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大明黨爭(中)(第2/2頁)

想想太祖朱洪武,他賜死了自己的兒子朱梓,囚了魯王朱檀,貶黜流放過周王朱橚,禁足過秦王朱樉。這是宗族方面。

開國元勛方面更不要說了,解縉修太祖實錄,多次為這事找過朱允炆,意思就是隱晦些,刪減些,當年史官隨扈時記下的太祖起居隨筆可以適當燒掉些,焚毀些,都被朱允炆給拒絕了。

殺人就一定是錯的嗎?

是非功過後人評述不假,但太祖何許人,他在乎嗎?

所以沒必要篡史,就照常記下便是。

而朝堂方面,四大案哪一起案件是合法的反腐?

太祖皇帝把所有的勢力都得罪了一遍,咋沒見有人把太祖推進河裏,沒人造太祖皇帝的反呢?

朱楨勸朱允炆要慎重處置,企圖以此來包庇宗親兄弟,以法來說事,既無犯法,何必深究重處?

這些話,他當年怎麽不去找太祖皇帝說。

“何以興無名之獄,皆因公道二字簡在朕心,朕說什麽是對,什麽才叫對!”

朱允炆又邁開腿走了起來。

“老百姓永遠都不是這些權貴的對手,老百姓又沒有文化,論鉆法律空子的本事,哪裏比的上權貴們精明,朕若是一味的迷信法治,跟一味的迷信儒家才能治國有什麽區別?儒家為什麽要提倡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什麽也在大力的推崇依法治國?

因為他們親手編纂的法律,他們知道漏洞在哪裏!他們拿法律當幌子,目的是為了給君王的脖子套上枷鎖,好讓他們可以安心的攫取財富和利益。

早晚有一天,權貴們通過鉆空子欺壓了百姓壯大了自己,這些人的力量糾纏著、互相幫襯著可以跟君王分庭抗禮的時候,他們就該修改法律了。

等到那一天,國亡了、民亡了,就剩一本法典孤零零的懸在奉天殿上,這樣的法律就算依然存活還有什麽意思呢?

異族踏上咱們的土地,接受著那些權貴們的效忠諂媚,然後就會將咱們苦苦守護的法典扔進塵埃,嘲諷著吐上幾口口水。

守法守到亡國滅種,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本末倒置之最高水平了。”

沒有四大案,大明在洪武年就不可能如此迅猛的發展。

四大案合法嗎?

淮西勛貴集團兼並土地,變民產為私產,這是錦衣衛查出來的,地方官府為什麽沒有查出來?

胡惟庸真的準備造反嗎?

藍玉真敢霸占太祖皇帝看上的女人,甚至喝點酒大放厥詞?

空印案中,上萬地方府縣的官員,每一個都貪墨國家的稅賦了嗎?

四大案死去的人頭,加在一起可是一個天文數字。

在這點上,正史跟野史無法相互佐證。

《明史》是滿清修撰的,可能會有誇大抹黑的成分在。

《明實錄》是解縉修的第一版,隨後楊士奇又修一版。

但是第一版明實錄中可沒有建文年號,明實錄有洪武三十五年,沒有建文四年!等到朱瞻基承認了朱允炆的政治合法性後,官修的明實錄裏才有建文四年的史實,也就是現在看到的這一版明實錄。

大家都知道的史實,正史裏卻沒有,那正史還代表百分百的正確嗎?

“律法永遠不可能比朕大。”

朱允炆嘆了口氣:“好事?壞事?”

依法治國還是依帝治國這個問題等同於,到底是獨裁好還是民主好。

在大明這個年代,這個問題不需要糾結吧。

“朕讓他們搞黨爭,就是想看看,我大明國內現在到底有多少的蛀蟲!”

文官集團已經向宗勛集團發起攻擊了,作為回應,宗勛也勢必會向文官集團進行反擊。

他們要做的就是爆料,爆出一大堆文官集團的黑材料、黑歷史。

而後朱允炆就可以好整以暇的舉起屠刀了。

讓他們打的頭破血流,可不就在無形中盡到了監察禦史的職責。

“平素裏他們沆瀣一氣,互相遮蔽掩蓋,都當朕不知道嗎?”

錦衣衛和西廠又不是吃幹飯的,很多材料早都放滿了朱允炆的禦案,只是早兩年國家求穩,朱允炆視而不見罷了。

一時不糾不代表一世不糾。

皇位坐穩了,皇權到頂了,朱允炆已經可以無所顧忌的去做他認為對這個國家正確的事。

“走吧,到奉天殿裏吃點東西,順便等著看看他們的嘴臉。”

傾訴完自己的心裏話,難得又有雙喜這麽一個貼心的家夥能了解自己的心意,朱允炆的心情便好了不少。

“對了,在過幾天你派點人把東暖閣拾掇出來,讓文奎搬進去住吧。”

雄雞吐白,旭日東升。