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沒有什麽不同

“打110,打120,叫救護車!”

在把行兇的歹徒放倒後,向坤趕過去檢查被捅的那對小情侶,兩人身上血跡斑斑,軀幹和四肢都有多處刺傷。

這段時間向坤看了很多醫學類相關的文章,急救知識也學了不少,簡單檢查了一下,確定兩人沒有被刺破動脈,便讓他們按住傷口,不要亂動,等救護車來。

警察和救護車很快便趕到了,那被向坤一拳捶暈過去的兇徒雖然一直沒醒過來,但依然被雜貨店老板和趕過來幫忙的街坊領居拿繩子綁得跟粽子似的。

很快人都被救護車載走了,包括那兇徒在內。

聽現場急救的醫生所說,被襲擊的小情侶雖然被刺了好幾刀,但好在都沒刺中要害,沒有生命危險。

至於那兇徒,鼻梁骨肯定斷了,應該還有點腦震蕩,不過也沒有生命危險。

向坤也是松了口氣,當時第一拳下去後,老實說他真是有點意外——對自己的拳頭力量估算不足,那兇徒整個臉都好像被砸懶了,整個人瞬間軟了下去,他第一反應還以為自己把人打死了。

按理說,那樣的情況,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應該也是正當防衛無疑,那兇徒倒地後第一反應可是去撿刀,這一點雜貨店老板以及雜貨店門口的監控都可以證明。

但人要是真的打死了,肯定免不了一系列的麻煩,到時候他身上的秘密,很有可能會暴露出來。

向坤和雜貨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筆錄,他們倆都是目擊證人,特別是向坤,還直接放倒了兇徒。

不過在警車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讓向坤放寬心,他們看過雜貨店門口的監控了,他這妥妥的正當防衛,不會有事的,去做完筆錄,就可以回來了,還問他身上有沒有傷,要不要先去醫院檢查一下。

向坤自然不願意去醫院,而且他也確實沒有受任何傷,下樓後一記飛踹加上一拳那兇徒就GG了。

警官之所以會這麽問,是因為向坤身上沾滿了鮮血,不僅雙手,連臉頰和嘴角都有,乍看起來似乎比被被救護車載走的那三位還慘。

和向坤一起坐在警車後排的雜貨店老板,從上車開始,嘴就一直沒停過,一會跟前座的警官講那的兇徒行兇的過程,一會誇贊向坤的身手不錯是不是以前有練過。

不過從他嘴中,向坤也知道了,那行兇的兇徒,原來是住在向坤樓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個月也來鬧過一次,差點打起來,還是因為女生現男友的幾個朋友在,把人拉開了,才沒有出事。

卻沒想到,那家夥今天直接帶了刀過來行兇。

對警官和雜貨店老板的話,向坤只是有一搭沒一搭地回著,除非直接問到他,否則他也不插話。

這個時候,他的注意力其實都在自己身上。

之前放倒兇徒、檢查小情侶傷情的時候,向坤沾上了很多的血,見血之後,他一樣有想要飲血的沖動。

不過或許是因為昨晚才剛剛從飲血後的沉睡中醒來,對於鮮血的需求和渴望並不強烈,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自己的沖動。

而且向坤趁人不注意的時候,以擦汗的動作偽裝,將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裏。

這嘗試性的“一口”,讓向坤微微放下了心——相比起兔血來,人血並沒有讓他產生什麽特別的感覺。

其實之前他一直有些擔心,怕隨著時間的推移,自己也像各種有關“吸血鬼”的作品裏一樣,必須喝人血才能生存,這是他很難接受的。

在分局裏很快地做了筆錄後,那名把他們載來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們送回了家。

到家後已經是晚上11點多,向坤直接到洗手間的籠子裏,將今天早上才剛買的兔子提了出來,直接宰殺放血,然後用量杯裝了50ml喝掉。

向坤感覺了一下,再次肯定,人血和兔子血,並沒有什麽不同。

雖然看到血液後,身體依然還有一定的饑餓感,但向坤喝完50ml後,沒有再將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將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處理打包了。

一是他不想自己再次陷入25個小時的沉睡,二是他不願意放縱自己對血液的需求,刻意地進行克制。

坐到電腦前,向坤思考了一會,將今天得到的幾個信息記錄在文档上。

今天這個突發事件,還有一個讓向坤注意的地方,是他在看到那兇徒行兇,到沖至樓下飛踹、掄拳,整個過程非常的理智和清醒,所以在第一拳捶重了以後,第二拳可以很及時地停住。

這一點對他而言,並不正常。

向坤並不是一個很大膽的人,類似的情況,在大學的時候他曾經見到過,那時候是兩個社會社會上的年輕人在校門口拿刀追砍一名他們學校的學生,那學生沒跑掉,被砍了好幾刀,據說後來住了半年醫院,好在沒有落下什麽殘疾,只是留下了幾刀猙獰刀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