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祁崇道:“把阿臻帶來,……

傍晚, 羅氏邀請了明義雄來自己這裏用晚飯。

隨著羅氏年長色衰,明義雄很少再和她同房,而且他總是認為正妻不如小妾嬌媚, 所以平常對於羅氏的敬重大於喜愛。至親至疏夫妻,在外人看來, 羅氏與明義雄相愛如賓,府中內室都掌控在她的手中,實際上兩人已經很久沒有交心過了。

羅氏難得讓妝容更加鮮亮一些, 她笑眯眯的給明義雄布菜:“老爺,這是你愛吃的蒸肥鹿尾。”

明義雄喜愛什麽, 她一直都了然於胸,桌上大半飯菜都是他吃的。

兩人對坐著吃飯,羅氏不動聲色的開口:“看老爺今天高興, 是那名溫公子又來了?”

明義雄點了點頭:“現在像他這樣勤勉的年輕人實在罕見,他每天寅時就起來讀書,明豪他們哥幾個當時在太學讀書, 成日裏和一幫人鬼混。”

“聽起來倒是不錯。”羅氏點了點頭,“但是, 學問不能代表一個人的人品。老爺,與溫家結了親, 我們兩家也是沾親帶故, 以後旁人提起溫鴻, 第一個想起的一定是你, 所以這件事情必須慎重。”

明義雄略有些不耐煩:“我如何不慎重?他也是我從這麽多人中挑選出來的。”

羅氏給他盛滿湯,微微笑著:“就怕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現在是很殷勤,殷勤背後只怕因為老爺的身份。倘若是其他人, 他未必願意天天來。”

明義雄臉色一沉:“夫人的意思是,我僅僅以身份地位吸引到人與之來往?”

羅氏笑容一滯:“這——”

她知道眼前這個男人的自尊心高,倘若直接告訴他你看走眼了,錯把輕浮的家夥當成有才之士,還給這人謀了好差事。

只怕明義雄會覺得顏面掃地。

羅氏只好道:“薈兒那天告訴我,她在院子裏走著,這位溫公子居然上前說話,還吟了一句什麽詩來調戲。男女授受不親,唉,我也是擔心。”

明義雄道:“你怕是想多了,這件事情他告訴過我,他只是迷了路,想問明薈路怎麽走,所以開口先誇贊一下,結果薈兒這丫頭一點禮數都沒有,直接走了。你平時教她這樣待客的?”

羅氏:“這……”

明義雄又道:“溫家是貧寒了一些,但溫鴻才學出眾,寒窗苦讀多年中了進士,已經是眾人中的佼佼者,夫人莫要瞧不起他現在的境遇,等十年後再看,恐怕大有不同。”

羅氏一肚子話說不出來,兩人並非無話不說的夫妻,她哪怕少說了,仍舊被當成嫌棄溫鴻家貧,多說一些,恐怕又會惹明義雄不滿。

相敬如賓的夫妻之間也有些累,羅氏不願意多說,只點了點頭:“好吧。”

往後時間還早,婚事反正也沒有定,而且明薈說的話不一定就可信。只要是狐狸,尾巴肯定有露出來的一天,羅氏也會安排著算計算計溫鴻,看他是否表裏如一。

不過明臻並沒有將姓溫的放在心上,對她來說,姓溫的不過是一個陌生人罷了。明臻從小就沒有什麽安全感,她見什麽都害怕,尤其不喜歡陌生的事物,喜歡在熟悉的地方,與最最熟悉的人永遠待下去。偶爾一面兩面見到的人,明臻只覺得陌生無比。

晚上沐浴的時候,明臻趴在浴桶的邊緣,若有所思。

今天是新夜在一旁伺候明臻,浴桶裏加了新鮮的花瓣,又滴了許多玫瑰油,芳香撲鼻,她細細擦拭著明臻的後背:“姑娘在想什麽?”

明臻道:“阿臻羨慕姐姐,姐姐有疼愛她的母親。”

新夜也是生母早逝,對於明臻的想法感同身受,她道:“但是姑娘有殿下,從小到大,姑娘要什麽,殿下都會給。”

明臻的肌膚無比幼嫩,晶瑩雪白,且柔軟無比,比任何嬌貴的絲綢更要好手感。

新夜忍不住回憶起了過去:“當年姑娘得了天花,姑娘自己記不記得?”

明臻想不起來了。便搖了搖頭。

“那時候姑娘一點點大,不知為什麽突然就染了天花,身上長滿了水痘,殿下擔憂失去姑娘,請了無數名醫過來。”

新夜一想到這些,仍舊覺得唏噓,“姑娘體質如此弱,最後支撐了過來,身上沒有留一個疤痕,實在是不幸中的萬幸。殿下在姑娘發病期間,整夜整夜的不合眼睛,推了朝中大半事務,守在姑娘身畔,晚上抓著姑娘的手,擔心您將水痘給抓破。”

更多的新夜沒有再說。

當時一眾大夫,還有身邊伺候明臻的人都心驚膽戰。

因為祁崇陰惻惻的發了話,假如明臻沒了,他們也需要跟著陪葬。

明臻身體那麽弱,得了天花不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後宛如奇跡般的恢復,眾人都松了一口氣,之後照顧時也更加細心。

對於這些,明臻真的記不起來了。但她對祁崇的依戀,也是從過去一點一點積累出來的。這些記憶沒有了,但她感激懷戀的情緒,全部都融化進了骨血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