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三章 我的島嶼我做主(第2/2頁)

“兩種模式,一種便是我把工程交給你們建設,後期收益跟你們無關。還有一種方式,我把渡假村這個項目交給你們建造,你們能永久享受後續的利潤分紅。

前者,我會確保你們有相應的利潤,後者則需要你們先投入資金,而後坐等分紅。這個時間,或許會很長。但我相信,利潤應該也會更多。當然,也許會打水漂也說不準!”

對莊海洋提出的兩種投資方式,趙鵬林首先開口道:“你是想整體打包還是分包呢?”

“看情況!整體打包的話,對一家企業而言,相信壓力也不小。其次,即便你們選擇第一種合作方式,也要給我一定還款的時間。要不然,我還不如自己施工。

分包的話,則會以渡假村酒店、渡假村別墅、商業步行街以及休閑街等項目,單個提出來進行分包。這些項目,同樣可以采購兩種合作模式,無非就是再細談。”

跟這些人合作,無疑會加快裏烏島的發展建設,卻需讓出一部分的利潤跟收益。可平心而論,莊海洋相信趙鵬林等人,應該會選擇投資長期分享利潤的方式。

只要莊海洋一直在,或者說這座島嶼始終在莊家名下,那麽他們在這裏的投資,或許就能擁有很長的收益。到時要談的,無非就是收益年限跟收益份額。

而承接工程,對這些人而言都是一杠子買賣,雖然保險卻利潤有限。生意人,尤其這些人都比較喜歡冒險。加上對莊海洋的信任,相信這種合作模式不會有人願意。

來到規劃的建設地塊,趙鵬林等人看了一下,也知道當初選擇保留這些地塊,想必莊海洋跟規劃團隊,也是花了一番功夫。他們,只需按規劃進行建設就行。

趁著觀看的機會,趙鵬林也很直接的道:“海洋,這次來的都是老朋友,而且咱們在國內也有合作過。如果我們承建這個項目,你能給多少收益還有年限呢?”

此話一出,莊海洋也苦笑道:“趙叔,我一直以為你站我這邊的呢!”

“少來!在商言商,雖然我這輩子應該不愁錢花,可我還是想多保留一些產業。如果你不反對的話,這邊的投資,我不打算動用集團的資金,而是我個人投資。”

聽到趙鵬林說出這番話,其它人頓時眼前一亮,笑著道:“老趙,你可不能吃獨食,這種好事怎麽著,也要想著我們一點才行啊!”

不以集團名義,以私人名義投資這個項目,無疑會減少後續扯皮的事。而其中不少投資人,都是打撈公司的股東,個人資產自然也不少。

想明白這些,莊海洋也很直接的道:“如果是以私人名義投資的話,那就比較好談。島嶼是我的,所有投資項目,我都必須控股。這一點,沒的談,其它人也一樣。

事實上,除了你們外,我並不想太多人插手裏烏島的發展與規劃。雖然資金多了,會加快裏烏島的發展規劃。可這是我的私人島嶼,我個人還是比較喜歡清凈的。

不出意外,未來的旅遊接待,也會以我旗下那家旅行公司的名義負責。所有想來裏烏島遊玩的人,也必須先提出申請,獲得許可才會被允許入內。

一句話,來這裏玩的人,必須接受我定下的規矩。如果接受不了,那麽很抱歉,恕不接待。其次,來島上玩的遊客,我也會充分保證他們安全還有個人隱私。

記者什麽的,除非獲得允許,否則我也不會讓他們進來。也許這樣做,會阻止一些遊客入內,卻能提升裏烏島的品牌形象,吸引真正有消費潛力的遊客過來。”

關於這一點,其它人聽了之後,也覺得非常有意見。換做其它人,也許會覺得這根本就是扯蛋。問題是,這種模式莊海洋一直做並堅持到現在。

想想傳世農場,一直遵行這種申請獲得許可再接待的模式,反倒令很多遊客覺得方式很特別。而服務上面,莊海洋也做的很到位,涉及遊客投訴真的很少。

裏烏島本身就是私人島嶼,如果莊海洋不開放接待,誰敢擅自闖入的話,他有權將闖入者直接擊斃的。既然想來玩,那遵守島嶼擁有者制定的規矩,不也很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