題的,他其實也有這個門路。

雖然收入肯定不穩定,但至少時間可以相對自由,也不用與人長時間接觸,是現在比較好的選擇。

幾輪變異之後,他不僅身體機能變強了很多,整個人的思維速度、記憶能力,也比之前要強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長時間的高強度工作。

以前或許需要50個小時才能幹完的工作,現在在他保持全神貫注、精神高度集中、連續工作的狀態下,或許不到30個小時就能做完。而且這30個小時,還可以是連續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並沒有馬上開始著手接單子,因為從上周末跟著唐寶娜去遠足了一趟回來後,他就有了一個新的想法:

把房子賣了,回老家去。

向坤從畢業後就進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幹幹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說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對公司的貢獻,工資相對整個行業而言,可以說是相對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沒太在乎,畢竟他這麽七年來遠超996的工作強度,奔著的也不是那些工資,而是公司的期權。

公司GG了以後,期權什麽的自然就是廢紙了,七年的目標一下被哢嚓斬掉。不過和公司裏大部分員工不太一樣的是,他平常基本沒什麽多余花費,這七年裏賺下的工資基本都在那外環買下的房子上了。

外環的房子比不上內環那麽值錢,漲的也沒那麽快,但從他買下房子後到現在,幾年時間,也已經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漲幅。

現在把房子賣掉,還掉剩下的房貸,加上本來的積蓄,還能有一百多萬。

在2019年,一百多萬在這座城市裏,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麽巨款。不說其他,想全款買套好點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開始時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為這個“病”掛了,那這套房子就是留給父母養老的念想。

開始時他存著的還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這座大城裏,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醫院的話,醫療條件以及各種訊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隨著一次次的飲血、變異後,他的想法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

特別是在和唐寶娜一起遠足那次後,他覺得可能遠離人群和都市,或許是更好的選擇。

確實,他現在沒有什麽必須要留在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話,他也想好了,這一百多萬先給父母買份大額的商業保險,然後剩下的錢存起來,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錢,就可以撐好幾年了。

不結婚、不養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質的話,其實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離開還是留下,向坤還沒有做最後的決定。

不過不管是什麽決定,先把房子收回來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戶其實也是向坤這套房子唯一的租戶,從他這房子交房後就開始租了,兩邊都不是很計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這幾年配合的還算不錯。

搬走之後,那租客還特意簡單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過來的時候,並沒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當初交房時,本身房子就配有簡裝,所以向坤也沒有再花錢多做裝修,當時想著如果以後收回來自己住,再重新裝修,所以只買了簡單的幾樣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調、洗衣機等幾樣電器,電視和冰箱都是租戶後來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戶雖然人不錯,但家裏也是有兩個小孩的,住了幾年,墻壁、地磚什麽的多少也都會有些汙損,不過本來就是便宜的簡裝,向坤也不怎麽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簡單清掃了一下,當天晚上向坤就搬了過來——反正他租屋裏也沒多少東西,早上花一個小時就打包好了。

搬東西的時候,一個看起來估計還在上幼兒園的小胖妞一邊吃著棒棒糖,一邊站在向坤家門口張望。

“小妹妹,有事嗎?”向坤走過來盡量用溫和的聲音問道。

“小民哥哥和小風哥哥他們家搬走了嗎?”小胖把棒棒糖從嘴裏拿出來,然後一邊向他身後探著,一邊奶聲奶氣地問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風哥哥”估計是之前租戶家的兩個孩子,都是男孩,沒記錯的話應該都上小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