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阿臻特別想念陛下。……

明薈穿嫁衣特別漂亮, 她本來就長得很颯氣,這樣鮮艷的色彩便將她襯得愈發耀眼。

看著姐姐試穿嫁衣,且將漂亮的鳳冠戴在頭上, 明臻也幫忙將明薈的衣物弄整齊。

明薈低頭就看到軟乎乎的小美人幫自己整理腰帶,姐妹倆也是互相關心, 不僅僅是明薈在關照明臻,明臻也很喜歡她。

明臻一截潤白的後頸,初雪一般耀眼, 細細看去,隱約可以看到旁邊有一點青紫的痕跡。這些痕跡是什麽, 明薈大概猜出來了。

她就說嘛。

明臻長得如此漂亮,楚楚可憐,陛下但凡是個正常男人, 將人抱回去之後,就不可能什麽都不做。

兩人一起相處了幾天,還騎著馬一起出去玩兒。這天中午, 明薈想要出門買一些首飾和香粉,便邀請明臻和她一起出去, 順便見幾名貴女。

貴女圈一直都很熱鬧,明薈今天過去, 是有人組織了一個樂宴, 組織的人是長信侯府的大小姐陳冷玉, 明薈也給陳大小姐一個面子, 帶著明臻一起過去了。

等到了之後,卻發現來了十幾個人,陳冷玉居然請了不少人,還將宇文婉、唐家兩姐妹給請來了。

唐家兩姐妹聽到了最近的風聲, 上次事情過後,兩人心有不甘,但太妃敲打了她們一下。這次看到明臻,雖然心裏並不情願,還是滿臉堆笑的上前,明姑娘長明姑娘短的問候。

伸手不打笑臉人,哪怕對她們兩個並不喜歡,明臻也沒有給她們兩個難堪,禮貌的應了兩句。

宇文婉咬著唇,她上下看著明臻,到底有些不甘心。

明臻看著柔柔弱弱的,也不知道床上能不能應付得來表哥,表哥為什麽選這麽弱的女孩子?美倒是美的,但又有什麽用?娶女人不就是為了生孩子麽?自己這般好生養且豐滿圓潤的才符合男人的要求才對。

越想越是覺得嫉妒。

今天是樂宴,唐家兩姐妹表演了一笛一蕭,合奏了一曲長相思。

大小姐們幾乎都擅長彈琴吹笛,風雅的女孩子還是備受喜歡。

宇文婉彈了一曲,她師從京城最好的樂師,宇文家按著皇後的標準去要求她,因而她在才藝方面一直都壓著眾人。

可獻藝也可不獻,明薈便是不獻的那一個,她與明臻在下面吃銀杏果。

明薈握著明臻的手看了看:“阿臻的手好漂亮,為什麽不染指甲?這樣白的手,染了蔻丹最美,回去我幫你弄。”

明臻點了點頭:“好呀。”

宇文婉一曲彈完,眾人都在誇獎。

唐素馨向來是最捧場子的,她笑著道:“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宇文小姐的琴聲真讓人心曠神怡,這一次也算沒有白白出來。”

明薈偷笑一聲:“她這拍馬屁的本事不知道和誰學的,好生厲害。”

宇文婉被唐素馨誇得飄飄然,目光看向了明薈與明臻:“我琴藝平平罷了,我陛下表哥的琴藝才是一絕,很少聽他彈奏過,也就前年,宮裏招待外使,表哥難得彈奏了一曲《別傾城》。”

明薈的才藝就平平,宇文婉不信明臻這個庶女的才藝能夠好到哪兒去。她已經打聽過了,據說明臻小時候身體不好,在鄉下養大的,大字都不認識幾個,彈琴作畫這些,更不要提了。

宇文婉看著明臻:“九小姐可有雅興彈奏一曲?”

明臻略怔了一下:“這——”

她跳舞可以,體態輕盈多姿,甚至可以在鼓上跳舞,柔美得讓人無法忘懷。

自然也會彈琴彈琵琶,還會吹笛子和蕭,在秦王府這麽多年,她當然不可能每天吃吃睡睡,不僅僅讀書認字,也要學其他東西的,彈琴是祁崇手把手教她的。不過祁崇也常常說她笨,樂聲裏沒有靈氣,只能有樣學樣。

這曲《別傾城》,也是祁崇手把手教明臻彈奏的。

某年祁崇離京,與她告別,明臻當年十三歲,年齡雖小,卻褪去一些稚氣,顯露出傾城姿色來。離開之時,祁崇突然發覺自己家的小姑娘一點一點長大,做了這曲《別傾城》。

明臻不喜歡宇文婉,自然不喜歡宇文婉口口聲聲稱呼祁崇為表哥。琴藝雖然不及祁崇,也不及許多厲害的樂師,卻比宇文婉要好一些。

畢竟祁崇手把手教她,她認真起來,也能唬一唬人。

她點了點頭:“自然有興致,陛下最喜歡聽我彈琴的。”

——祁崇喜歡她粗糙的琴聲才怪。

宇文婉的臉色略有些難看。

明臻坐到了古琴面前,擡眸看了一下眾人,聲音溫軟:“既然宇文姐姐提起了《別傾城》,那我也彈奏《別傾城》好了。”

宇文婉的臉色更難看了。

這是祁崇獨創的曲子,明臻怎麽會彈?

悠揚清澈的琴聲在小園中回蕩,眾人的目光都被明臻吸引住了。明臻在認真撫琴,素手纖纖,情態裏有三分認真,七分慵懶,眼睫毛在玉面上投下一點點的陰影,琴聲醉人,再醉人卻不過她的身姿與容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